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3歲槍手心已決「要擊斃館長」!助理曝躲死關鍵…淚崩:運氣好

—— by PTT

啊,剛好手槍這部分是小弟專業的一部份。
來分享一下我學到的相關知識。
看板上鍵盤特種部隊、鍵盤殺手們講得頭頭是道,
其中有幾個八成是在美國有練過CQB,或是網路CQB軍事迷,
理論講得八九不離十,恕在下不一一引述。

但其中也不乏幾個鄉民,擺明著是CS高手,說出來的東西於現實狗屁不通,
小弟不才,在這裡稍微指證謬誤,以正視聽。

注意,雖然這裡僅就軍事角度(手槍為副武器)闡述手槍用法,
雖非警察或專職殺手(手槍為主武器)的角度,但基本的射擊方式與概念大同小異。

首先介紹一下當今軍事上的手槍用途。
在以步槍為主武裝的情況下,用上手槍主要有以下三個情況。

一、敵人位於近距離且單兵無掩體掩護的狀況下,
步槍上的彈夾耗盡,但敵人尚未喪失戰鬥力,
應迅速斜背步槍、抽出手槍,持續往敵人要害射擊直至威脅解除。
在受過專業CQB訓練的情況下,從步槍轉移至手槍射擊100%比換步槍彈夾來得快。

二、在CQB環境下,遭到敵人偷襲並試圖搶奪步槍的情況下,迅速抽出手槍零距離射擊。

三、不得攜帶主武裝的情境。這部分比較敏感就不多談。

換言之,運用到手槍一定是近距離的況狀。
要怎麼在近距離的情況下阻止敵人並拉開距離,
就成為手槍訓練的重點之一。(這也許可以解釋為什麼此事件的槍手要後退)

就阻敵能力來說,手槍彈(9mm以上)帶給敵人的動能大於一般步槍彈(5.56)。
步槍彈的功能在於穿透,而非阻擋。
歸功於腎上腺素,步槍彈若非直擊重要臟器(腦、心),
或是打中主要骨骼並在體內碎裂,
短時間(10秒左右)內敵人是不會失去行動能力的。
這也是為什麼步槍訓練中要強調”胸口兩發,頭部一發。”

相對地,手槍彈在設計上並非用於穿透。
震懾(shock and stop)目標,對目標施予動能來阻止其前進才是重點。
從這個角度來看,室內近距離作戰的情況下,手槍比步槍來得可靠。

至於為什麼要阻敵?
在槍枝問世之後,作戰的鐵律本來就是遠距殲敵。
在遠距離安全地擊殺敵人才是理想狀況,近距離變數實在太多。
軍警或特務即便要學習空手近戰搏擊或是擒拿,
也只是為了針對最壞狀況所進行的訓練,而非制敵首選。

舉個極端點的例子,假如嗑了藥的8+9在30公尺內手持開山刀朝你衝來,
用步槍射擊8+9腿部或是肩部等非致命區域後停止射擊,
8+9也許會持續前進並有餘力對你砍個兩三刀。
用手槍的話,一發正中軀幹,8+9很可能被衝擊力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了解手槍的用途與步槍的差異後,就不難理解為什麼在專業訓練中,
會使用弓步後退拉開距離了。
從小弟多年的職業經驗來看,開槍射擊並持續拉開距離(無掩體的情況)確屬CQB常識。

當然,本次槍手後退也許是因為他孬,或是被車門嚇到的本能。
也許槍手壓根沒受過進階手槍訓練(基礎訓練一定有,後述),
只是剛好嚇到後退一下導致看起來專業。

此外從槍手迅速自首、律師安排妥當、且事先針對館長行程進行考察來看,
槍手的計畫看起來就是想全身而退,射擊過程中弓步後退也不怎麼突兀。

接著,稍微說明一下手槍訓練的內容。

基本的手槍訓練,不外乎眼、準心、目標一線,近距離(0.5公尺至20公尺)打靜態靶。
以我個人的經驗來說,手槍比步槍難學。
步槍可以針對個人射擊方式進行歸零。
歸零後,只要知道目標距離和擁有基本彈道常識,就知道該如何命中目標。
小弟不才,300公尺內使用雷神的4倍ELCAN準鏡射擊人形靶,
總體命中率大約維持在90%左右。
但是手槍就沒這麼容易了,沒有歸零客製化的選項,
一切端看個人射擊基礎。
我用手槍射擊40公尺的小金屬盤(直徑約30公分),命中率只有可悲的60%。

