“老实人”欧金中的生存困局,是怎样炼成的
作者:海边的西塞罗
这是一出属于当代农村“老实人”的悲剧。
1
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在秋天的凄风苦雨中,最能够击穿一个人心理承受底线的事情中,一定包括自己栖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如果这个时候再有顽童或邻里横加刁难,就更让人感到绝望。
在这种绝境中,不是所有人都能儒雅如杜甫一般,只吟诵上一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而福建莆田农夫欧金中,显然是那个没有忍住的人。
请允许我向不了解此事的朋友简述一下这个现在已经在网上热传的故事,因为虽还只是单方消息,但它确实太有代表性了:
2016年,欧金中发现家里的房子成危房了。于是他向当地政府申请了危房翻盖。房屋新建手续很快批下来了。虽然按新的规定,新房面积要从原有的400多平米,缩为150平米。但欧金中还是立马联系动工。
可是正当他把旧房推倒,新房将盖之时,他的邻居欧某等人找上了门。在当地,有个规定是即使建造手续完备,你翻盖新房,还得邻居们签字同意。而不只是因为什么具体原因,欧某等邻居就是不同意欧金中盖他的新房,天天来闹,挖土机不让过路,建材不让运进来,挖出来的土不让堆放。而在其影响下,原先一些支持欧金中的村民,也都纷纷变卦了。
走投无路的欧金中只能一边把一家老小安排在破陋的铁皮屋内,一边开始了艰难的维权,五年来他找过村里、乡里、镇里、市里,但都无果,他联系媒体采访、甚至一度上微博发帖求助维权,可是同样无效。
一家老小在铁皮屋中一住就是五年。直到案发前几天,莆田刮台风。欧金中的铁皮屋被台风所破,残片又掉入邻居欧某春家中。欧金中夫妻俩去捡,却引来邻居一家辱骂,双方爆发激烈的争吵。
撑了五年多的骆驼,被这场台风吹来的稻草所压垮。第二天下午,欧金中拿着砍刀闯进欧某春的家,酿成了二死三伤的惨剧。直到我落笔时,这个事件在网上已经发酵有几天了,很多大v前辈已经从“不要逼老实人举起屠刀”“农夫之怒,血流七尺,伏尸二人”之类的角度进行了分析,结尾再安全的说上一句“当然,我们对他的杀人行为不应有丝毫的同情,但是……”
但是,这些话看多了,我总感觉解气是解气,在理也还算在理。却总有一些太“便宜”了。
我在报社学写评论的时候,带我的老师曾经教育过我,一个热点新闻事件评论的价值,是从它的“特异性”中显现。
如果某个新闻评论,放在A事件当中可以这样说,放在B事件中也可以这样说,那么它即便是正确的,可其价值也会大打折扣。因为其特异性是不足的。一个有价值的社会新闻端上来,读者想品尝的是一份手制料理,你却按既定套路批量生产的一份快餐,交差的确是交差了,但评论价值会大打折扣。这个新闻材料,算是被你浪费掉了。
所以,对于欧金中的案子,我试图给大家解析一点不一样的。至于“不要逼老实人举起屠刀”“我们不同情杀人犯,但是xxx”之类正确、解气但又雷同的表达,大家就当我已经说过好了——对这些观点,的确我都很赞同。但觉得他们没把事情说透。
2
在看过对欧金中案件的报道之后,我首先想到的是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贺雪峰先生的一个看似并不相关的论点:
当前中国农村存在的主要问题,不是农民收入太低、劳动太重,而是消费不合理、闲暇无意义。是社会关系失衡、基本价值失准、文化失调。
贺教授观察到,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来,农民家庭收入持续增长,很多农户家庭的确已经摆脱了绝对贫困。
但在收入增长的同时,一些地方农民的支出却出现了更剧烈的增长。
而这些支出增长中,最重要的一部分,竟然是“人情支出”。
在当代很多农村,婚丧嫁娶、迎来送往中都出现了与当地农民收入水平不匹配的铺张浪费现象。有些地方的农民们为了打点同村邻里、亲戚之间的关系,所花费的支出,居然占到了其收入的四分之一,有时甚至占了其生产盈余的一半以上。
现在很多乡村,即便一段时间内没有“红白喜事”,也要举办所谓的“无事酒”。由各家轮流做东,大家一起吃一顿。
农民靠收入增长获得的幸福感,很大程度上被这些不得不进行的“人情支出”给抵消掉了。
如果一个生活在城市的读者单纯去看这份调查,你会觉得非常不可思议:农民们怎么就那么好面子,要把自己辛苦挣来的收入耗费在这种“人情往来”当中呢?
但如果结合欧金中案,你就会看到农民们这种人情往来的迫不得已。
一个生活在当代乡村里的人,如果不支付这些看似浪费的“人情支出”,不大操大办各种婚宴、丧宴甚至无事宴,并笼络好与邻里、亲戚之间的关系,把“人头摆平”。那么他会遭遇什么呢?
他很可能就会像欧金中一样,在翻盖房屋、分配家产这种需要邻里、亲戚协调的事件中,被人有针对性的“使绊子”。甚至因为势单力孤,被认为“好欺负”,招来村霸的长期的欺凌和乡里的联合抵制。
在农村,一旦你落入这种境地,那真的生不如死。
所以当代乡村中的“人情往来”,与城市中的朋友交际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正如欧金中所遭遇的乡村式欺凌,很可能是我们这些城市人根本无法想象的,绝非一句“恃强凌弱”“以权谋私”可以概括。
这里我们不妨来探讨一个问题:一个人选择在城市生活还是乡村生活,他将遭遇的最大不同是什么?
在我看来,城市生活与乡村生活最大的区别,不在于物质或收入上的差距,而在于个体赎买社会秩序的方式和效率不同。城市生活与乡村生活最大的区别,是个体赎买公共秩序的方式和效率不同。
城市生活与乡村生活最大的区别,是个体赎买公共秩序的方式和效率不同。
重要的话说三遍。
怎样理解这句话呢?
如果你生活在当代中国的一二线城市里,你对“公共秩序”这个概念很多时候几乎是无感的。因为它在你的生活中,就像水和空气一样,似乎并无处不在——
如果你开车,路上遇到了纠纷,第一时间就能有交警介入。
如果你去买房子,虽然房价很贵,但你不太会在乎旁边邻居住的是谁。即便真的有不自觉的邻居敢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找物业、找警察、实在不行打官司,讨回公道也都不那么难。
同理,越是公共资源密集,城市规则明晰的大城市,公共秩序作为一种保障你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氧气”,就越充沛而无处不在。
我们可以认为,人们是通过纳税这种简单的方式赎买了公共秩序这种“氧气”,并在它的保障下进行更高效的“有氧运动”,让自己的能力得到更有效的发挥。
所以公共秩序的天然与易得,是城市生活最大的优势。
甚至我们可以更确切的说,正是城市“公共秩序”的天然性,给了城市文明与经济发展提供了前提。
但在乡村、或是一些依然半乡村化的小城镇中,公共秩序的赎买规则是完全不一样的。
简单的说,在乡村,你必须向每一个乡邻去单独赎买“公共秩序权”。
像欧金中这个个案中,很多城市人最无法理解的,就是为什么自家盖房这种事,居然要集齐多位邻居的签名才能办成?怎么还成了一种规矩,搞得比《七龙珠》里召唤神龙还麻烦?
