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
《文学七日谈:与梁永安聊文学》
作者:梁永安 / 刘盟赟
出版社:文汇出版社
出版年:2022-11
01. 涂鸦上瘾的蓝袜子女士,或曰,中产阶级妇女开始写作了
在开始今天的谈话前,我想先读一段弗吉尼亚·吴尔夫在《一间自己的房间》里的话:“十八世纪末,女性头脑极度活跃——谈话、聚会、写文章议论莎士比亚、翻译经典作品,这都得益于一个确凿的事实,即女性可以靠写作挣钱。一件事情,如果无人付钱,必显得轻薄,而金钱让轻薄变为庄重。当然还会有人耻笑‘涂鸦上瘾的蓝袜子才女’,但没人能否认,她们可以往自己的钱包里放钱了。”因此,十八世纪末,出现了一场变革,倘若我能够重写历史,我会把它说得比十字军东征或玫瑰战争更重要——中产阶级妇女开始写作了。
吴尔夫这里说的十八世纪末刚好就是《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诞生的时期——《傲慢与偏见》于1796年完成,当时简·奥斯丁才21岁,她最初为这部小说起的名字是《第一印象》。小说写好17年后的1813年才得以正式出版。而小说的作者简·奥斯丁就是那类标准的“涂鸦上瘾的蓝袜子才女”。可是为什么呢?为什么吴尔夫认为中产阶级妇女开始写作是如此惊世骇俗的一件事?甚至不惜将其定义为“妇女的史诗时代”?
我想这里有三个概念得先拎出来,一个是中产阶级,一个是妇女,最后是写作。这里我们不可能一下子把它们都说完,可以留待后面展开。但我想先强调的是,吴尔夫的话有很强的历史后见之明,不可尽信。为什么这么说呢?吴尔夫以及以她为代表的布卢姆斯伯里小团体,本身就是一个典型的中产阶级社团。而他们都是二十世纪初的人,那时资本主义已经进入帝国扩张期,正如凡勃伦所言,社会逐步从生产型导向消费型转变,社会阶层的划分与自觉是非常明晰的。反过来,把这样一个词安在距她一百多年前的老前辈简·奥斯丁,这位她的写作上的老祖母身上肯定是“傻傻分不清楚”的。
她也许只会说自己是汉普郡史蒂文顿村奥斯丁牧师的女儿。那时的地域与家庭出身仍然是最主要的身份标识。
另外一个问题你也提到了,简·奥斯丁写成《傲慢与偏见》时才21岁,不说豆蔻年华,也是妙龄之姿,事实上,她终生未婚,且在25岁以前就已经写成《傲慢与偏见》《诺桑觉寺》《理智与情感》三部不朽名作了。那么,如何来界定这里妇女的概念?(从司法的定义来说,凡是十四岁以上的女性都是妇女)。但显然,那些生活在底层的手工业者、工厂女工是无法做到的。因此,妇女在这里是有限阈的词。
最后一个谬误是写作和钱的关系。你注意到,吴尔夫话的前半段话的重点在“女性可以靠写作挣钱”。这其实也是《一间自己的房间》重要的立论,就是写作作为职业的经济性。而女性的经济独立,也是中国读者熟悉的鲁迅关于“娜拉出走之后,怎么样了”的经典论述。但简·奥斯丁写完一部作品,要等17年后才能发表,比杨过和小龙女的十六年之约还要久。她如果要靠写作养活自己,怕是早就命不久矣了,还谈何房间不房间?所以十八世纪末的女性写作,起码从简·奥斯丁谈起的话,一定有比挣钱更为第一性的原因。
但也不得不说,吴尔夫敏锐地察觉到了这种时代变化。中产阶级女性开始写作,我们不妨换成“有一定积蓄的女性开始写作”,这句话一出,为我们的谈话打开了空间。牵出一个线头,连带扯出了一连串的问题。比如,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是个怎样的时代?有一定积蓄该如何量化,可否量化?积蓄又从何而来?还有一些关于女性生活的问题,等等,可以说是蔚为大观。为了避免高蹈,这里不妨先从简·奥斯丁的家庭入手,来看看“有一定积蓄”这个概念。