另外,步槍因為體積大,施力點多,射擊時比較容易保持正確姿勢。
相對地,手槍槍管短、體積小,若是姿勢不正確,連10公尺的目標都可能失準。
失之毫釐、差之千里真的一點也不誇張。
射擊時最常見的錯誤有兩個,皆來自手部。

一、扣板機太用力,導致著彈點偏左或偏右(俗稱jerking)。

二、扣板機時因為對擊發瞬間的過度期待,以及試圖抵銷後座力的心理,
手腕會不自覺地向下壓,導致著彈點偏低(俗稱dipping)。

因此,在近距離打靜態靶的環境下,只要理解瞄準圖(sight picture),
並持正確站姿、維持重心穩定、以及手扣板機的要領,
就可以有不錯的命中率。

但是,這對沒受過訓練的新手來說是很難做到的
從本次槍手使用手槍的方式可以看到他對槍枝有基本的熟稔,
再考慮到他所面對的風險(兩名員工在場)以及知法犯法帶給他的心理壓力,
他仍然成功擊中目標並全身而退,
要說他完全沒受過訓練或是任務彩排(Rehearsal),我覺得不太可能。

專業人士與非專業人士的差別在於:高壓力的環境下能否發揮實力。
板上鄉民每個都好棒棒,當兵都六發滿靶。但實際上戰場又將如何?
今天易地而處,讓你去當那個槍手,你能有甚麼樣的表現?

在實踐上,完美的環境幾乎不存在。
在性命不受威脅的情況下射擊不會還手且不會移動的目標,
這種有利環境在實戰中根本不可能。
敵人有可能等你慢慢瞄,調云呼吸,緩緩扣板機嗎?

短暫的反應時間(CQB距離)、臨敵狀態的身體狀況(呼吸及心跳加速)、
具敵意且機動的目標(敵人會動),這些才是現實。
因此,進階手槍訓練內容就比較務實。

考量到上述要素,進階訓練的重點如下:

一、對手槍操作一定要熟悉,一開始是否能快速拔槍擊發是重點。
拔槍後,槍還在腰部時就要開始射擊,
一邊射擊一邊找機會將槍提至肩部提升穩定度及命中率。

二、腰射時,講究骨盆右側(右手持槍情況)大致朝向目標,
右手腕抵住骨盆增加穩定度。

三、槍提至與肩齊高後,講究肩、手、目標一線。
只要手大致朝向目標即可,不需以眼獲得瞄準圖。

四、情況允許的話,射擊與移動穿插。
拔槍後,迅速腰射,用上述要領瞄準敵人腹部擊兩發,
弓步後退兩大步,拉開距離並提槍齊肩,朝敵人軀幹擊三發,
再度後退兩大步,朝敵人頭部擊三發致命。

五、只打兩至三發的原因在於,單手、姿勢不完全、且瞄準圖不存在的情況下,
持續擊發只會讓偏移越來越嚴重,而且手會痠(真心不騙)。
9mm之流的小型槍枝或許還好,1911等使用.45的大口徑手槍,
在這樣的前提下持續擊發的困難度將會大大提升。

看到重點了嗎?沒有人在瞄手腳的。
實戰中迅速制敵才是重點,沒有瞄手腳的閒情逸致。
換言之,如果槍手沒受過訓練,槍法不可能好到瞄手腳還百發百中。
若是槍手有受過訓練,又怎麼可能去瞄手腳?
但若是槍手受的是非正規,專門打手腳的暗殺術,那就是小弟孤陋寡聞了。
還請板上隸屬Fable的專業殺手們出來分享一下訓練內容。

這裡說點不相干的,往往看到美國新聞員警執法過當,射殺當事人,
影片留言都說些:「為什麼不瞄手腳就好啊?」之類的發言。
這種不是CS或是Call of Duty打太多的小朋友,
就是沒受過訓練,不明白現實狀況的嘴砲人士。

因此呢,有些人說本次事件槍手心地善良,
本著人情一線牽,日後好相見的原則,
大發慈悲地仿效AV汁男,只射在館長四肢(我個人比較喜歡射在臉上),
意思意思一下,我覺得實踐上是有困談的。