但在乡村生活中,这种规矩很可能就是出于一种不得已。
村里不同于城市,当地的土路、田地可能都已经分配给了每个农户,你要盖房翻新,邻居这一关你就是早晚都要过的。这几年各地农村围绕房屋翻新的邻里纠纷时有发生。所谓“邻里签字同意”的规矩不过是将这种潜规则明确化了而已。
仔细想想,在农村中,不仅是盖房子,干什么不需要赎买同村人的“公共秩序权”呢?
你在自家地里种庄稼,假如得罪哪位同村二流子,春天采你个秧苗,夏天偷你个西瓜,秋天掰你穗苞米,就是不让你安心种地,你能咋办?报警吗?
你娶媳妇,酒席没招待好,村里的几个长舌妇成天无中生有掰扯你的闲话,让你家人抬不起头来,你能告他们名誉侵权吗?
甚至当你好不容易离开了故乡,某天开着好车回乡探亲,忘了给村里几个老爷们敬烟,一宿过后车被划拉的面目全非。旁边有人轻飘飘的说上一句“该!让他回来穷显摆。”……
就问你,对于这些事情,你能有招吗?
……
所有这类糟心事的背后,其实就是随着公共资源、公共管理在乡村的稀薄化、碎片化,公共秩序也随之稀薄化、碎片化了,分散到了每一个农户的手中。
于是每一个生活在乡村里的人,当他真的想要办一件事时,就必须先从左邻右舍、乡里乡亲当中分头赎买公共秩序,而不能像城里人一样坐等秩序“打包上门”。
很多村里的规矩,就是干啥事儿先得“说了算”的点头。
而一旦有乡邻存心刁难,对自己手中的公共秩序权坐地起价,甚至有村霸对秩序搞“欺行霸市”。那农民登时就会陷入如欧金中一般走投无路的境地。
你看前几年“大衣哥”朱之文走红,回村之后乡亲邻里们都找他“借钱”、要钱,让这位憨厚的农民不胜其扰。抱怨自己明明花了很多钱,居然还没买到乡亲们的一句好。
看似这种情形很不合理,但其实呢?
那些找“大衣哥”要钱的乡邻可能说不出他们要钱的道理,但他们心底里那个天然逻辑是很明晰的:
保证你朱之文能在这个村里面过好的“公共秩序权”,是分散在我们这些乡邻们手上的,你现在这么有钱了,赎买“公共秩序”的价格可不得水涨船高吗?你多花点是应该的。
是的,乡村生活最大的不幸,就在于生活在其中的人想要赎买公共秩序,其效率远比城市生活要低得多的、也无秩序的多。你也不能保证交易一定会成功。
3
这里想岔开话题,给大家推荐一本书。
我是一个生在长在城市的人,对乡村的理解曾经是欠缺的。后来我的一位老师对我说:小西,你这个短板一定要补,并向我推荐了贺雪峰教授的《治村》一书。
抛开作者的最终观点不论,该书对我理解当代中国乡村的很多现象,确实有很大的帮助。
贺雪峰教授在这本书中就进一步指出:由于认识到了公共秩序在乡村中维系的复杂性、困难性和高成本性,中国古代的基层治理,一直有所谓“皇权不下县”的说法。中央政府对公共秩序的提供,只到县一级。而乡村中的公共秩序,则依靠宗法、乡绅、村社这种农民自组织来完成。
必须承认,在这种传统宗法模式下,农民赎买公共秩序的效率,相较前文提到的现状,反而是稍有提高的。
想象一下,如果欧金中案发生在一个传统宗法农村,他很可能可以求助一位在村里说话有分量的族中长老或者名望乡绅,由其站出来主持公道。长老用“同宗同族”协调双方利益,让他们双方闹得不要太过分。
这种族长或乡绅的协调,虽然未必一定公平公正,但好歹是有效的。
所以很多农村现在还留存的跪拜大礼,其实就是对长辈宗法协调权的认同。曾经,这种模式在农村就是必要的——虽然城市人会觉得这很奇葩。
而当前中国农村出现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曾保持了千年的稳定的村庄社会自组织已然过时、解体。
解放以后,传统的宗法农村与乡绅首先消失了,一段时间内,“生产队”代替了这些自组织的职能,完成了对农村公共秩序的维护和协调。但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包产到户和农民工进城潮,生产队也消失了,而村委会的治理又十分松散。
尤其是21世纪以来,以农业税取消为标志,农村基层机构的任务从资源汲取向反向输血、补贴发放转变。这种转变在让农民的确受惠的同时,却也造成了一个负面效果 —— 农村基层组织,越发丧失了一个对下负责的农民自组织特性,而成为了一级主要对上负责的官僚机构。公共秩序的提供能力,被进一步削弱了。
比如,在欧金中案发生后,很多人都在追问,当地的基层机构到底有没有“不作为”。请注意,“不作为”这个词,就是典型的只能适用于官僚机构的用语。
传统的农村自组织解体,而新的农村自组织又没有达成有效的控制。这就造成了农民在赎买公共秩序时变得更加艰难。
其实类似的表述,秦晖教授在其著作中也曾提到,但专门研究该问题的贺雪峰说的更进一步。他又问了一个问题:当旧有的农村自组织失效,族长、乡绅、生产队长这些权威人物都消失后,当下一些村庄公共秩序的协调权被谁占据了呢?
贺教授提了三种人:富人,能人,狠人。
是的,即便凭生活经验,你也能看出,贺教授的这个定义是非常精准的。当代的很多村庄中,“说了算”的就是这三种人:
富人用金钱去赎买分散在普通农民手中的“公共秩序权”。
能人用“手腕儿”去“智取”普通农民手中的“公共秩序权”。
狠人可能既没有财富、也没多大能耐,但他们刁蛮跋扈、敢突破道德底线,让村民畏惧他们,所以可以胁迫农民们将自己的这种权利拱手上交。
而以目前的报道看,欧金中很不幸,遇到的可能就是“能人”和“狠人”的复合体。
他的那位邻居,到底是把住道路,就是不让你建房的“泼皮牛二”?还是手眼通天,“上头有人”的范大娘?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当地这个农村小社会中,这样一个又能又狠的人,就是能够窃占比一个老实人多得多的公共资源。让你居不得安,寝不能眠。
欧金中就是在这种绝望的状态下挥刀的。
这场血案,其实是一个乡村公共秩序失序的警报。
4
在文章的结尾,我还想再问一个问题:如果乡村公共秩序失序的问题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会对我们——哪怕是对我们这些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产生什么样的恶果?
