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蒂姆·英格尔德(Tim Ingold,1948- )
译者:陈荣钢
社会或文化会进化吗?这完全取决于我所说的进化(evolution)是什么意思。人类学家可能会把这个问题理解为一个关于“进步”(progress)的问题。但设想人类的生活方式从原始(primitive)向文明(civilized)的全面发展是否合理?
人类学家的回答很可能是否定的,但即使是肯定的,他也会在回答中附加一些限定条件。但生物学家会如何理解这个问题呢?大多数生物学家认为,进化论是已被证实的事实,但许多生物学家不愿意将进化的概念应用于生物自然界,正如人类学家不愿意将进化的概念应用于文化和社会一样。
根据某种旨在将社会现象纳入生物学框架的最新定义,进化是“任何渐进的变化”。人类学家(也许还有许多生物学家)一定会觉得这个定义过于宽泛,没有什么用处。当然,所有社会都在不断变化。但矛盾的是,只要人类学家满足于将他们的研究对象视为“原始”形态的研究,并暗示其他形态已发展到更高级的状态,这些形态貌似具有内在恒定性。我们该把进化看作“没有历史的进步”,还是“没有进步的历史”呢?
这些替代方案可以追溯到维多利亚时代英国进化论思想的两大代表人物: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和查尔斯·达尔文(Charles Darwin)。本章旨在找出这两种观点之间的关键差异点。澄清这些分歧对于我接下来的研究至关重要,我把这些分歧点与人类经验的社会和文化维度之间的对立联系起来。
19世纪,主导社会思想的“进化主义”被普遍认为是一个统一的范式,基础可追溯到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The Origin of Species)的出版。很大程度上,这一范式由那些反对它的人构建和维护。社会进化并非只有一种理论,而是有许多种,而且所有这些理论都源自达尔文之前流行的思想。
正如伯罗(Burrow)所说:“达尔文对社会理论的影响史属于思想的传播史,而不是它们的发展史。”我们看到,这种传播存在着扭曲。这些事实在文献中已经被指出过多次。这种混淆源于一些生物学家和普罗大众的信仰,认为达尔文的理论不仅提供了生命进化的关键,而且还提供了人类过去和未来的线索。
许多杰出的科学家仔细思考了自然界的事实,并拒绝了从“低级”到“高级”形式的必然上升的想法,却认为有必要以符合资产阶级启蒙理想的语调来宣称人类的进步,但这种语调却缺乏任何实质性的证据。达尔文曾这样做过,他的许多后继者也是如此,比如威尔逊(Wilson)。
人类学家有充分理由反对这种天真的猜测。然而,如果他们想要他们的抗议发挥作用,并且想要制定一种避免几十年前生物学家指出的、有缺陷的社会或文化进化理论,那么他们必须清楚地了解他们打算运用的概念及其背后的认识论。因此,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本章开头引用的迈尔(Mayr)的警告。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我们必然涉足生物学思想的领域。但是让我首先谈谈“进化”一词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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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词“演变/演化”(to evolve)来自拉丁语evolvere,字面意思是滚动或展开。早在17世纪,它就被引申为隐喻,指预先形成的思想或原则的启示或实现。不过,这种用法只是偶尔使用,并不系统。
1762年,查尔斯·波奈(Charles Bonnet)提出了胚胎学中的“先形成论”(pre-formation),并将其作为该理论的核心概念。根据这一理论,每个胚胎都从卵子或精子中一个微小的自身形象——同形体(homunculus)生长出来,而同形体又包含一个更微小的未来后代的形象,以此类推。推而广之,第一个同形体(据说位于夏娃的卵子中)一定包含了所有后代的发展程序,随着时间的推移,同形体一个接一个地被“拆包”,这些程序就会出现。无论这一观点多么离奇,它确实符合进化论最初的字面含义。
到19世纪中叶,波奈的“先形成论”已经失效,但进化论的概念却被维多利亚哲学的“老古董”赫伯特·斯宾塞以另一种面目重新提起。“进化”的内涵已不再是事物内在品质的展开或解包,而是与逐步发展、走向开明未来的理念联系在一起。作为对人类的预言,这在西方哲学中并不是什么新思想,根源至少可以追溯到17世纪早期。
孔多塞(Condorcet)在1795年出版的《人类心智的进步》(Progress of the Human Mind)一书中将这一观点推向了高潮,该书又成为圣西门(Saint-Simon)及其弟子孔德(August Comte)著作的灵感源泉。斯宾塞承认自己从孔德那里借鉴了“社会学”(sociology)一词,但其他方面却很少借鉴。
尽管孔德和斯宾塞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分歧,但他们都试图建立人类文明进步的自然法则。然而,斯宾塞自诩的成就是将社会发展的概念(“超有机”,the superorganic)熔铸成一个伟大的综合,其中也包括所有有机和无机形式的时间进程(temporal progression)。
当时,人们的主要关注点是发现和解释“事物如何形成”,这种关注随着正统宗教创世学说权威的不断衰落和自然科学的发展而与日俱增。因此,重建人类各方面的发展观被认为是一项更广泛事业的一部分,这更广泛的事业便是“重建生命”,而生命的重建又与地球乃至整个宇宙的历史相吻合。