我不是館粉,在台灣也沒有政治立場,純粹就我所知的手槍訓練進行討論。
沒有要挺誰的意思,也不是想對槍手未審先判,
麻煩拜託不要扣什麼xx粉之類的帽子啊,穴穴大家。


首先我前文所提的阻敵能力(stopping power),
事實上是一個各家尚未有定論,各家爭鳴的一個用詞。
stopping power並不是槍彈進入人體後,帶給目標的純粹能量。
並不是說,假設這發子彈給予人體10磅/每平方英尺的壓力動能,
所以靜止目標就會因為這單純的10磅而後退。
人體動作因槍擊而停止的原因比這單純的數字複雜很多,
槍管長度、槍彈形狀與口徑、槍彈初速、擊中位置、目標的身體能力(館長vs肥宅),
這些都會影響槍彈進入人體後對人體產生的效果。

雖然無定論,但是主流可以粗分為兩派。
第一派是所謂的大艦巨砲主義,口徑越大,阻敵能力越高。
.45口徑槍枝因此應運而生。
但是這一派的論點是有科學缺陷的,
假如子彈擊發後的後座力,不足以撂倒開槍者,
那麼子彈擊中目標後傳遞的能量,即便100%傳達給目標,
理論上來說也不足以”推倒”目標。
此外,根據實驗結果,大口徑手槍彈或是步槍彈,
因為產生的動能龐大,擊中目標後大多數的結果是穿透而過,
施加於目標的”動能”就更小了。
那為什麼大口徑槍彈或是步槍在實踐上或是打獵時,
比起小口徑彈藥更能停止目標運動呢?
那是因為子彈在進入人體後所產生的其他效應。

第一是子彈穿越人體組織的路徑,所產生的的永久腔傷,以及造成的出血反應。
第二是在子彈前方與周圍的身體組織,因吸收槍彈的能量,而產生的暫時性空腔傷害。
第三是尚未獲得科學驗證但是廣泛受到討論的一個觀點,hydrostatic shock。
意即槍彈進入人體後產生的震波對人體造成的傷害。
但是第三點是有爭議的,比方說用於治療腎結石的體外震波器,
其產生的震波威力比起一般手槍彈進入人體後產生的震波更大,足以碎裂較大的結石,
但卻對人體其他臟器幾乎無害。因此有些人對槍彈造成的hydrostatic shock保持疑問。
第四是破片,留在組織內的槍彈破片大大提升了醫治難度,
也使得戰傷急救的加壓止血更加困難。

大口徑手槍彈或是步槍彈因為高動能的關係,更高的穿透力更容易創造出口槍傷,
增加出血效果、以及提高疼痛休克、疼痛癱瘓的發生率。
另外,對動能傳導效率的崇拜,以及為了提升暫時性空腔傷害能力以及破片擴散程度,
手槍中空彈誕生了,其在打入人體後的開花、變形效果增加了對軟組織的破壞力,
直接地提升了阻敵能力。這就是彈種的差別。

至於stopping power的另一派,則是認為stopping power是偽科學,
槍彈的打擊點才是制敵的可靠手段。
根據美國司法部統計,大多數槍枝犯罪發生在能見度不佳的夜晚,
平均射擊距離約7英尺(約2公尺)。
但在如此近距離的情況下,槍枝犯罪的射擊精度卻只落在少少的20%至30%之間。
因此,有效提升射擊精度才是真正的”阻敵能力”,而非彈種與口徑。
9mm手槍,彈夾攜彈量大,後座力小,精度高,能迅速擊發,
只要打中關鍵部位,阻敵能力不遜於.45或.40等大口徑槍枝。
大口徑槍枝的後座力與較小的攜彈量,使得在槍戰時的容錯率降低。
換句話說,你用9mm,三發沒打中,不會再打三發嗎?
大口徑槍枝可能三發沒中,彈夾內搞不好剩不到幾發能用了。
這也是為什麼NYPD選用Glock 19或其他9mm手槍的原因。

其實原先我也不是想針對槍彈進入人體的理論進行這麼多論述,
我想表達的是,實踐上,近距離戰鬥且無法使用步槍時,
手槍阻敵並拉開距離絕對是SOP。
不過許多人想多加了解,好好探究一番,所以多花了點時間討論。

還有些人說什麼,我在美國某某州某某靶場學過兩小時,
跟你說的不一樣啊。
美國槍枝課程跟金庸門派一樣,各有各的理論。
有些著重射擊比賽,有些著重實戰生存,不同武器著眼點也不同,
我學的不過是其中一個正規流派罷了。
硬要把我打成騙吃騙喝的無賴,我也認了。

從上面了解關於阻敵能力的解釋,
我想討論一下很多人批判我上篇說的,9mm阻敵能力比5.56好的論點。
感謝熱心人士的推文,解釋了很多我想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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