贺雪峰教授在2014年时曾警告说,当代中国农村价值体系,正在发生严重的荒漠化。
的确,这几年来,诸如留守老人和儿童遭遇性侵、丧事上跳低俗艳舞、非正常死亡老人增多、地下六合彩泛滥、甚至欧金中案这样的惨剧等等,都表明农村价值失落已十分严重。
而仔细分析你会发现,这种农村价值体系的沦落,是与乡村公共秩序的失落密切关联的—
一个村庄,如果最“说了算”的是富人,那么村民们就会倾向于拜金和逐利。
如果说了算的是能人,那么村民们一定会更着重于攀附权贵。如果说了算的是不幸是狠人,那么就难保有人会会产生“你刁蛮,我比你还刁蛮”,“你狠,我比你更狠”的心思。
目前看,身犯命案的欧金中,就疑似落入了最后这一种陷阱当中——从目前的公开报道上看,他曾经还是个有口皆碑的好人,年轻时曾舍身救过落水儿童。即便在上微博维权期间,也是积极给一些爱国大v点赞,杀人前留下最后一条状态,是“河南加油”。
那究竟是什么让这个曾经的好人,最终走上了杀人的道路呢?
是对通过正常渠道赎买公共秩序可能性的失望。在多次维权无果,备受邻居刁难之后。这个人想的很可能是:我凭什么受你欺负?不就是你比我狠,比我刁、比我更混不吝、更不守规矩吗?那我做个更狠的事给你看看。
一个社会的善治,本应是公共秩序的赎买变得越发高效、安全,而不是反之。如果要让每个人盖个房子都要抱着“匹夫之怒,血流五步”的觉悟,才能吓退那些想要拦路的狠人。那么不管有这种觉悟的个人成功与否,这个社会的治理是失败的。社会的发展一定也是低效的。
还是前面强调的问题,当代中国的乡村生活,相比于城市生活,公共秩序赎买成本是更加高昂的。而且这种情况也不仅仅是在乡村中存在的。
从一线城市、二线城市、到小城、小镇,再到乡村。中国社会越接近基层,公共秩序赎买就越昂贵、不确定性也越高。
这就是为什么当代有那么多年轻人宁可挣着微薄的薪水,顶着巨大的生存压力,忍受高昂的房价,一边嘴上喊着“城里套路深,我要回农村”,一边却拼命的往城市挤、尤其是一线城市挤的原因所在——相比于大城市高昂的生活费用,更让人支付不起的,永远是低效的公共秩序成本。
愿这样的状态能早日结束。
解决之法不管是良善的乡村自组织重生,还是城市化的公共秩序最终普惠,我们都不希望作为中国社会最基层组织的乡村,因为得不到公共秩序这种“氧气”而坏死、腐败。
与所有中国农民一样,欧金中曾是一个对公共秩序寄予厚望的人。但在一再打击下,他最终失望了,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我们但愿,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了。
—— by 番石榴阿措
莆田事件之后的几个媒体,新京报的报道看起来应该是记者一进村就被村干部热情接待了,随后走了一条划定的参观路线,发现了铁皮房子里的烟壳,也发现了几十年宅基地争端的真相,之后村干部和被杀人亲戚娓娓道来,欧金中占了他们这块地100平,那块争议地450,又那块多少多少,文章进入理客中最爱的列数字画地图环节,也不管争议是不是真实存在,数字加减一算欧金中还赚了。
说里外里达成过调解协议,欧都答应了,但他老婆不肯——按照另一家媒体采访欧金中侄子的说法,肯是从来没有肯过的,在场的人这么说是觉得欧金中不会出来辩驳?但按常理来说当时欧金中正被天罗地网的搜捕,大概率被找到,相对来说他离婚别居的老婆本应是个更不容易核实的对象)。随后报道徐徐引出农村宅基地混乱的问题,站位极高,已达到村干部肉喇叭级别。
湖北的地方媒体九派新闻,在上海长宁入室杀人案里表现相对尽职尽责的,到福建这一路人马也是沿用最容易采访到的对象的说法,不但而且,还拿到了一个三十多年前的刑事裁定书,指着一个年龄跟欧金中身份证上差三岁、名字叫欧X忠的人的处罚记录,证明欧不是好人。
被杀人家属也知道那张对比强烈的窝棚照的杀伤力,竭力主张窝棚是暂住、老母由欧金中的哥哥赡养,乃至欧在城里好几套房,都说得出来。村干部也附和这些说法,全都被新京报和南风窗之类媒体不加考证地直接转述。被杀人家属还言之凿凿:他母亲是跟着他哥哥在城里住的,这个我们村里都知道的。结果凤凰周刊采访侄子,侄子说:姑父的大哥已经去世了。生死不好造假,就算哥哥去世之前扶养过,而今总归是跟着欧金中过的。这种谎撒起来都不眨眼,所以你说这家人是不是死少了。
总之看下来感觉记者属旅行团的,跟着导游走一圈,定点拍照,下车撒尿,游完走了,后续欧金中落网,这么激动人心的大事,也没有跟进了。
母亲谁接着照顾,安危如何,出于人道关怀,好歹也问一声村干部吧。感觉有些是因为监管严,有些是因为懒,而懒也是因为监管严,整体做事没氛围。
媒体有媒体的难处,前几天有实习生上豆瓣取材,被挂出来骂,老媒体人为后辈说话,主张死者的故事被记录,是对他们的尊重,应该被用心良好的人们所乐见。原则当然是对的但后来大家一看实习生问了啥:你好我是媒体的,受害人在啥单位工作你知道吗?凶手为啥要杀她啊?就,挂出来以后结果肯定是不可控了,但会被挂出来提醒也不是太意外吧。
资深媒体人为了行业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到实习生初出茅庐,实习生和自己女儿年龄相仿。理解吗,这我很理解。我刚工作那两年,有一次晚上跟家里通电话,我妈说她买了一份意外险,一份重疾,还有一份分红理财险。我说意外就算了,后两个都是坑人的,买它干啥。我妈说这个保险业务员不招人烦,一趟一趟跑得也很辛苦,而且小姑娘跟你一样大。我听了就完全理解了。我妈为了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浪费了一些钱,但我妈好歹浪费的是自己的钱。
欧金中死了,而深度报道死了很久了
作者:海边的西塞罗
几乎所有传统媒体,这次都保持了“得体的沉默”。
我记得若干年前,曾经看过一本小说,名字和故事今天都已经忘却了,只记得文末有这样一段描写:当主人公终于在社会的重压和自身不幸的际遇的夹击下死去后,作者写到:他死了,而世界对这场死亡,保持着得体的沉默。
“得体的沉默”,这个形容,我当时读出来的时候,感到一股寒气从脚底袭来,直冲头顶——真的恐惧莫名。
我觉得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对一场悲剧最大的不尊重,而是悲剧发生后,人们对它毫无感触,甚至连追问一下真相的兴趣和努力都没有。这种“得体的沉默”是一个社会的耻辱、也是终将让它丧失性命的癌症。
昨天,莆田凶案的嫌犯欧金中死了,警方公布的说法是“畏罪自杀”。而大多数主流媒体,都只是原文转发了这个消息。
看到这种普遍的报道方式之后,我在想,欧金中这人,不管他生前遭遇了什么、又做了什么,他都死的很潦草——因为我们这个社会对这场悲剧的反思,就是很潦草的。
你看,那么多媒体,都千篇一律的成了这份简稿的转发机器。
眼下的我坐在写字台前,想对这场被公众舆论关注了一个多星期的事件写几个字,却发现自己其实什么都写不出来。因为对于这场案件,很多基本而关键信息都是模糊、众说纷纭的:
欧金中这人,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为什么他在已经办好盖房手续之后,却又住了五年的铁皮房?他称自己的遭遇了村霸的阻挠,到底是不是真的?这上诉的五年中,又是什么挡住了他的维权之路?案发前他与邻居的纠纷又是如何激化的?