斯宾塞通过对德国胚胎学家冯·贝尔(van Baer)的研究找到了哲学的灵感,贝尔指出,有机体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是结构的进步。在一篇题为《进步:规律和原因》(Progress: Its law and Cause,1857)一文中,斯宾塞试图说明“有机体进步的这一规律是所有进步的规律”。他的“宇宙之笔”一挥,从地球到各种形式的生命,再到人类和人类社会的一切都被纳入了表观遗传发展的单一原则的范围,这一原则既适用于天文学和地质学,也适用于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学。
这篇文章发表后不久,斯宾塞决定用“进化”取代“进步”,理由是后者过于以人类为中心。他在《第一原理》(First Principles,1863)中给“进化”下了如下著名的定义——进化可定义为从不连贯的同质性到连贯的异质性的变化,伴随着运动的消散和物质的整合。
这一宏伟的构想浓缩了维多利亚时代的想象力。不久之后,斯宾塞拥有了相当多的追随者,进化论也成为了一个流行词。时至今日,斯宾塞和他的大量著作被人们遗忘。虽然塔尔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在近五十年前就宣告了斯宾塞思想的死亡,但当代仍有复活的微弱迹象。
我们该如何解释这一奇怪的转折呢?简而言之,进化论的概念在很大程度上通过斯宾塞本人的努力得到了扩展,涵盖了拉马克(Lamarck)所称的生物形式的“易质”(transformism),以及达尔文所称的“改良世系”(descent with modification)过程。
斯宾塞终其一生都是一位坚定的拉马克主义者,我们将在第六章再次讨论这一点。但他同时也是达尔文观点的积极倡导者和宣传者,他认为达尔文的观点与他自己的观点相辅相成。他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来代替自然选择的原则,他在达尔文出版《物种起源》七年前的1852年首次提出这一观点。后来,自然选择的共同发现者华莱士(A. R. Wallace)劝说达尔文采用斯宾塞的说法,认为这样更不容易让人误解大自然是有意选择适合自己的形式。
然而,在“适者生存”的学说中,达尔文和华莱士的理论同样受到了歪曲,因为差异繁殖的基本内涵被掩盖了。人们很容易认为“适者”不是指那些留下相对较多后代的人,而是指那些在直接竞争中用“灵牙利爪”消灭对手的人。此外,胜利的一方被先验地认为是总体进步尺度上最先进的一方。
斯宾塞和后来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者”必须对这种歪曲负主要责任。实际上,达尔文用来解释生物形式多样化的自然选择下的变异过程,不仅没有从生物学领域内证实斯宾塞的进化“定律”,而且依据的原则与这些定律所固有的渐进发展公理完全不相容。
今天,达尔文理论已经取得了胜利,形式与原著非常接近,并或多或少地剔除了斯宾塞的附加物。然而,它并没有被剥夺斯宾塞赋予它的称号——“进化论”(the theory of evolution)。因此,要理解19世纪的社会进化论与20世纪的生物进化论(以及在生物模式基础上构建的当代文化进化理论)之间的区别,我们必须仔细研究达尔文的“改良世系”理论的逻辑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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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建立理论的最基本公理不是生物形式的进步性,而是生物形式的变异性。没有变异性,就不可能有自然选择,因为不存在自然选择赖以发挥作用的物质。
达尔文的变异概念包含三个组成部分,其中两个并非他的独创。首先是连续性或无意识渐变的概念。达尔文本人将“自然无突变”(natura non facit saltum)这一戒律称为“自然史中的古训”。它以“存在巨链”(Great Chain of Being)这一古典学说的形式存在已久。这一学说从文艺复兴时期一直流行到18世纪末,根据这一学说,从最低级到最高级(人类)的所有生命形式都被锁定在一个巨大的锁链之上,锁链上没有任何一个空着的地方。
因此,莱布尼兹(Leibniz)在1753年发表的一封信中谈到了“连续性法则”(law of continuity),它要求“自然界的所有等级都形成一个单一的链条,其中的各个等级就像许多环一样,彼此紧密相连,以至于感官或想象力都无法准确地确定一个等级的结束点和下一个等级的开始点”。如果说这样的系统中存在“进化”,那也只是整个链条的前移,其各部分之间的等级关系保持不变。波奈推测,未来的猴子可能具有牛顿的智力,但它仍然是猴子而不是人,它在人类和更低等的生物之间占据着自己的位置,而所有这些生物都将同时经历进化。
时间(time)绝非推动锁链的整体向前,而是锁链的内在构成,是揭示锁链各个要素的运动。这是一种完全不同的观点。莱布尼茨早在1693年就预见到了这一观点,但他仍然没有意识到这一观点对自己哲学体系的挑战。但是,生物学史上最受人诟病的人物拉马克却在洛夫乔伊(Lovejoy)所说的“将存在巨链时间化”方面走得最远,他将时间置于运动之中,用不断变化的自然取代了本质上静止的自然。
在拉马克的构想中,生物可以像在移动的楼梯上一样“一路向上”。当一些生物到达阶梯顶端时,另一些生物就会在底部“自发生成”,依次上升。因此,严格来说,这个链条不再是“存在”(being)的链条,而是“成为”(becoming)的链条,它界定的不是一系列固定不变的位置,而是前进的轨迹。
