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观察:暴力升级,“责备受害者”派上用场

精华节录:人们面对受害的弱者不能提供帮助的时候,不愿意直面自己的怯懦和无能,也不愿意放弃世界不公正的信念(Just-world hypothesis),于是就扮演起”理中客”的角色,认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受害者也应该承担责任”。

(德国之声中文网)所有人都知道,如果港府和北京不能正面回应抗争者的诉求,如果警察滥权行为得不到制止,冲突就会升级,更多暴力就会出现,但是当权者仍然眼睁睁地看着香港变成战场。为了制止暴力,国际社会不应该袖手旁边,更不应该”责备受害者”。

“无论如何都不能使用暴力。”有些人不假思索地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他/她的意思是包括警察在内也应该放弃暴力吗?不是。恰恰相反,他/她希望警察使用更多的暴力,去镇压采取暴力抗争的民众。中国党媒一再呼吁”广大港人都应齐心对暴力说’不’! “。单就字面意思,几乎跟香港抗争民众的呼吁没有差别。但是,双方所指完全相反:一方认为应该制止警察滥用暴力,一方认为警察应该使用更多暴力”止暴制乱”。

98.4%的受访者都认为可以攻击警察

最基本的问题仍然无法回避:警察为什么可以使用暴力?或者说警察使用暴力的前提是什么?那就是通过民选政府获得民意授权。当超过一定规模的反对政府抗议活动发生时,政府唯一应该做的事情是交出权力。这种情况下指挥警察镇压民众,那就是非法使用暴力。

中国内地的舆论控制非常成功,对香港抗议运动的污名化登峰造极。很遗憾,香港警察是否滥施暴力,并不由中国内地的民众说了算–尽管在严格控制不同意见之后动辄号称有十四亿人民–也不由在海外”自由地表达爱国情怀”的华人说了算–事实上绝大多数华人并没有公开反对中共统治的自由–而是由香港民众自己说了算。

香港中文大学传播与民意调查中心上个月发布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51.5%的受访民众对香港警察”零信任”,59.2%的受访者对警察滥暴高度不满。尤其值得注意到是,只有1.6%的受访者认为”攻击警察”是难以接受的激烈行动。换句话说,98.4%的受访者都认为可以攻击警察。不难做出判断:这样的警察还有什么合法性可言?

有人会感到困惑:在政府权力合法性问题解决之前,人们就可以随意上街打砸抢烧吗?首先,这样的假设并不成立。即便没有警察,人们也不会随意上街打砸抢烧。香港抗议运动发生以来,真正无差别暴力攻击民众的人,恰恰是警察和疑似与警察合作的黑社会暴徒。其次,专制政权也有维持社会秩序的需要,尽管由于权力非法可能导致滥权和腐败,但是对于部分还算公正的裁决,比如让小偷将钱包还给你,你当然可以选择妥协和接受–这时候警察充当的是可以中立的第三方裁决者的角色。但是,当民众抗议政府的时候,接受政府指令的警察就不再是第三方角色,权力的合法性尤其重要。

请西方记者不要表演”责备受害者”

面对以强大的中共作为后盾的香港警察的滥权行为,国际社会呈现出软弱的无可奈何。这并不让人感到奇怪,他们对中共政权的绥靖政策已经持续了三十年。和这种绥靖政策配套的舆论,是”责备受害者”(Victim blaming)。

“责备受害者”是一种社会心理防御机制。人们面对受害的弱者不能提供帮助的时候,不愿意直面自己的怯懦和无能,也不愿意放弃世界不公正的信念(Just-world hypothesis),于是就扮演起”理中客”的角色,认为”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受害者也应该承担责任”。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强奸案发生了,人们在敷衍塞责地谴责几句强奸者之后,把更多的兴趣放在发现受害者的过错上。假如受害者没有反抗,导致强奸犯顺利得逞,那么她会被质问”你为什么不反抗”;假如受害者反抗,导致强奸犯使用更多的暴力之后才得逞,那么她会被质问”你为什么要这么反应过激(因此受到更多伤害)?”

是的,国际舆论都在批评北京和港府的冷漠和顽固,但是很多人同时把它视作无法改变的前提,因此把更多的兴趣用来观察反抗者,要求他们做”完美受害者”(ideal victim),反抗姿态要百般优雅,无可挑剔。多少年来,香港抗争者一直都是这样严格自律,抗议活动结束之后现场洁净如洗。我对舆论对此过度聚焦表达过疑虑,因为其中隐含着”完美受害者”的期待。我写道:

“我相信香港人能够继续做好抗议运动中秩序井然的楷模,但是我也想要对你们说:即便你们的游行队伍有点乱,即便你们没有收拾垃圾,没有为救护车让路,没有给外国记者递上安全帽……你们仍然有资格因为这场对抗专制极权的伟大运动获得诺贝尔和平奖。”

  • 日期 13.11.2019
  • 作者 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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