所有这些疑问,现在都没有一个权威的解答。所以每一条关于该事件的报道下面,你都会看到对真相的不同解读者在捉对厮杀。可以说在这起案件中,公众陷入的是一个“无真相迷宫”当中,因为讨论的基准坐标是缺失的,所以不得不进行一场蒙眼的战争。
而随着欧的死亡和大众兴趣点的转移,估计这些疑问,也不会再有得到解答之日了。
其实不仅欧金中案,遍观这两年的很多社会事件,你会发现有一种东西正在离这类事件远去——这种东西叫做正规媒体的权威、深度报道。
曾几何时,这种报道在中国还是蛮多的,孙志刚案、杨永信案、温州动车事件,曾几何时,每一个公众事件之后,都会有几篇甚至十几篇来自主流媒体的高质量追问,这些报道促进着社会的改革,让悲剧没有白白发生。
但是,我昨天晚上翻了一晚的互联网,想找到一篇有关欧金中案的深度报道,发现一个都没有,居然!
甚至连肯到现场采访一下的媒体也不多。我所看到的当中,似乎只有新京报和中国新闻周刊,前者拍了一个很短的短视频,后者写了一个不长的稿件,且都是在凶案发生之初的,后面就都没声了。
直到欧金中“畏罪自杀”为止,大多数主流媒体都保持着“得体的沉默”。
当然,网上对此事的评论很多。有人说欧金中案至少给自媒体创造了几亿的点击量。
可是再有深度的评论,也是不能弥补新闻事实的欠缺的,前两天我曾经写过一篇《“老实人”欧金中的生存困局,是怎样炼成的》的文字。我看到有读者留言批评我写的过于“理论化”,建议我到当地实际调查之后再发言,因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我当时感觉真是哭笑不得——作为一个曾在媒体供职的前新闻人,我当然知道新闻事实的重要性,也承认“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可是,一个关键问题是,我有这个调查权吗?
按照目前国家的相关规定,非公有制实体是无法采编、播发新闻的。其实连点评严格说来也算违规。
所以这种事情我就是去查了也没用,作为普通受众,只能等待正规的传统媒体去帮我们调查真相。
但现在的传统媒体,除了发通稿,几乎都不理这茬事儿了。我曾工作的一家媒体早几年就取消了深度报道部了。写稿子之前,我还特意问了一下前同事们,得到的答案是现在那里已经没有能写这种报道的记者了,想派也派不出。问大家在忙啥,答曰都忙着去拍能出“爆款”的搞笑、暖心、小知识或正能量短视频去了。而那种东西,现在是大部分传统媒体都在着力“转型重点”。
我有个可能得罪人的观感,时下中国大多数传统媒体记者们的工作,跟散户自媒体人们是一样的,只不过前者有个编制而已。
传统媒体们也许还没有死,但已经无所谓了。
专业的媒体深度报道为什么会消失?
一谈这个问题,很多人本能的会往监管日严上想。可是我回忆了一下我曾经的从业经历,得到的结论并非完全如此。
杀死深度报道的真正凶手,是来自全社会的苛责与不宽容。
从某种意义上说,深度报道绝对是媒体行当中的奢侈品。媒体需要高投入,调拨精兵强将长期追踪一个案件,才能够写出一篇新闻事实和见解俱佳的文稿。
但矛盾的是,这类报道从来也是最惹麻烦的存在。因为一篇报道写出来不可能是毫无倾向的,记者再费心调查,也只能报道事件的部分真相,不可能面面俱到。
可是当你把文字写出来,登上报纸,产生了社会影响力,就要承受来自全社会的挑剔。会有很多人质问你“为什么只报道一方面事实?”“你是不是立场有问题。”严重的时候还会给涉事记者、媒体,惹上没完没了的官司和麻烦。
我在传统媒体的时候主要是写专栏、做评论员,可是耳闻目睹,见识过不少深度报道记者因为一篇文章被人找上门来谩骂、甚至遭遇人身威胁。有个深度记者对我说的话,我印象极深:“我们这个行当都不敢做的太长,能干三五年就是极限了,因为再干下去,走到哪儿都会有你的仇人。”
跟我说这话的前辈,在总在他的包里常备一把便携式防暴棍,这个习惯一直延续到他不干深度记者、辞职下海很多年以后。
不仅当事方会给深度报道记者施压,公众对为他们呈现深度报道的媒体也不怎么宽容。
比如国内将深度报道坚持到最后的几个报纸包括《南方周末》《新京报》等,可是你到各个网站上去搜一下,会发现这些媒体的“黑粉”是极多的,网上总有一堆的人在咒骂这些媒体“居心叵测”、骂他们“歪屁股”、甚至是“编内公知”。而这些人找的证据,往往都是这些媒体的深度报道如何“不全面”,并最终上升到道德批判高度。
虽然付出了极大的辛苦、承受了莫大的风险,深度报道在中国却始终是一种没有荣誉感和安全感的工作。过去这个行业能维系的主要原因,只是大家都读报纸、看电视,传统媒体当年还有比较好的收益,可以为相关记者发放对得起他们辛苦的酬劳。
可是这两年随着传统媒体越来越走下坡路,“地主家也没有余粮”,长工们当然要饿死。于是深度报道就成了一种费力、招骂还不挣钱的行当,媒体纷纷裁撤深度报道部、相关专业记者都转了行,深度报道的消亡成了一种必然。
我想起了一个词:“扒粪者”。
它来源于老罗斯福总统上世纪初对深入报道社会负面新闻的记者们的嘲笑。
1906年,老罗斯福在一次演讲上如此形容这些记者:“这些人拿着粪耙,目无旁视,只知道向下看;他被请求用天国王冠来与他的粪耙做交换,但他既不抬头,也不看王冠,仍继续清理地上的脏东西。”
老罗斯福说这话是含有对“扒粪者”记者们的道德批判的:我们的社会欣欣向荣(当时的美国确实高速发展)。你们这些记者怎么就不能报道点光明的东西呢?