然而,与这种线性运动相叠加并使之复杂化的是一个适应特定环境的“横向”过程。因此在拉马克看来,某种物种在向上发展和遇到不同的物理条件时,都在不断发生变化。在他对时间变异性和适应性改造的理解中,拉马克将时间变异性与适应性改造联系在一起。
在对时间变异性和适应性改变的理解上,拉马克或许与达尔文一样,都可以说是当代生物学所理解的进化论的奠基人。但在19世纪头二十年,当拉马克的著作出版时,“进化论”仍带有波奈(Bonnet)所说的“先形成论”的含义。波奈坚决维护物种在“存在链”中的固定性。正因如此,拉马克选择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概念——“易质”来描述他的理论。
连续性和时间性都是达尔文进化论的关键成分。然而,对于达尔文而言,它们的含义与拉马克及其前辈所赋予的含义截然不同。“改良世系”的连续性并不是真正的成为的连续性。我们只不过是在谱系序列的离散对象之间重建连续性,而每个对象都与之前和之后的对象有微小不同。因此,每个个体的生命都被浓缩成一个点,是我们画出连接它们的线,将每个个体看作一个连续过程中的一个时刻。
时间并非进化固有的属性,而是作为抽象维度,用来绘制演化历程中的离散点。取代内在时间积极生成或揭示新形式的是提供背景的外在时间,整个形式队列投射于此背景之上。基于上述分析,马克式和达尔文式的进化过程观念存在完全的断裂。
当然,如果没有拉马克,物种进化的“易质”观念可能无从谈起。然而,达尔文的具体成就是将这种易质的连续性和时间性纳入存在框架中进行理解。在这个框架中,事物只存在于自身并为自身存在,而不是作为整体系统展开过程中的瞬间。这得益于引入了一个新的多样性概念,它从个体层面“向上”而不是从预先存在的类型层面“向下”发挥作用。
这是达尔文变异概念的第三个也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这标志着达尔文彻底背离了以往所有的进化图式(evolutionary schemata),因为它不仅意味着否定了链条中形式的固定性,而且也否定了链条本身是一条单一的进化线。达尔文用一棵树的形象取代了链条的形象,树上长满了枝条、树枝和嫩芽。简而言之,变异并不意味着发展,而是意味着多样化。正如迈尔所说,拉马克关注的是进化“纵向”维度,而达尔文强调的是进化的“横向”维度。
因此,每个个体都是一个初生的变种,每个变种都是一个初生的亚种,每个亚种都是一个初生的物种,每个物种都是一个初生的更高类别。分类群不能按单一的顺序排列,而是围绕着一些点,这些点又围绕着另一些点,如此循环往复,几乎无穷无尽。由于生物多样化可以无止境地进行下去,因此可能存在的形式也可能是无限的。
达尔文断言,生物界存在着大量变体,只能任意地将其归类为物种、亚种和变种,这直接挑战了正统观念——认为每种生物都体现了其同类的基本特征,并在上帝赋予的等级设计中占据固定的位置。然而,变异性也让达尔文感到有些尴尬。尽管他可以观察到任何地方的变异性,但他始终无法对变异性如何产生或如何传播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答案留给了现代遗传学。
即使是简单的生物,拥有的基因数量也非常庞大,基因的组合和重组可能性更是难以估量。对于动物或植物等更复杂的生物,基因型数量的可能性远远超过了地球上所有生物个体的数量。虽然基因型个体之间存在差异,但这些差异往往非常细微,难以察觉。因此,从表型上看,生物体的性状呈现出连续、多维的变异“景观”。
《物种起源》一书的最后一句话很好地描绘了生物与非生物现象之间的本质区别。顺便提一下,达尔文在这里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使用了“进化”这个词,其含义是形式的铺陈或揭示。达尔文说:“生命及其各种力量最初由几种形态或某种形态组成,这种观点很伟大。当这个星球按照固定的万有引力定律循环往复地运转时,从如此简单的开始,无穷无尽的最美丽、最奇妙的形态已经并正在进化。”
一言以蔽之,这就是牛顿的稳态宇宙观与生命观之间的对比,前者认为宇宙由物理体构成,其循环运动受“定律”支配,后者则认为生命是一连串不可逆转的、日益多样化的事物。达尔文的论点与他重要的灵感来源——地质学家查尔斯·莱尔爵士(Sir Charles Lyell)的论点背道而驰。
莱尔反对居维叶(Cuvier)的“灾难论”(catastrophism),并追随苏格兰地质学家詹姆斯·赫顿(James Hutton)1795年提出的观点,试图在均变论(uniformitarianism)的前提下重建地球的历史。莱尔认为最重要的是地壳运动,它导致了海平面的永恒涨落和相关的气候波动。他将这一观点延伸到生物领域,虽然所有主要生物类群一直存在,但适合特定地形和气候条件的特定物种会出现和消失,只有当条件再次适合时才会重新出现。灭绝永远不会是永久性的,甚至恐龙也可能再次在地球上行走。
达尔文接受了莱尔的均变论及其带来的永恒的、无止境的时间感。《物种起源》的结尾段落揭示出,达尔文认为生命开始于某个时间点,但没有终点。这个过程一旦开始,就可能无限期地延续下去,通过潜在的无限多种形式继续下去。此外,只要地球上存在支持生命的必要物理条件,自然选择就一直在起作用,并将继续起作用。但是,莱尔关于生物与非生物的无休止重复的观点遭到了断然拒绝。根据“改良世系”理论:
我们可以清楚地理解,即使曾经消失的物种所面对的生物和非生物环境完全复现,它也不应该再次出现。因为即使另一个物种的后代可能适应并填补了该物种在自然界生态系统中的位置,取代了它的功能,这两个物种(旧的和新的)也不会完全相同,因为它们几乎肯定会从各自的祖先那里继承不同的特征。
