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声喧哗:中国社会为何多杠精

—— by douban 维舟

多年前,我曾遇到一位很难相处的上司。此人几乎在任何问题上都有反对意见,甚至即便你顺着他,他仍然会怀疑你的看法。这使得和他的沟通变成一件非常令人痛苦的事,因为他没有固定的立场,敏感、多疑而易怒,习惯性地跟所有人(老板除外)抬杠;一旦觉得你似乎明白了他的用意,他就立刻又会改口,不让你理解他的真实用意究竟是什么。直到后来,我才在他打电话时无意中得知,他从小觉得自己不如弟弟受父母重视,一直耿耿于怀,因而处处都想表现得与众不同,对别人的看法因而也反应特别剧烈。

日前读到《新京报书评周刊》上张向荣《论杠精的诞生》一文时,我第一反应就想起了此人。确实,现在“杠精”横行,差不多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我们当然不应仅仅停留在嘲讽上,至少也值得好好理解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同意张文中所说的,杠精往往逻辑有问题,这毕竟是他们的话语所表现出来的最典型特征,但有所不同的是(并非抬杠),我不认为问题的关键在逻辑本身,简单地说,这可能不是一个逻辑学问题,而是一个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问题。

“杠精”一词在中国社会已流行了一段时间,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词在英语中很难确切地对译。英语的dissent(异议)、contradict(反驳)或gainsay(否认)都无法传达出“抬杠”的特殊意味。与此相联系的一点是:“逻辑”一词也是晚清时才从西方借入的音译词,对中国社会来说本身就是一个比较晚近的概念。这倒不是说美国人就不抬杠,或古代中国人就不讲逻辑,而是说,不同社会的文化,在看待一件事时的着眼点往往相当不同。

很多人都看过电影《闻香识女人》,其中阿尔·帕西诺饰演的中校在贝尔德学校礼堂里的一番演讲可谓掷地有声,既有说服力也有逻辑性,赢得了几乎所有人的赞同。但试想一下,如果这一场景发生在中国,人们会怎么看待这番表现?恐怕很多人都会窃窃私语:“这人到底是什么来头?竟敢这样对校长说话?这学生家里看来有靠山啊。”也就是说,中国人在语言交流时,不仅仅只是看字面含义及其逻辑表达,还会本能地越过这一层来揣摩说话者这么讲背后的用意、权力和情感。
《闻香识女人》剧照 中校演讲时对校长火力全开:“如果是在五年前,我会带喷火枪来这儿!过份?你以为你在跟谁说话?我是见过世面的,明白吗?”

美国人类学家爱德华·霍尔在其名著《无声的语言》中提出,西方人在与比较传统的社会交流中出现的许多曲解,都可归结为:未能意识到交流形式往往“一半采用语言,一半不采用语言来表达”。他随后在《超越文化》中进一步提出了“低语境文化”和“高语境文化”的概念,现代西方社会属于前者,特点是偏重正式表达,尤其是语言的逻辑理性;而中国则是典型的“高语境文化”,其特点是传统时代小范围的熟人群体密切互动,因此许多话不需要明说,说出来的话也并不仅仅只是字面上的意思,往往别有弦外之音。他再三指出,当西方人遇到中国人、日本人时,之所以常常困惑不解,就在于他们的文化习惯无法让他们领会到那些话语表面之下的微妙含义——就像我们现在一个微笑的表情符号都往往不一定真的只是“微笑”的意思。

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能稍稍理解“杠精”的说话方式了。简言之,对这些人来说,说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通过这样一种激烈的方式,表达了自己“谁都不服”的气势和一种独特的自我认同。说话并不只是交流,对话也并不只是讨论,在他们看来都是日常生活中的权力博弈,自己如果在这样的论战中认输了,那就是人格上的失败,因此他们不管A逻辑B逻辑,能帮他获得心理上胜利感就是好逻辑。龚鹏程在《汉代思潮》中提到东汉思想家王充便是如此:此人“愤世嫉俗,立论务在胜人,有时便忽略了前后逻辑的一贯性”,他“不必、也无兴趣建构一套完整的理论来说明自己的世界观。他可以依他的需要,来选择各种言论,或用某甲之说破某乙,又用某乙之说破某丙,忽儒、忽墨、忽道。表现出一种‘言说的趣味’。”对他来说,重点不在说什么、是否正确,而在于能说得巧妙,皆能头头是道,横说竖说都是他的理。