但正因为社会是在前进道路上高速奔驰的,所以需要有人来给这台机器检修。扒粪者就是这种检修工,他们自身也许秽物满身,却帮助社会维护了它的干净和体面。
所以记者们自豪地将这个名字据为己用。
从此,“扒粪者”就成了形容揭露社会黑暗面的媒体人的尊称。在美国社会发展史上,为维护社会的正义、促进制度的完善,写下了不可或缺的一笔。
其实在“扒粪者”出现之前,美国19世纪的著名新闻人普利策就曾说过:专业记者不必也不能保证自己写下的内容能完全还原真相——那是上帝才能做的工作,而他们只要能保证自己写下的信息能为读者提供善意的帮助即可。
这段话的深意,我看很多人至今也未必明白。因为时至今日,我们的社会当中仍有大量的受众在以“不全面”苛责新闻人,甚至把他们的个人道德品质与他们报道的新闻进行关联——你这个记者(或你这家媒体),为什么总盯着社会的阴暗面看?你是不是歪屁股?你是不是居心叵测?你这个xxx!
这样无理的问责,问到最后,并不能消灭悲剧和社会的阴暗面。只能消灭那些敢于把它报道给你的“扒粪者”们。搞到最后,大家都不再做费力不讨好的深度调查了,社会在一片“短视频”“爆款文”的狂欢当中,对那些值得追问的事件,保持了麻木的无视和得体的沉默。
而今,我们正在陷入到这种麻木与沉默当中,我不知现如今再回过头来呼吁社会善待那些“只看阴暗面”的“扒粪者”是否还来得及。我只知道,如果这种来自社会的苛责与不宽容没有改变,当下一个欧金中死去的时候,迎接他的将仍是一片“得体的沉默”。
请善待扒粪者们,让他们为社会去污——如果这种人还有的话。
是什麼殺死了歐金中和他的受害人?兼談我對中國所謂社會案件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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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一,房子對於歐金中一家、受害人及加害者的意義:面子和命
二,四鄰同意書:衝突不斷血淚斑斑的惡法,案發前卻一直在被政府強化
三,沒有公民社會,「社會案件」經常是轉移視線、推卸責任的黑話
觀點:如何認識中國惡性案件?
通過深入了解其民情、民俗、法律、法規和潛規則,認識極權國家的社會狀態,拒絕被極權敘事迷惑。
案件背景
2021年10月10日下午近二時,中國福建省莆田市平海鎮歐金中持刀行凶,造成二死三傷。同月18日,莆田警方通報稱,當日15時許,在上林村附近一個山洞內圍困嫌疑人,並稱其畏罪自殺,後送醫搶救無效。出於篇幅考量,本文避免過多轉述案件細節和背景。
一,房子、面子、命
惡霸不僅要贏,還要擊敗社會上的失敗者,摧毀他們的自我感。惡霸在身份追求上和他的受害人牽扯在一起。在很大程度上,他的自我形像是靠欺壓那些失敗者來建立的:我成為贏家是因為你是個輸家。 ——青衣問道
一言以蔽之,此案前因是長達20年的土地爭議和建房糾紛。由於土地爭議,2017年的時候,歐某貴、歐某勇兩家人就阻止歐金中家建房。自2017年歐金中拆除舊屋後,在原址上搭建了簡易棚,漏風漏雨,至案發前全家六口一直住在裡面。
在人民網報導中,歐金中前妻稱:歐某發出面阻止歐金中家建新房的理由是:歐某發家靠近馬路的圍牆發生了滑坡,泥土滑到了她家的田裡,就認定她家的那片田地是他歐某發家的,還要她家把那片地給歐某發家。不只歐某發一家,還有兩戶鄰居也不讓歐金中建新房。
據澎湃新聞記者王選輝的報導:過去這些年各方已經發生過多次大大小小的衝突。其中1995年,歐金中和歐某貴因舊房建設用地權權屬產生爭議,引發肢體衝突;2020年3月,歐某勇爺爺在阻攔歐金中建房途中意外死亡,之後歐某勇提起民事訴訟。
據封面新聞記者曾業的報導,在較早的求助信息(2021年1月13日)中,歐金中在社交平台上@了莆田政府、媒體、法律援助等諸多單位,並表示已經去過省市級上訪。並表示原房子、前後院、菜地共400多平,「按照國家規定按照人員算建設平方」僅批下來100多平可以蓋新房子,世道不公平。今年6月11日,嫌疑人歐金中以普通網民的身份,實名向公安部門舉報、求助。據報導轉載的歐金中社交平台求助信息截圖(筆誤及不通順出自原文):
自2017年新建手续出来以后,把原有400多平全部拆掉在原地建150多平受黑恶势力多次打砸阻止,至今还未开建,求助无果、村个别干部不作为,黑势力村霸集团的恶意打砸阻止,五年了求领导救救我全家吧,为事件恶化,社会安定及时给我们弱势村民解决【后略】(2021年6月11日)。
綜合以上信息,可以得知:
- 歐金中和村鄰的土地、建房糾紛由來已久,出過人命(必須考慮因故意外死亡在中國的潛台詞和當事人家屬等人的必然解讀方式)
- 歐金中一家自2017年起過著漏風漏雨的棚戶生活
- 歐金中已經走完了他認為能走的所有行政和法律途徑
- 歐金中於2021年6月11日發出事件惡化的求助信,已經瀕臨崩潰
蓋房是面子和命的事
據澎湃新聞報導,平海鎮一名負責農村建房手續審批的村官陳韜(化名)表示,