简而言之,达尔文展示了自然界如何拥有一个恒定的机制,该机制随时间均匀运作,能够产生一系列严格不可逆转的形式。这种不可逆转性又建立在可变性这一基本原则之上,该原则指出没有哪两个个体生物完全相同。这一原则意味着个体性是生命体最重要的特征,它最根本地区分了生物与非生物、生物学与物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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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允许我详细阐述这一主题,因为它具有根本性的重要意义。每一种生物的出现都是自然史上的一个独特事件。每一个这样的事件都可以被看作是一种实验,生物体在其中接受“检验”,以确定其在特定环境中生存和繁衍后代的有效性。然而,环境主要由大量其他生物组成,每个生物以自己的方式同样独一无二。因此,构成生命史的一系列实验不可复制,这一事实有时会让人怀疑自然选择下的变异进化论的“科学”地位。
然而,最重要的一点是,该理论是追溯性的,而非预测性的。因此,自然选择必须被视为一种机制,而非定律。它不允许我们对未来生命可能采取的形式做出陈述,而这些陈述可以根据经验进行检验,就像我们可以检验行星的预测轨迹一样。它只是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解释方法,说明为什么在特定情况下,事情会发展成这样。对任何进化序列的完整解释都有赖于历史上关于变异库和适应环境背景的特定信息。
但是,自然选择的机制本身位于历史之外,因为它的运作可以不参照任何特定的初始条件。作为特定历史条件与特定历史结果之间的纽带,自然选择不仅可以被假定为影响了生命进化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所有序列,而且影响了所有可能发生的序列——前者只是其中的一个微小样本。也就是说,它毫无例外地适用于所有生物。
应对同一适应性挑战可能有多种方式,因此,生物体的确切形态不仅取决于它面临的“生存条件”,还取决于它在直系血缘中的前一形态具有的特定属性。根据变异性的前提,没有两系是相同的。我们得出结论,达尔文式的“改良世系”不仅不可逆,而且不确定。这并不是说它是随机的——如果它是随机的,生命就会是一片变异的混沌。相反,自然选择一直在有序地构建新颖性(novelty)。
重要的是要清楚地认识到进化不可逆。从达尔文主义的角度来看,它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序列”,序列中的特定事件或事件链无法重复。换句话说,它是不可逆转的。这里没有暗示方向性,更不用说“进步”。如果从达尔文主义的角度来看,进化的时钟无法倒退,那么它也无法前进。阿亚拉(Ayala)对此概括如下。
“方向”的概念意味着已经发生了一系列变化,这些变化可以按照线性顺序排列,这样,根据某些属性或特征,序列后半部分的元素与序列前半部分的元素之间的距离比中间元素之间的距离更远。但是,定向变化并不一定是渐进的。有关属性的延伸或扩大必须按照某种评价标准被视为“改进或改善”(improvement or betterment)。
脑海里想一串A-B-C-D-E形式。如果每种形式都代表了一种独特的、非重复性的构型,那么这个序列就必须不可逆转,这一点在前面已经概述过了。在一个或多个属性上,可以(但不必)通过A到E体现出一种方向性趋势。这种趋势可能均匀,也可能不均匀,这取决于序列中的每一步是否都有明显的相同趋势。我们的进步标准可以是绝对的(如某种整体复杂性的衡量标准),也可以是相对的(在当前环境条件下的适应性)。只有在后一种意义上,自然选择才会产生进步。
因此,可以说E比A“适应得更好”,但前提是环境条件在序列期间保持不变。但是,生物体的有效环境既取决于它的组织结构,也包括一系列同时在适应环境的其他生物体。因此,选择的标准可能会像被选择的形式一样迅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E对当前条件的适应性可能并不比A对序列开始时条件的适应性更好。因此,从时间顺序的意义上来说,E并不是“更进一步”。在达尔文理论中,尽管时间可以指明进化的道路,但它寻找的是一个难以捉摸的目标,当目标接近时,它就会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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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一直普遍认为,达尔文在自然选择的博弈中发现了绝对或普遍的有机进步法则。我们不妨停下来看看他在《物种起源》中对这一问题的实际论述。显然,这个问题让他非常困扰。进步的观念在19世纪无处不在,达尔文也未能逃脱它的影响。
然而,在自然界中,似乎并没有一个精确或客观的标准来区分“低级”与“高级”的形式,在缺乏这样一个标准的情况下,生命组织中普遍进步的观点只能是一种“模糊而又不明确的情绪”。由于这种不精确性,他在《物种起源》第一版中只用了一个非常不确定的段落来讨论这个问题。
我们可以在理论上设想某种“进步”——在相似的物理条件下出现的每一种连续的形式都必须在“生命的斗争”中战胜它的前身,然而,我们似乎一直没有办法对这一想法进行经验检验。不过,《物种起源》后来的版本对最初关于“古代形式的发展状况”的段落进行了修改和扩充,并在关于自然选择的关键章节中增加了一个全新的部分,题为“关于组织趋于进步的程度”。也许正是这一节加深了人们的印象,认为自然选择是普遍进化进步的“工程师”。