之所以如此,就在于中国传统的礼法社会是一个严格按权力地位来运作的秩序,身在其中的人各自依据其特定的身份行事,“是什么人说什么话”,一举一动都要合乎自己的身份。在这种情况下,不是谁都有权说话的。在我小时候所处的乡村社会里,长辈们争论事务时,晚辈如果按捺不住想表达点自己的看法,往往就只得到一句:“小孩子别插嘴!什么时候轮到你说话了?”——哪怕你讲的确实不无道理。在这样的语境下,“发言”本身需要具备某种资格,同样的话,你没资格说,但别人却可以说。也就是说,一个人能不能发言,和他说的话本身是否有道理、有逻辑没多大关系,倒是和发言者的辈分、资历、身份密切相关。即便在驳斥他人的观点时,很多人也往往不是在逻辑观点上指出对方的漏洞,而会质问对方发言的资格——他不是说“你说错了”,而是说你不具备某个身份,因而无权对此发表看法,例如“你不是东北人,不了解真正的东北,无权说三道四”。

因此,在汉语中“听话”意指“顺从”,而“顶嘴”表示“叛逆”——这都暗示在中国人的理解中,话语是嵌入在人际之间的权力关系中的。在我老家的崇明方言中,有一个接近于“杠精”含义的词:“百有回对”,指的是“不管说什么都要回嘴、反驳”,这通常用以指晚辈或身份较低者对尊长不听话、不顺从,换言之,他们是通过这样话语上的顶撞来表现自己“就是不服”。在权力博弈中,居于优势地位的人可以选择无视,但处于弱势的人,无视或沉默却是屈从、无力的象征。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抬杠、顶撞也可以说是一种弱势、无权者不屈不挠的表达欲望,实际上,刷存在感的需求本身就已说明问题,因为没有存在感才需要不断地刷——这种抗争也意味着他觉得自己的看法始终没有得到尊重,甚至其表达本身就一直受到压制。
五四运动使得以往边缘的声音都爆发了出来,张扬了个人权利

现代中国之所以涌现出许多有这样人格特质的人,是不足为奇的。加拿大学者查尔斯·泰勒在《现代社会想象》和《自我的根源》中提出,在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的历史转型中会发生一场他称之为“大脱嵌”(great disembedding)的革命,个人的行动和生活的意义,从以往那种嵌入在宇宙、自然、社会的框架中挣脱出来,获得了独立自主性。在中国,这场革命发生于五四时代,激烈抨击传统家庭制度和儒家文化的个人“冲决网罗”,成为独立的个人。传统时代采取顶撞态度的多是一些刚烈、倔强个性的人物,而近代中国所鼓励、推崇的正是一种偏激的人格。虽然1949年后中国人再度被纳入国家的组织生活,但正如阎云翔在《中国社会的个体化》中指出的,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变化使得个体“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家庭、亲属组织和社区非正式权力的控制”,家长权力和权威随之式微,导致了两个未曾预料的结果,即“部分年轻人身上的反权威倾向和个人权利意识在几乎所有年轻人中间的崛起”。

在这种情况下,以往被压制的个体获得了空前自由的发声机会。如果说以前人们还需要熬到一定地位才能发言,那么现在,一个从传统人际关系中挣脱出来的个人发现,至少在网络上没有什么权威能阻止他说话。此时他急切地想要品尝自己新获得的自由,横扫任何试图主宰自己的力量,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种“解放”的感觉非常美妙,但与此同时原子化的个人又缺乏公共生活的交往,于是他们行事丧失了尺度,只是一味展现自己的权力感,而反对姿态则是此刻最廉价的兴奋剂。与此同时,在传统社会的争论中,人们通常还用“讲理”或“评评理”来解决争端,但这前提是社会对“道理”本身还有较为一致的看法,然而,在一个缺乏共识的多元化时代,人们也就不再共享相同的社会规范,这为杠精提供了最好的生存环境,因为他们随时可以借用不同的尺度来为自己辩护。