在很多莆田人的傳統觀念裡,人生最大的三件事——“結婚、生子、蓋房”。所以,蓋房一直佔據至關重要的地位,大宅子、新房子,不僅意味著居住條件更好,更意味著家境殷實、家族興旺、光宗耀祖,在村子的身份與地位高人一等。
高人一等!在村民看來,能蓋好房子,即是人上人。由此可知,在這樣的環境中蓋不起來房子的村民則會被看作是沒出息的人下人。不憚以最壞的惡意揣測中國人,蓋不起來房子的原因除了各種糾紛和吃拿卡要,甚至會包括村民群體共同對這個「也配蓋房子?!」的慫貨的霸凌。
(農村建房手續審批)流程一般首先是戶主提出申請,必須符合“一戶一宅”的原則,申請理由可以是新建、擴建、危房重建等。其次,建房戶主需要到村委會領取一張“村民個人建房四鄰意見簽字確認表”(下稱“四鄰協議”),需要擬建房屋正北、正南、正西、正東四面鄰居戶主簽字通過,再由村兩委包組負責人,土地、村建協管員,村主幹進行簽字。四鄰協議書籤訂後,村委會審核後再提交鄉鎮規劃建設部門和國土資源部門,之後再上報區政府審核批准。
注意此處新建、擴建、危房重建名目不同。為完成此文綜述,筆者查閱了往年牆內一些相似問題和政策問答,發現新建的四鄰意見難度甚至低於改建和翻建。詳見第二部分。
很多建房戶就卡在“四鄰協議”這個起步環節。陳韜說,這是糾紛矛盾最多的環節,一些村民會趁鄰居蓋房開始故意不配合簽字,無理取鬧,甚至成為索要好處的談判條件,有的要點錢,有的要點菜地。
也就是說,四鄰協議只是個起步。而根據筆者的網上調查,在中國很多地方,四鄰協議已經成了村霸勒索的肥肉環節。很多時候,普通村民不捨棄大量利益或土地就換不來一紙四鄰同意。
陳韜說,有的鄰居間並不是因為建房糾紛,可能是很多年前的田地、水溝、祖墳等糾紛,甚至是上一兩代人的矛盾,在四鄰協議上就是不肯簽字。這種情況就很難通過村幹部調解能夠解決。所以就會出現爭吵,甚至打架的情況。派出所民警一般只處理打架,沒有打架就雙方勸一下,不會介入雙方糾紛中。
有兩點值得注意:
一,提到了祖墳卻沒有提到風水,不科學。當然,中國官方新聞是不可能讓提風水的。在後文中,我專門找到了一個業餘的農村自建房風水指南,通過那裡面的一些條目,可以想像在某些農村,建房幾乎不可能不扯皮。
二,派出所只有遇到打架時勸勸,而不介入糾紛。尋釁滋事呢?擾亂治安呢?和諧社會呢?這裡涉及到中國由來已久的法律和行政雙軌制。有利可圖的,能上政績的大家搶著管,遇到麻煩的事情大家搶著不管。
除此之外,有的“四鄰協議”簽了,甚至區政府的住房審批都下來了,鄰居卻反悔了。一些家庭甚至會派出家中老人,佔著建房地不走,不讓建設。——澎湃新聞記者 王選輝2021-10-18
又是老人碰瓷、又是缺乏契約精神的劣根性,無論是加害者還是被害者,都深諳耍賴之道。看到這裡,不知道看官對前文新聞背景裡「歐某勇爺爺在阻攔歐某中建房途中意外死亡」有沒有什麼惡意的聯想?
看完中國各媒體深度報導中的前因分析,這顯然是一場「委員長都管不了的農村問題」。而在這些問題的背後,我看到的是人和人之間深深的惡意。一個從400平房屋院子和菜地到被擠到棚戶裡的住的人家,顯然在村里也不是什麼名門望族,甚至連個正常人都算不上。這個故事裡我看到的最黑暗之處是霸凌的快感,不擠兌你擠兌誰的理所當然,甚至還有那麼一絲絲你也配蓋房子的趙老太爺自得心理。
綜合以上信息,在當地蓋房(無論新建或改建)可以說是必須要得到四鄰同意的。這個四鄰同意辦法,在我看來正是本血案背後的魔鬼之一。
二,四鄰同意書:放任群眾鬥群眾,睦鄰良法到中國直接變惡法
四鄰同意由來已久。它不是一部法律。它只是一個愚蠢的管理辦法和審批手續,但衝突不斷血淚斑斑。然而,案發前卻一直在被政府強制化,正規化。在1987年起施行,2021年1月1日廢止的《民法通則》中,第八十三條規定:
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係。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這可能能算是四鄰同意的「法律」依據。
翻閱牆內關於農村自建房審批制度的百科條目,在「定點放線」這一環節,規定:
審批完畢了以後,建房戶提供出四鄰同意建房的相關證明材料,由管區、村兩委主要成員會同國土資源所、鎮村建設服務中心到現場進行定點放線,並填寫現場定點放線的記錄,由管區、支部書記以及服務中心的放線人員去簽字。 (來源:百度百科;住宅在線)
由此,筆者產生了一系列問題。所謂四鄰同意的辦法,施行了多久?是明文規定還是潛規則?有哪些潛規則?相關政府部門對之持何態度?
根據時序搜索記錄,目前能找到最早的四鄰同意辦法正式文件為:
2009年:福州市连江县官坂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意见 官政〔2009〕01号
(二)农村村民建房前后间距,新区规划不少于6米。在旧村内原地翻建的危房户、困难户间距可相应适当缩小,但必须签订四邻意见书。http://archive.today/SjS6k
此處對危房戶和困難戶的關照,間距可適當縮小但必須簽訂四鄰意見書!聯想我在上一節中所作的綜述試想,以中國農村現在的民風,氣人有笑人無,一般情況下人們是會包容困難戶的間距縮小需求,還是會以此為藉口要挾阻止?