达尔文仍然发现这个问题充满了模糊和笼统,但他至少提出了生物进步的绝对标准:“有机体各部分成熟时的分化和专业化程度,是迄今为止完善或高级程度的最佳标准。”在脊椎动物中,进步必须包括智力的进步,而人类显然是智力进步的顶峰。达尔文无疑将人类置于生物的顶峰。
有关人类的后裔,这是达尔文另一部著作的主题,他丝毫不怀疑人类进步的事实,原始部落处于最底层,而欧洲民族则处于顶端。但在这部著作中,达尔文显然借鉴了当代社会进步理论的倡导者。《人的后裔》(The Descent of Man)的主旨和论点与《物种起源》大相径庭,因此我们最好把它们分开来讨论,我们将在第二章的第二部分讨论这一问题。达尔文似乎想在生命进步的问题上走两条路:
正如每个部分的分化对每个生物体都至关重要,自然选择也会倾向于使每个生物体的结构更加专业化和完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会变得更“高级”。然而,自然选择也可能会留下许多结构简单、未经优化的生物,这些生物适应于简单的生存环境,在某些情况下,它们甚至会退化或简化其结构。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达尔文的意思,他是想把内部复杂性作为衡量“进步”的标准。自然选择可能会产生这种进步,但另一方面,自然选择也可能不会产生这种进步。不可否认,地球上充斥着许多“低等形式”,它们既没有进步的迹象,也没有灭绝的迹象。阿亚拉指出:“今天的细菌并不比十亿年前的祖先更进步。”因此,任何必然进步或发展的理论都是无效的。
然而,达尔文写道,自然选择“并不一定包括进步发展,它只在利用复杂的生命关系中出现的、对每种生物有益的变异”。毕竟,如果你是一条蚯蚓,你能从更高的组织性中获得什么好处呢?在其他地方,达尔文更加强调:“没有证据表明存在任何必然发展的规律。”
为了表明达尔文与他同时代的进步理论家们的立场相去甚远,这里特别提到了赫伯特·斯宾塞这位杰出的代表人物。和斯宾塞一样,达尔文也发现,他在逐渐复杂化的结构概念中寻找进化进步的标准,该概念最初由冯·贝尔用于描述胚胎发育过程。但斯宾塞进一步将生命的进化模式化为个体生物的生长,将种系发生(phylogeny)简单视为放大版的个体发生(ontogeny)。
达尔文理论的前提则恰恰相反。他认为, “变异”进化依赖于变异性,而无论原因如何。它在许多完全偏离 “正常” 发展过程的方向上表现出个体发生的重大改变。进化没有预定计划,也从未朝着特定的方向发展。伯里很久以前就指出,“必然进步”的思想”既包含对过去的综合,也包含对未来的预言”。然而,当涉及到未来时,自然选择就沉默了。它不会为明天设计蓝图,只会使生物适应当下的环境。因此,进步并非必然,而是历史的偶然。辛普森(Simpson)认为,进步虽然发生在进化过程中,但并不是它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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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达尔文之后的一个世纪,现代“进化论综合”(evolutionary synthesis)的主要倡导者之一赫胥黎(Julian Huxley)仍然坚持认为,普遍进步才是进化的本质。赫胥黎的宇宙观“将星云与人类情感融为一体”,这似乎与达尔文的宇宙观格格不入,却几乎“超越”了斯宾塞。“作为整体的现象现实(phenomenal reality)是一个单一的过程,可以恰当地称之为进化”,它可分为无机、有机和“社会心理”(psychosocial)三个阶段。此外,进化产生了“越来越多的新奇事物、更大的多样性、更复杂的组织、更高层次的意识以及越来越有意识的心理活动”。
在此,赫胥黎和达尔文同样意识到,地球上充满了“低等形式”,因此“进步”使人更自由地不受环境控制,它不可能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它必须被看作围绕所有那些已经实际发生的种系发生途径的上升。如果进化“产生”进步,那么这种上升必然不可避免。为了证明这种必然性,赫胥黎采用了一种推理方式,这种推理方式简单说就是:“它之所以那样发生,是因为它不可能以其他方式发生。”
因此,最终形成智人的进步之路,“除了历史上所遵循的路线之外,显然不可能有其他的一般路线”。这种推理体现了曼德尔鲍姆(Mandelbaum)所说的“追溯谬误”(the retrospective fallacy),人们喜欢把早先发生的事件看成是由其后来的结果所控制的,而在事件发生时,任何其他结果都有可能。
人类的出现和其他物种一样,当然是一连串串进化过程的产物。如果当时的环境与现在大不相同,人类可能永远不会进化。但是,根据自然选择下的变异机制,人类没有理由进化。如果结果不是必然,那么导致结果的过程也不是必然。
将生物划分为相对“高级”和“低级”形式是否有任何客观依据,这个问题依然存在。达尔文认为原则上应该有,但他对实际应用感到绝望:“谁来决定墨鱼是否高于蜜蜂?”重点通常放在内部组织的复杂性、不受环境控制的自由(或控制环境的能力)、智力、“感知环境的能力,以及整合、协调和灵活应对所感知事物的能力”等属性上。众所周知,这些都是人类最擅长的特质。
这样看来,我们对进步标准的选择使人类的卓越成为定论,反映了“以人类为中心的考量”。 赫胥黎预料到了这种反对意见,并试图用一种可称为“哲学水母的论证”(the argument of the philosophical jellyfish)来反驳它。水母能做一些我们做不到的事情。如果哲学水母要重写进化史,它是否会把重点放在其同类的独特能力上,将其作为普遍进步的指标,把自己放在天平的顶端,而把人类放在接近底部的地方?
