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川普打法律戰告上最高法院,翻盤的機會有多大?

—— by 黎蝸藤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和小布希(港譯「喬治布殊」)當年的情況對比,川普(港譯「特朗普」)存在幾大劣勢:牽涉的州太多,每個州差距太大,提出的法律爭議缺乏依據。這樣決定了,川普的法律戰,如果以改變選舉結果為目的,注定是無效的。

美國選舉的出票過程跌宕起伏。到了星期六(11月7日)中午,拜登在賓州領先優勢增大,各傳媒紛紛預測拜登贏得賓州,隨即宣佈拜登獲得273張選舉人票贏得總統。過了沒多久,内華達預測拜登獲勝。拜登票數到了279張,擴大了優勢。在星期六晚上,拜登發表勝選宣言。然而,川普還沒有承認失敗,他還希望通過法律戰,最後翻盤。那麽他翻盤的機會有多大呢?

根據川普自己的説法,最高法院有六個保守派大法官,其中三個還是他任命的,而且都是頂住民主黨的强烈挑戰而任命,因此,他確信,「最高法院會判自己獲勝」。

不少美國華人、台灣人、香港人乃至「推特上的中國人」,也同樣認爲,最高法院會幫川普獲勝,重演「最高法院判小布希獲勝」的一幕。

首先應該澄清,美國總統是人民選出來的,不是「最高法院判出來」的。2000年,最高法院沒有「判」布希獲勝,而是通過「終止延長重點票」而維持了有利小布希的結果。

爲此,可以稍微回顧一下2000年的往事。當時,小布希只要拿下佛羅里達就可以以271票獲勝。但在佛羅里達卻出現票數異常接近的情況。在最初的點票中,小布希比高爾多1784張選票。佛羅里達法律規定差距小於5%的話要自動重點,然而機器重點後,小布希依然比高爾多327票。

這時,民主黨提出,這次選票的設計是「蝴蝶型」,導致不少選民產生混淆,以致當年機器點票的廢票率是上次的幾倍,質疑在這種情況下,機器點票的方式不準確,於是提出在四個縣進行重點,州政府批准。然而,佛羅里達州的法律規定,所有點票結果(包括重點票之後的結果)必須在11月14日下午5點前出來。

手工重點速度慢,到這個「死線」前還(遠遠)沒有完成。於是州政府批准延長時間「死線」一再推後,最後到了11月26日,還有兩個縣(邁阿密戴得縣和棕櫚樹縣)沒有完成。在佛羅里達的海外軍人選票寄回之後,布希的優勢還進一步擴大了(多了930票)。11月26日,州政府決定不再推後,這樣不計算剩下兩個縣的重點結果的情況下,布希還以537票領先。

民主黨不服,繼續打官司,要求再次延長時間,把剩下兩個縣的手工重點票都包括在内。這樣官司才到了最高法院。

在最高法院,共和黨主要打兩個觀點。第一,認爲延長點票時間違反了州法律,而這個州的「死線」也早已考慮了重點票所需的時間在内了,州政府無權延長,更何況一再延長。第二,如果這四個縣的點票用手工完成,那麽爲了標準一致,整個州的選票都應該用手工完成,因爲其他縣也有機器讀不準的問題。

筆者認爲,共和黨的這兩個論點都非常有力,足以説服法官。此外,現實的情況也讓最高法院不願再延長死線。第一,選舉人投票的時間已非常接近,然後就是憲法規定的眾議院確認結果和總統上任,手工點票有似遙遙無期。

第二,小布希在三次宣佈結果中都勝出(最初結果,機器重點票後的結果,11月26日的結果)。這樣,在綜合考慮之下,最高法院最後判決,除非整個州都採用同一標準,否則不能採用剩下兩個縣的手工點票。而這個判決距離最高法院定下的「最後死線」只有兩個小時,技術性地否決了民主黨要求。

雖然很多人認爲最高法院的這個判決有黨派之見,但以上分析説明,判決並非無理。此後,有不同機構模擬「如果人工點票之後結果會如何」,根據不同機構和不同的模擬模式,其實也是各有勝負,高爾並非就能贏。

對比2000年和今(2020)年就可以發現,川普的情況和當年小布希相差甚遠。

首先,小布希涉及的州只有一個佛羅里達。而川普涉及的州就多了。川普要翻盤,必須在拿下賓州的前提下,再把剩下四個州中的至少三個才可以取勝。此外,川普還想挑戰更早前已宣告拜登獲勝的威斯康辛和密西根。這樣涉及的州最多有七個,或者說至少有四到五個州翻盤才有希望贏。這個任務的困難度就不知道大多少。

其次,最高法院不能「判川普獲勝」,川普如果沒有足夠的選票支持,最高法院無論如何判,都不可能判川普贏。在2000年,小布希在佛羅里達是領先的,而川普在以上大多數州都落後。

小布希和高爾之間的差距只有幾百票,最多不過一千多票。而川普在落後的州中,相差都很遠。以筆者寫稿的時間(美東時間11月8日早上11點半),川普在賓州落後4萬票,在密西根落後4萬5千票,在威斯康辛落後2萬票,在内華達落後近3萬票,在亞利桑那落後接近2萬票,在喬治亞落後1萬票。除了在亞利桑那可望拉近之外,其他各州都只會拉遠。

在美國選舉歷史上,重點票幾乎沒有改變結果的先例,尤其在總統選舉,從來沒改變結果。從小布希的例子看出,重點票改變的數字只在幾百票左右。2016年,綠黨要求在多個州重點票,結果在威斯康辛,川普反而多領先了131票;在密西根,(未完成)重點票只為希拉蕊多增加了102票;在内華達的部分重點票,希拉蕊多加了3票。

可見,如果川普用重點票,幾乎不可能拉近這些過萬票的差距。即便一個州能成功,還在這麽多州成功?

