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香港區議會選舉,幾件事情要讓大家清楚

—— by 石明謹

博主注: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1.雖然名為「議員」,但是香港區議員並不是「議員」,因為區議員只有「建議權」,沒有正常民意代表的「立法權」、「預算權」、「監察權」,香港的區議員最主要做的工作,是向區政府提出建議,例如那裡需要清水溝、那裡需要設置紅綠燈等等,如果區政府聽從建議,區議員就協調施工、幫忙驗收,等同台灣的里長伯,所以區議員選舉雖然是民意的展現,但沒有實質政治影響力。

2.香港的投票權是「會員制(X)登記制(O)」而不像台灣是公民達法定年齡即有投票權,換句話說,香港還是有一百多萬將近兩百萬人沒有去登記,所以不享有投票權,像港星陳百祥或是台灣許多名嘴,喜歡將「沈默多數」的幹話掛在嘴邊,他們還是可以說香港其實還有上百萬人沒有出來投票,這些人都是支持港府的。

3.香港的立法會議員跟區議員是可以重覆的,例如大家最常講的河君妖,他雖然輸了區議員選舉,但是他依然是立法會議員,所以他失去的是里長職位,真正有影響力的議員席次還在,所以一副不痛不癢的樣子。

4.民主派勝利可以振奮士氣,更可能是危機,如果選舉結果是對中國及港府的「不信任投票」,但不信任之後呢?你依舊無法改變港府的政策及結構,但中國及港府卻可以主張:「你看!香港很民主呢!」、「中國那有能力操控香港選舉呢?」、「票都投完了,大家不要鬧了吧!」,這種輿論操作,對於不懂香港選舉制度的人來說,是非常容易被混淆的,「議會選舉不是大勝了嗎?」、「何君堯不是倒了嗎?」、「泛民不是議會執政了,難道要鬧自己人嗎?」,如果大家只陷入香港民主大勝的喜悅,那就是墜入被分化的陷阱。

區議員選舉的勝利,只證明了香港民意的動向,而不是證明香港有民主有自由,如果把這兩件事搞混了,將會是很可怕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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