2016年,知乎
问:农村建房是否必须四邻签字同意?我家的的房子由于年久失修,需要重新建造,村委会说需要四邻签字同意才批准。周围三户人家有两户表示没有异议只要不违背当地风俗(如不能建的高),但是有一户以此为筹码,提出要我家让一米空地给他们(和他们位置一南一北)的完全无理要求,不然就不给签字。难倒他们如果一定不同意,就只能答应他们的无理要求或者永远不能新盖房吗?我觉得法律在制定的时候肯定考虑到了这一层,或者说我们房子相隔超过多少米就不能不同意。各位若能给出一些建议,万分感谢
答:不是必须的,但村委会拿着章,你没法跟他讲理 。(王若枫,2016-08-13)
答:早些年,是没有要求写四邻协议的,所以他盖房子的时候并没有经过我们同意,如今上面一个政策改变给了这种人可乘之机,一个恶意发泄的途径。对于解决途径,我也调查了一些文件,法律是没有明文要求四邻协议的,所谓四邻协议只是政府为了减少自己的工作,转嫁矛盾给农民,毕竟农村的事情还是很麻烦的。目前我们家也很苦恼,父母受气,受人压制。当然通用的办法是找村委会解决,然而很多农村村委会是摆设并不管事的,司法途径对于农村这种较为复杂且较为原始的环境感觉也很难奏效。目前也在找解决途径,今天刚给县国土资源局写了一封信反映这个问题,能有反馈更好,没有权当发泄了。(匿名用户,2017-07-07)
答:这个四邻签字貌似专门为恶霸设置的,好说话的人,怎么样都不会为难你,恶毒的人,占了多少便宜,都还想占,像这种不奉养老母,欺凌邻居的恶霸,刚好抓住这个政策的关键点,整天想着饿虎扑羊。我们家就遇到了这样的邻居。他们家肆意扩建,违建,镇政府也没有要求我们邻居签字,还说已经罚款了,5元一平米。而我们家建房,镇里死活要四邻签字,但是这个邻居恶霸哪里肯,豪言一定要我们让1.8M,也就是80平米的房子,让步10平米,还限制我们高度,而他们家100平米的房子建到200平。这个世界还有天理吗?政府的公信力在哪里?到处都是4层5层的房子,我们家限高7米?(celia,2017-08-09)
匿名的回復道出了四鄰惡法的真諦:
- 早些年,是沒有要求寫四鄰協議的,所以他蓋房子的時候並沒有經過我們同意——先來先得,既得利益
- 如今上面一個政策改變給了這種人可乘之機,一個惡意發洩的途徑 ——程序之惡
- 對於解決途徑,我也調查了一些文件,法律是沒有明文要求四鄰協議的——無法可依
- 所謂四鄰協議只是政府為了減少自己的工作,轉嫁矛盾給農民,畢竟農村的事情還是很麻煩的 ——轉嫁矛盾,放任群眾鬥群眾。政府以和事佬和保護傘的形像出現,能幹什麼?
2018年
农村建房邻居不签字怎么办?智斗无理邻居看这里 住宅在线 2018-11-07 13:43:47
一、农村建房为什么需要四邻的签字呢?
其目的是保护四邻的权益,减少了不必要的民事纠纷。……要是你的四邻是有房屋的话,签字盖章就会麻烦许多。为了他人的利益你的房子不许超高,要你各自封墙,还要让滴水,也就是弄堂。前后必须让人釆光通风,而且还要让路,如果你是三间房,原拆原建的也只能建二间加一个楼梯间,你不让不行,不让的话人家四邻不签字盖章,你就会永远建不了房,有纠纷的土管部门也不会予以批准建房。
农村建房要签字盖章是既有好处也有缺点,表面上看似是保护四邻的权益,减少了邻里之间的纠纷。其实也是是增加矛盾,往往有些邻会以签字盖章为要挟,提出一些非分的要求,让建房户是大伤脑筋,为了能够顺利建房,不得不将自家的宅基地让出去,最后还会产生报复心理。在农村,因建房要签字盖章而产生的民事纠纷有太多太多了,现在有很多农村人都很怕原拆原建了,因为签字盖章好难好难啊!二、农村建房时邻居不肯签字怎么办呢?
現在有很多農村人都很怕原拆原建了,因為簽字蓋章好難好難啊! ——一語成讖,拆建比新建還難。
在「怎麼辦」一節中,文章講了一些要考量商討的因素,如當地習慣、截水、用水、排水、採光。可否想到什麼牆內不讓隨便說的詞?就是「風水」。我不懂風水,只能以一個純外行的身份從一個可能是外行的風水網站轉載幾條:
农村自建房的风水学知识
九、大房后边不可建一间小房,名叫暗箭房。院内若有暗箭房,家中缺少当家郎。
五十四、院内大门不可建到别人家的屋角,或墙壁角,这叫刀劈门,在门的右边出现,会导致妇死亡,六畜不旺;在门的左边出现,会出现男子事业不顺,伤成材之子,也为外事牵连。
五十七、住宅的西南角5——10米内不可建造巨大的粪坑,厕所。水道,主母亲大病,母不在主女当家的。易使妇女多病,小孩溺水。
五十八、住宅的东北角5——10米内不可有水流过,艮方只要水长流,其家儿孙祸无休。
六十五、住宅的门前,不可垫土特高,如果中间高,门前水向两个方向流去,这叫分身水,易无后。
六十六、房宅的东北角如有小路从艮方奔坤方而来,主家多出偷盗之人,如果是大路出蹲监坐牢之人。
看了以上「風水禁忌」,風水小白維基後表示,誰在我家邊上建房我跟誰急!
2019年,「悟空头条问答」出現於歐金中建房糾紛及其類似的一段問答,附照片若干
农村建房邻居不签字怎么办?(上传图片內容疑似2019年)
农村群众不管这些,一二三次要求给钱,怎么办,薄弱者没办法,乡镇要求群众签字才批。为了建房只能忍气吞声?上图(工地)是朋友家在建的房子,第一层土建结构已经建好,二层混泥土还没有浇筑就被叫停了。原因是邻居没有签字,村委和乡住建委责任停工,要邻居签字后方可施工。事后邻居说出了自己的想法,担心朋友房子造的太高,把自己的采光阻挡了。后来在村委的协调下,房子高度降低了50公分,屋后雨水管敷设在地底下,邻居才签字。(末农,07-13)
如果是有旧的房屋,想拆了新盖,那就不要拆,直接改成大修,框架起来再拆旧房。(山风且云,07-14)
實踐中的灰色地帶,不要先拆再蓋。要明「報大修」,暗渡陳倉。這個操作手法,顯然歐金中不會。
2020年
新浪:棒本霸
根据12月12号文件规定,在以后村民建房或者宅基地申请,都要向村民小组、村委会进行书面申请,将申请理由、用地面积、建房高度、层数等情况进行书面说明之后,进行村内公示,无异于之后报送乡镇,这里需要说明的就是,不论是新建房屋,还是翻建房屋,都要进行申请,并且对于房屋的高度也会有统一规划,这里还需要有四邻签字,在无异于、无争议的前提下,并且符合村庄规划之后,才能报送乡镇。
四鄰簽字加上村莊規劃。村莊規劃誰說了算?(村霸申請加入聊天)
2021年3-4月
3月,宅基地建房新变化
按照新规定,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为了减少宅基地建房产生的矛盾纠纷,需要增加提供四邻意见书;是为了加强农村风貌管控,促使农民建房按照一定的规范,需要增加提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住宅设计图件。4月,北京昌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昌政发〔2021〕5号)
第十八条 ……基底高度(地基磉高)根据地形地貌由村民委员会征得相邻土地使用权人(以下简称四邻)意见后确定。
第十九条 依法、合理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申请在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翻建房屋,应当征询四邻意见,(下略)
第二十一条 镇政府要会同村民委员会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现有宅基地及房屋情况、是否征询四邻意见等,现场确定建房位置和基底高度(地基磉高)。
2021年10月15日(欧金中案发后五天)
自己建房还需邻居点头?农村建房新政出台,“四邻签字”被弱化
然而,近期某地因为自建房造成的伤亡悲剧,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人们都开始思考,自己建房还需邻居点头的规定是否合理,如果真的合理的话,为何还会引发这样的悲剧。
……
为了减少因自建房产生的纠纷问题,农村建房新政,即《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出台,主要措施如下。(略)这一措施实际上就是从侧面,将“四邻签字”这一规定进行了弱化。虽然相关部门仍然会听取四邻的意见,但是,最终的审批结果将由专业的人进行判定,只要农民的建房行为合法,就会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
同日我讀到的唯一一個直接反思四鄰同意書問題的媒體文章,來自網易
农村建设房子,是否经过四邻签字同意?看完了解了
第一,自己建房子,却关系着邻居的利益。
第二,一些村民们因为眼红,存在着素质的问题。
第三,在农村里一些地方,盖房子签字原本是为了和谐,但是却被心术不正的人利用。其实,按照我国的法律来说,农村里的房屋,只要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并且履行了申请审批手续,自然是完全合法建设房子的。而在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规定通过四邻的签字同意,才能建设房子。
而需要四邻签字同意的政策,也只是一些地方上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来说,自然是没有依据条件的。但是,我们农村人在建设房屋的时候,也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就是不影响四邻采光,不影响四邻的痛风作为前提,否则的话必然会引起四邻的其它纠纷。
綜上,從2009年到2021年上半年,中國政府一直在強化四鄰意見書的作用,並逐漸將之納入硬性的審批管理流程,用以加強村莊風貌和整體規劃控制。
而自10月10日案發後短短5天,媒體上就開始反思和軟化四鄰意見書,更將此惡法淡化為某些地方上的要求;國家大大方方地走上前台曰:「最終的審批結果將由專業的人進行判定,只要農民的建房行為合法,就會得到國家的大力支持。」
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國家?這是一個什麼樣的立法體系?在歐金中案後,以不作為論處幾個基層村官,有什麼意義?