赫胥黎给出了响亮的否定回答。可怜的水母在思考人类的时候,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是在一条“堕落的盲道”上,根本没有逃脱的可能。相比之下,我们却掌握着进步进化的未来。这与一个世纪前“文明人”针对“野蛮人”发表的言论非常相似。无论如何,一只精通达尔文理论的水母肯定没有理由得出赫胥黎赋予它的结论。在目前的情况下,哲学水母有充分的理由对人类的未来持悲观态度。
让我们暂时承认,确实存在一个有效的标准,可以根据这个标准对所有生物的普遍进步进行排序。我们也假设不存在“飞跃”——因此,一个生物体要达到目前的水平,在进化史上必须经过一系列连续的中间水平。这样,我们就不得不得出结论——进步已经发生。但是,得出进步必然发生的结论则是另一回事。
我们已经证明,自然选择机制将特定的历史环境与特定的结果联系在一起。如果在某些方面取得了进步,原因必须在环境中而不是在机制中找到。正如威廉姆斯(Williams)所言,“自然选择理论的基本结构中没有任何东西表明了累积进步的观点”。
不过,我想提出一种可能性,自然选择进化包含一种棘轮机制(ratchet mechanism)。斯特宾斯(Stebbins,美国植物学家和遗传学家)提出了这种可能性,他称之为组织守恒原则。虽然渐进式的改造肯定不是必然,但斯特宾斯认为,一旦在某些特定的血统中达到了一定的组织水平,保持或提高这一水平的变体可能会比降低这一水平的变体略胜一筹。因此,上升的东西比下降的东西更有可能保持不变。
这一原则是否真的适用于有机进化是一个未决问题。不过,斯特宾斯认为,他有理由以真正的斯宾塞方式,将他的论点从生命的进化延伸到人类社会的进化。
这里或许是回顾斯宾塞巨著《社会学原理》(The Principle of Sociology)结尾段落的一个恰当时机,该书的最后一卷于1896年问世。这位四十年前自信地宣称万物进步定律的哲学家,如今却对自己的理论和未来充满怀疑。“绝对乐观主义”让位于“相对乐观主义”,宇宙进程“既会导致倒退也会导致进步”,具体取决于环境。在一个与达尔文就相同主题所持观点同样暧昧的引人注目的段落中,斯宾塞似乎放弃了他最初立场的核心基础:
进化并不意味着潜藏着普遍存在的进步倾向。不存在从低级到高级的单一上升路径,只会偶尔出现一些更适应更复杂环境的形态,这些形态能够存活更久,生活也更加多样化。当这种高级形态开始支配低级形态并逐渐取代它们时,低级形态则会在未被侵占的栖息地或生活方式中存活下来,或者被挤压到劣质的栖息地或生活方式中,在那里退化。因此,适用于有机体类型的内容也适用于社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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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我们整个讨论的基础都围绕着根本性的对立——绝对的“逐级”进步和相对环境的进步或适应,必要的进步和偶然的进步,或确定性发展和非确定性(“非计划”)多样化。另一种表达这种对立的方式是通过传统的系统发生(orthogenesis,或译作“定向进化”)和谱系发生(phylogenesis)这两分法。
系统发生与“进化”的原始含义一致,既可以是“先形成论”意义上的内在品质的依次展开,也可以表现遗传学意义上的复杂性。它被德日进 (Teilhard de Chardin) 定义为“可控复杂律”(law of controlled complication)。(1959:120)。贝尔格(Berg)的“循规进化说”(nomogenesis)(受制于规律的进化)和奥斯本(Osborn)的“适应突变说”(aristogenesis)理论属于同一类型。它们与斯宾塞关于进化进步的构想非常相似。
相比之下,达尔文进化符合谱系发生学,沿着任意数量的分歧路线进行,没有一致的方向或固定的目标。谱系发生确实是自然选择下变异的必然结果,必然导致“每个有机体相对于其有机和无机生活条件的改善”,但不会达到任何绝对标准。因此,任何定向进化运动都必然“不参考自然选择”来建立。如果接受达尔文进化论,那么对特定谱系发展过程的定向解释显然是错误的。
但是,我们是否仍然可以将谱系树投射到整体生命进化正源性图景的背景下,而不是特定的谱系?这种可能性取决于一个条件,即可以指定某种整体进步的力量,其运作方式并非解释为自然选择的结果,而是构成自然选择机制的相同生命普遍属性的必然结果(遗传变异和繁殖增殖)。
萨林斯(Sahlins)认为,他发现了一种“力”,并且它是构建文化和生物进化理论的基础,因此,他的观点引起了我们的注意。他认为,生物体有一种固有的倾向——增加它们的“热力学成就”(thermodynamic accomplishment)。换句话说,它们能够捕获能量并将其用于维持有机体结构的速率:“正是这种能量的捕获数量,以及它被提升到更高状态的程度,是螃蟹比变形虫优越,金鱼比螃蟹优越,老鼠比金鱼优越,人比老鼠优越的原因。”
他将这种绝对的进步尺度作为普遍进化指标,这是一种生命从“较低”形式向“较高”形式的整体运动。达尔文的“变异—选择”机制之下,是强调特殊性的谱系发生理论,该理论叠加在萨林斯这种宏伟的(系统发生学的)进步之上。