这种特质与其说是像一个明确自己权利义务的现代人,倒不如说更接近以往那种脱离了宗法社会的“游民”。王学泰在《发现另一个中国》中认为,长期生活在稳定不变宗法社会中的中国人,只要控制他、也保护他的共同体对他不起作用了,他为了生存而流动起来,就必然产生一系列特殊的思想意识,其中包括:缺乏儒家社会意识、反权威、主动进击精神和攻击性,当与人出现分歧时倾向于采用激烈手段。民国时杜亚泉也曾说,游民凡事皆倾向过激,常怀愤恨,视当世人皆恶,几无一不可杀者。“杠精”可以说是这种精神的现代表现形式,也就是通过话语观点上的对抗,表现自己内在跃跃欲试的好胜心和偏激心理,他们将对话看成了“论战”和权力斗争,因此在意的并非前后逻辑一贯,而是务在胜人甚至伤人——很多人在公共讨论中喜欢“碾压”对手,就是这种心态的鲜明体现。

就此而言,“杠精”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乍看令人厌烦,但其实却又可说是个体获得解放的结果;只是由于这些从原先的社会组织中挣脱出来的个体,尚未获得独立思考的能力,彼此还不习惯作为权利明确的个体进行有机的交往,依旧按照旧的权力关系来看待争论,谈话时不是遵循逻辑规则来达成共识,而是试图利用任何规则来压倒对方,于是原本的好事反倒催生出一个“谁也不服谁的社会”。这也是中国历史上屡次出现的现象,最典型的就是礼法松弛的晚明,由于原先的道德标准已松动,道德判断往往出于自己,人们各执己见、纷争不断,个个都“自认动机纯洁而把自己的意见当作天理,弄得天下皆是自负的圣贤”(王汎森《权力的毛细管作用》)。如果说现在有什么不一样,那就是当下的中国人面对的是更深远得多的社会冲击、发声渠道更多、而人们也更没耐心进行讨论,许多争论中人们更关心的不是彼此理解,而是表现自己并压倒对方,因为权力博弈的元规则是“我对你错”。

因此,杠精的特点之一便是:即便面对种种不利证据,他仍会倔强到底,而且其争论方式多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以偏激的态度看待问题,“你这么说,那我偏要那么说”,也就是说,他们重视的不是逻辑本身对错,而是人与人之间话语权力的对抗。也正因中国人惯于如此看待争论,所以现在另一个泛滥成灾的现象是:拿“杠精”来给人扣帽子的人也越来越多了。这变成了一个很好用的污名化标签,哪怕你其实是想按逻辑来跟人好好讨论,但却仍可能被理解为你只是想进行权力博弈,换言之,你争的不是“理”而是“力”。吊诡之处在于:这种话语看似是厌恶“杠精”,但实际上和杠精一样不耐烦在按逻辑和规范进行对话,而是本能地把对话看作是权力对抗。这正可以提醒我们,原有的那种传统,在中国人的意识中渗透到了何等深入的程度。

当然,社会环境只是提供了一个孕育此类人格的温床,从原先的社会等级结构中挣脱出来的人多了,又缺乏公共讨论和社会交往的规范,以至于人际之间的摩擦冲突随之加剧;这并不是说每个人在这样的条件下都会变成杠精,否则我们也大可以说“既然大家生活的社会环境都是相似的,为何也有那么多中国人没有成为杠精”。值得注意的是,网上之所以特别容易感受到杠精的存在,原因之一或许也在于这样一个虚拟空间里人人匿名,不易感受到生活中的等级结构,发言权更平等,但却不必顾虑什么后果。

在面对这种“众声喧哗”的纷扰时,中国传统的做法是重新回到一个有序的组织化生活中去,这样一切都清静了,人们还是按自己的身份行事,“非礼勿言”。但一个现代社会毕竟首先需要保障的是个人的基本权利,当然也不应回避分歧,只是这种分歧理应在平等对话中解决。可以设想,如果一个人从小受到尊重,有自由发言的机会,并且认真被人听取意见,那他也无须在一切场合和人顶嘴、抬杠来刷存在感。重新达成某些基本的社会共识是有可能的,但这前提应是在尊重个人权利的基础上,通过无数细微的公共讨论来让人自愿遵守。到那时,意见分歧当然仍会存在,但或许至少可以真的从逻辑层面进行讨论,而不仅仅将之视为一场权力博弈了。

已刊2018-04-28《新京报·书评周刊》,现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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