三,中國並無真正意義上的社會
CNN: 長期困擾中國地方治理的弊病,從濫用權力到官方不作為。其他人認為這反映了該國法律和官僚體系的廣泛失敗,而被圍困的自由新聞和殘廢的公民社會則加劇了這種失敗。
WP: 歐的處境引起了廣泛的同情,許多人認為他受到了當地政府的忽視,直到他似乎被推到了邊緣。其他人利用他的案例批評當局對弱勢中國人的待遇,特別是在農村地區,以及該國缺乏透明度。華盛頓郵報無法確定歐的律師。
外媒報導中互相轉載和轉載中國媒體居多。為數不多的本社報導中,CNN一陣見血提到中國公民社會是殘廢的,而華盛頓郵報直接試圖去確定了一個不可能存在的律師。真的是旁觀者清嗎?
我為什麼堅決反對將歐金中案解讀為社會案件?因為中國並無真正意義上的社會。
我甚至認為,社會案件和社會新聞這些詞在中國語境中,其潛台詞就是這事你別怪政府。但是,作為一個黨管一切的極權主義國家,根本不允許公民社會的存在。為什麼人們會如此乖巧地認為它管著一切,但某些問題出現的時候卻不能怪它呢?
強制要求將此案和諸多惡行案件解釋為個人邪惡、失去理智或社會不公,卻有意無意地忘卻極權主義的大背景,是為誰遮醜?
公民社會是公民和政府公權力之間的中間層,是單個個體軟弱無力的公民在面對國家機器時的保護層和交換層。由於公民社會的存在和健壯發展,公民在和國家打交道的時候不會被熬死、弄瘋、打殘、直至逼上樑山。
在一個有著正常公民社會的國家,公民遇到一般問題可以首先去找自己的鄰居、自組織、協會、教會,更大一些的問題找律師或選區議員,和政府打交道手續繁瑣甚至可以找政府官方的代辦處,如果政府違法,則可以直接對簿公堂……所有這些的前提,是一個良善的,有序的,專業的,講信譽的,受到法律保護的各類小組織的集合,是為公民社會。
歐金中沒有這些。歐金中生活中唯一和公民社會有些許相似的村集體,恰恰是霸凌他阻止他過人的生活的夢魘所在。當中共把矛盾毫無保留地轉嫁到最基層,把權力又毫無保留地收攏到最高層,每一個生靈(以前叫人)都是最無力的,最原子化的,始終居住在霍布斯叢林中的。叢林生物,叢林法則。這無關對錯,這是必然。
這就是為什麼我從來不認為中國有什麼過分解讀,過度拔高的政治事件。相反,我每天都看到無數的政治事件被刻意壓制,刻意曲解為社會和個體事件。
身處黑暗中,人們盲目相信洗腦者和它用假象呈現的光明;
身處光明中,人們又盲目質疑黑暗中的人為什麼看不到自己看到的出路。
覺醒的人們,要警惕地穴寓言中的兩次應激性失明:
第一次是人在離開地穴見到光明之時。
第二次是回到地穴重新面對黑暗之時。
後記
悲憤中,我本是想給歐金中寫個頭七祭文的,但草草寫就之後感覺缺了實質的東西,除了矯情就是煽情,就沉澱了幾天。
恰逢前幾日在品蔥看到一個熱門討論,有一個人滔滔不絕地反駁對歐金中案件的政治化解讀,讓我愈加悲憤。
我曾經有個好友,在超一線城市的CBD有一份極其讓人稱羨的職業。TA來自一個貧窮的村鎮,大概和歐金中的小鎮類似。TA的父親因為蓋房,死了。具體原因不明,TA不願意說。我只記得,在我們最後一次見面之前的半年時間裡,TA每次和家裡打電話都是哭著結束的,每次都是重複那幾句話:
不要蓋那個破房子!我不要!你們來XX市,我養你們!
但家裡的老人最後一願,就是翻蓋家裡的小樓,蓋成一棟看上去就能讓人明白「他們家的孩子在大城市有出息了」的那種樓。
結果,TA終於崩潰了,我們再也沒有見過面……
補
文章很長,謝謝您的時間。面對制度性的不公,公民社會的缺失,善良的看官的確可以只關注歐金中持刀襲擊老人和孩子,並做出最最強烈的譴責,這是您的選擇。
正如中共在煽動中國人鬧革命的時候所說的:舊社會讓人變成鬼,新社會讓鬼變成人。而今,是它正在讓善良的人變成鬼。不試圖破解魔咒而痴迷於打鬼的人,有些是本身就被魔咒迷惑了,還有一些則是在把打鬼當生意做,畢竟鬼越多打鬼的買賣就越好。
如果將極權主義國家比作一個病體,瓦解公民社會和個人生活各個方面的極權就是癌症。對於一個癌症擴散導致多個器官衰竭的垂死者,只按照肝病、胃病、腸病下藥,非是庸醫,便是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