据此,进化过程被描绘成藤蔓,分支代表分成独立的谱系分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具有攀升的内在趋势。再次仔细观察这个图示,你会发现它呈现了一幅非常奇特的进化过程图景——到哺乳动物建立时,鸟类、爬行动物、两栖动物、鱼类和无脊椎动物早已经灭绝。
诚然,这个图示只是一个示意图,许多分支必须从它们现有的顶端水平延伸到对应于现在的纵坐标。一旦这样做,图示的外观就会发生根本改变,因为攀升的倾向将只限于特定分支,但大多数分支根本不会向上移动。也不能说最新形成的物种一定“最先进”。大多数时候,多样化在所有层面都在进行,“向上”的运动则极为罕见。
很明显,萨林斯的图示是一种隐蔽的视觉欺骗,因为它抹去了所有通向当代“较低”形式的线条,使进化似乎具有必然的向上漂移趋势。然而,我要指出,正是高级形式和低级形式的共存,才导致达尔文(甚至最终连斯宾塞)都拒绝进化必然发展规律的说法。
萨林斯的论点中虽有一丝真实成分。整体生命的进化确实伴随着能量被生物体利用于维持机体所用的速率的净增加。
但是,萨林斯的错误在于,他认为这种增加必然会导致“较低”形式被“更高”形式依次取代。这个假设其实是一种特殊的还原论。一个生物体的复杂性不能通过构成它的细胞的平均内部复杂性来判断,因为这会忽略使生物体成为整体的真正关系(一个有序的系统)。
同样,认识到自然界包含数量庞大、种类繁多的生物,它们彼此以非常复杂的方式相互作用,那么将整个生命系统的组织水平简单地降低到其单个组成部分或“形式”的复杂性平均值,这显然是荒谬的。洛特卡(Lotka)指出,我们不能期望“用单个物种分离考虑的“组织”或任何其他特性或特性组合来表达有机进化的基本方向原则”。当他发现这种原则以“有机自然系统中的能量流动速率”增加的形式出现时,他指的是整个系统:“如果要详细理解自然,必须把它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
简而言之,生命不仅包括生物体,还包括它们之间的关系。因此,如果我们要评估其整体进步,我们必须将生物体内部关系的复杂性添加到它们外部关系的复杂性中。这两个复杂性成分的总和必然增加与其中任何一个的偶然增加完全兼容。它可能涉及“高级”形式的出现,但也可能同样意味着在现有复杂性水平下的形式之间关系的细化,或者两者同时发生。
阿亚拉提出四个一般进化的标准,都与“生命扩张倾向”或“自我增殖”有关。除了总能量的增加之外,这些标准还包括物种总数、个体生物总数和总有机生物量的增加。简单地说,随着更多能量被利用,就可以支持更多的生命体种类和数量。这种扩张可以与维持自然选择运作的生物特性联系起来——变异性和繁殖潜力。后者确保生物体不断为有限的资源竞争,前者确保任何出现的缝隙,无论多么狭窄,都会在自然经济中被“填补”。这些特性共同解释了生物进化明显的“机会主义”。
达尔文说道:“仿佛有一万把锋利的楔子被不断敲击向内驱动”,使生物界变得越来越紧密。物种的随之而来的多样化和繁殖产生了物种个体之间越来越复杂的相互关系。因此,进化过程中“更高”的组织层次的出现,就像自然选择下的特定形式的适应一样,是不可避免的。但这不意味着简单形式被更复杂的形式取代。“更高”形式的进化更恰当的被看作是复杂性的内化而不是增加,相当于控制中心从生物体的外部关系领域转移到其内部关系领域。内部组织的相对复杂性被相应的外部关系简化所平衡,因此总的组织进步可能微乎其微甚至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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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斯宾塞将进化描述为整个自然界的一场净进步运动(net progressive movement)——从“不连贯的同质性”到“连贯的异质性”,但是他的观点仍然有一定可取之处。此外,他认为这种进化运动由个体生物(或“超有机体”)在适应过程中所经历的内外关系共同构成,这一点与我们现在的理解非常接近。
然而,正是斯宾塞将进化论从有机领域扩展到无机领域,使得他的进化综合理论最终崩溃,被热力学第二定律击碎。因为根据这条在斯宾塞时代早已确立的定律,宇宙的演化正朝着熵增加、混乱程度增加的方向发展。生命过程能够逆流而上,只有通过“不断从环境中汲取有序性”,才能使宇宙整体趋势继续朝着随机混乱的混沌方向发展。
但回到斯宾塞身上,我将把注意力集中在有机世界,这是他(以及随后许多人)构建关于生命“超有机”或社会领域的命题的基线。既然已经阐述了达尔文进化论的前提,斯宾塞式的进化论的独特之处就更加明显了。
斯宾塞和达尔文一样,都接受了莱尔的均变论。斯宾塞声称,社会学也是如此。然而,与莱尔相反,斯宾塞的均变论与进化不可逆性紧密结合,但这种不可逆性与达尔文的概念截然不同。对于斯宾塞来说,进化描述了一个正在经历发展过程的完整系统的内部状态序列。基于“进步定律”,“每个活跃的力都会产生不止一个变化,每个原因都会产生不止一个结果”,这种发展表现为无限的指数倍增。用斯宾塞的话来说,这就是“事物不断复杂化”。进化过程被认为本质上是“无事件的”。
相比之下,在达尔文的概念中,每个生物体都被视为一个独特的、孤立的实体,它的出现是一个离散的事件。进化由这些实体和事件的累积串联组成。连续性的表象通过以远远超过每个个体繁殖寿命的时间尺度运行序列来创造,这就像电影屏幕上人物的连续运动是通过快速连续投影大量单独的图像来实现的,每个图像都与前后图像有细微的差别。