第三,既然重點票不可能挽救川普,那麽川普只能通過「讓大批選票無效」的方法。這又可以分爲兩類。一種是證明「民主黨作弊」,一種是「遲到的郵寄選票無效」。

關於「民主黨作弊」的問題,筆者另文討論。但結論就是在美國選舉作弊極少,而且絕大部分都不會改變選舉結果。在强調美國「選舉舞弊很嚴重」的保守派智庫,今年匯編的從2000年開始選舉舞弊事例中,在過去20年在各級選舉共有1071件被證實的選舉舞弊案。這聼上去是個很大的數字,但在美國選舉多如牛毛,這些舞弊事件絕大多數是「個人級別」的舞弊。這樣一看,與龐大的投票數字相較又是滄海一粟。

即便郵寄選票中,以最早就全面實施郵寄選票的俄勒岡,19年只有15宗被起訴的個案。在美國總統選舉這麽龐大的點算過程中,出現瑕疵、錯誤乃至誤差都是難免的,正如2000年,佛羅里達點了好幾次,數字一直都在變。但這些瑕疵、錯誤和誤差,都不足以影響選舉結果就是了。

在美國,選舉作弊是重罪。如果有證據只能通過法律解決。但目前在大多數川普聲稱要訴訟的州,其實都是一些程序上的枝節問題,絕大部分州的訴訟看不到共和黨提出的有達到起訴標準的「舞弊」證據,一些案件被法官直接取消了。一些州如喬治亞,直到現在連一宗正式的選舉舞弊的投訴也沒有,遑論訴訟。目前有關選舉舞弊的訴訟涉及數字最大的,是内華達涉及3000票(細節不詳)。但即使這些票全部作廢,也無法挽回川普在内華達的劣勢。

第四,在川普提出最有法律爭議點的,也是(相對而言)最有機會的訴訟,是要求「賓州遲到的郵寄選票無效」。

在競選期間,川普就一直主張「遲到的選票無效」,即過了11月3日票站關門(在賓州是晚上8點)才送達的郵寄選票,都不能算有效,因爲已「過了時間」,變相延長了選舉。

然而很多州都規定,只要在11月3日或以前打上郵戳,然後在合理時間内寄到就有效。賓州的截至時間是11月6日。在此前,賓州共和黨人提出訴訟,認爲賓州政府延長時間不合理。結果賓州最高法院支持了政府的做法。於是共和黨把官司打到聯邦最高法院。10月19日,聯邦最高法院以4:4做出判決(當時新上任的大法官巴瑞特還沒有參與),認爲目前不干涉州最高法院的事務。這樣投票照舊進行。

在賓州選情不利的情況下,共和黨再次發起訴訟。這時,聯邦最高法院頒佈命令,要求賓州把11月3日以後才到達的選票,分開點算,但沒有涉及是否有效的問題。這被共和黨視爲巨大利好消息,他們認爲,這樣可能是最後廢除這些選票的先聲。

雖然據説這些選票只涉及數千票,不足以追回川普的劣勢,但其潛在影響就是,其他州也可能有這樣的情況,到時影響就大得多。

筆者認為廢除這些選票這種情況非常不可能。

首先,如何處理郵寄投票的時間是州權,各州的情況都不同,而且都自行制定。事實上很多州都和賓州一樣,把限期設在郵戳時間在11月3日即有效。

其次,最高法院此前頒下裁決,允許賓州繼續這樣做,如果以後才說不算,這違反了法治的基本原則。誠然,如一些人認爲在此前的判決中,沒有裁定賓州的規則是否合憲,但有了這個規則,選民就有了合理的期望,認爲可以在11月3日郵寄投票。不能說此前州定下來的規則錯了,或者最高法院的裁決沒有糾正過來,就把這些選民的投票權剝奪了。這在法理上是説不通的。憲法保障公民的投票權,不能把州政府和最高法院的「失誤」,由選民承擔責任「選票無效」的後果。

最後,如果賓州這些票被廢除,那麼其他州的類似情況也會被廢除,這更是赤裸裸地剝奪大批公民的投票權。這種情況不可能發生。

綜上所述,和小布希當年的情況對比,川普存在幾大劣勢:牽涉的州太多,每個州差距太大,提出的法律爭議缺乏依據。這樣決定了,川普的法律戰,如果以改變選舉結果為目的,注定是無效的。

最後也說一下,最高法院雖然有三個是川普任命的,但不一定要站在川普一邊。法官不是總統的奴才,他們有尊重和捍衛法律的操守,也有超越黨派之外的自由意志。從「俗氣」的角度說,他們也不必要爲了川普而玷污了自己的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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