概括来说,过程(process)与事件(event)如同连续性(continuity)与非连续性(discontinuity)一般,只有两者之间的对立才能产生变化(change)。我们可以像斯宾塞那样,从过程 (作为一个整体的属性) 开始,将其切割成事件来发现变化;也可以像达尔文那样,从离散的事件开始,将它们聚合为过程来发现变化。将“变化的事件”或“变化的过程”混为一谈,仿佛变化是两者固有的一样,这没有意义。这一点的重要性将在接下来的章节中变得明显。
现在我想回到“不可逆性”的意义上来。在达尔文主义术语中,它可以更精确地表述为不可重复性 (irrevocability) ——总序列中特定实体或实体序列的非重复性。但如果我们采用斯宾塞的观点,不可逆性则意味着一个不可逆转的发展过程,就像一个生物体无法从成熟退回婴儿期一样。换句话说,它是单向的、进步的。但是,单向和进步概念无法表征缺乏一致方向性的序列的不可逆性。此外,达尔文主义进化承认绝对退步和进步的可能性,因此在斯宾塞的术语中是可逆的。但反过来,如果我们关注的是过程的连续性而不是事件的非连续性,那么不可重复性的概念就毫无意义。
洛特卡强有力地指出,如果我们想要在进化中发现的不仅仅是一个“变化的序列”,而是一个支配性的方向性原则,我们就必须停止将每个组成部分视为一个单独的实体,而应该关注“整个进化系统”。关键在于,对于斯宾塞来说,不可逆性是“进化整体”的一个属性,它铭刻在它的发展规律中;但对于达尔文来说,它源于部分的属性,即它们的个体性或独特性。不可逆性的相反含义,以及变化的衍生,都源于整体论 (holism) 和原子论 (atomism) 之间的更深层次的对立。
斯宾塞的进步定律的因果决定性提出了另一个问题,它与达尔文的自然选择下的变异原则的不确定性形成了鲜明对比。不难理解,不可逆和不确定的运动可能会无限期地进行下去,就像一个迷失在大雾中的人可能会一直走下去,而不会追溯他的脚步一样。
但是,这种无止境的观点又如何适用于一种假定既是确定的、有方向的又是渐进的运动呢?只要认为前进仅仅是数量上的,那么解决办法就很简单。如果我们能为复杂性或有序性等属性赋予一个数值,那么在恒定法则的指导下,它大概可以向无穷大的方向发展。
一旦我们开始从定性的角度来思考进化的进步,尤其如果我们在这些角度上附加道德评价,问题就出现了。斯宾塞将他的进化论原则延伸到社会领域时,就做到了这两点。他追溯了从“野蛮部落”到工业国家的演变过程,并根据“相对较少”还是“相对较多”来区分良好行为与不良行为。
困难在于,一系列定性的进化阶段或层次必须符合一个有限的计划。为了证明在这些层次中不断进步的必要性,我们必须知道或假装知道这个计划是什么。这就意味着,任何哲学家,如果认为自己像斯宾塞那样处于能够感知计划的位置,那么他也必须假定在那个位置上的进化过程实际上已经完成。
在绝对进步的道德观念中,连续分化的指数轨迹被一种趋于完美的高稳轨迹取代,这就是斯宾塞所说的“均衡”(equilibration)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类有机进化的最先进产物完全适应了社会生活。这种调整以明显的功利主义为基础,即每个人都能在不妨碍他人实现自身利益的情况下实现自身利益。
正是在这一点上,斯宾塞对社会的理解与孔德以及后来的涂尔干(Durkheim)大相径庭。对斯宾塞来说,完美的社会状态意味着消除孔德和涂尔干认为的、个人从属于社会的那种霸道的、制度性的存在。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对比,我们将在第六章回到这个问题。
一方面,斯宾塞认为进化源于物质的因果关系,这种关系在所有时间都是统一的,并导致了无限的变化。另一方面,他也认为进化会不可避免地走向一个道德上理想的终极状态,这种状态必须在某个时候实现。因此,有人认为他支持“目的论进化概念”,即进化有一个目的性的方向。然而,也有人认为,不能将斯宾塞视为目的论进化论者,因为他的理论首先强调了物质的因果关系。但实际上,斯宾塞将道德观念引入进化论,认为进化的终极状态必然包含道德理想,这是因为他认为道德差异只是种类上的而不是数量上的差异,所以会将物质的变化转变为道德的终极目标。因此,任何试图在物理定律基础上构建伦理学体系的尝试都会面临对终极因果关系和最终因果关系的矛盾。
达尔文自诩一劳永逸地将目的论从自然史中剔除,为生物系统的纯机械论解释开辟了道路。变异和选择的两阶段过程可以解释生物的最大特征,每个生物都“被赋予了某个目的或计划”,而我们不必假定这个计划在物质实现之前就已经作为一种理念存在。我们也不必假定有机体的形成是为了使该计划得以实施——就像造物主可能会设计一些形式来实现神圣的计划,或者像人类可能会建造一些工具来完成某项工作一样。
斯宾塞向世人展示了一幅绝对的、确定的进化图景,规律由“不可知的”或(更古朴的)“不可预测的存在”所支撑。达尔文理论揭示出变异的不确定性,取代了不可知的确定性。进步变得相对,未来变得不确定。难怪这让那些有严肃宗教信仰的人深感不安。它继续困扰着生物学家、神学家和社会哲学家。人们曾多次试图在进化过程中发现一些客观的发展原则,人类可以据此判断过去的进步、现在的行为和未来的前景。在《人的现象》(The Phenomenon of Man)一书中,德日进将这一观点发挥到了极致,他预言一种超越意识将不可避免地汇聚到最后的“欧米茄点”(omega point),这种预言非常奇妙(而且冒充科学,简直无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