和《傲慢与偏见》中班内特一家五个孩子的情况一样,简·奥斯丁生在一个大家庭,除了一个生下来不久就夭折的女婴外,简是家里的第六个孩子,她的上面有四个哥哥和一个姐姐,未来她还将有一个弟弟。奥斯丁太太的生育成功率在当时是非常高的(一八〇〇年之前,妇女生育的死亡率在百分之一点五左右)。想象一下,简从小就生活在这样一大家子人中间,熙来攘往,如果还要算上父母双方的堂亲表戚,以及因父亲开办寄宿学校而住在家里的那些学童,我们就不难理解简·奥斯丁为什么那样擅长写家庭故事了。
话说回来,如果全家老小只靠父亲的牧师俸禄维持生计,生活负担将是非常大的。奥斯丁家除了开门办学外,她的父亲作为当时的乡村牧师,还会从事一点农业生产,无论是在教堂的土地上还是在自家的土地上。在简·奥斯丁出生的一七七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前后,父亲乔治·奥斯丁正跟当地的农人一起大搞农耕竞赛。由此也可以看出,奥斯丁家的生活与农民本身的差距并不大,也就是说他们并不富裕。而这一切随着父亲的去世还化为乌有,因为房子和土地是教区提供的,且教堂不为神职人员的遗孀和孤儿提供补贴。加上长子继承制(一九二五年方废除),父亲死后,遗产自动转移到大儿子身上。如果这时家里的女儿还没有结婚,那么她就只能靠其他兄弟的接济度日了。
这也就不难想象《傲慢与偏见》里班内特一家五个女儿还没有出嫁,她们的父母是多么心焦了,特别是母亲。因为她和班内特先生膝下没有儿子,等班内特先生百年之后,他每年四千镑的财产都得由一个远房亲戚来继承。记得小说提到班内特太太“毕生的成就就是把自己的五个女儿成功地嫁出去。”否则,等班内特死后,班内特太太仅有的一点嫁妆是难以维持女儿们和自己的生活的。
可事实上,简·奥斯丁并没有她小说里的人物那么幸运。在父亲去世后,她几乎身无分文,她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完全依靠兄弟们的扶持来安排生活,直到1813年她的小说出版。当时她雀跃地给她的姐姐卡桑德拉买了一块布,并写信劝她姐姐说:“不要拒绝,我有钱了。”
你很详细地介绍了奥斯丁家的小气候,我这里可以补充一些时代大气候。1796年到1813年的英国恰好处于乔治三世晚期和著名的摄政王时代。乔治四世摄政准确的年份是1816年,但考虑到乔治三世的精神错乱,摄政时代实际上是从1800年到1830年。
简·奥斯丁的小说《爱玛》就题献给了摄政王殿下,署名是“殿下的忠诚、恭顺、卑微的仆人”。事实上,题献本不是简的意思,她甚至非常抵触这样的做法。但当时的出版商约翰·默里很坚持,他还告诉简·奥斯丁这是皇家的暗示,她必须照办。结果证明,《爱玛》确是简在世时发行量最大的书,我记得当时印了两千册。
从皇家的这种暗示也能看出,那时社会风气中弥漫着一种奢靡、虚浮的贵族之风,有一定身份和家世的人家均难免眼高手低,对待工作均持贵族化的态度。像简·奥斯丁这样的牧师家的女儿,除了嫁人几乎就没有其他什么出路,能像我们现在的女性一样离开家找一份工作是很难想象的。而当时为女性提供的工作在她们看来又都是“不体面”的,比如女仆、女工等,这些基本上都是下层妇女的职业。而如简·爱那样能够成为家庭或者教育机构里的女教师,又要等到维多利亚时代了。
另一方面,在简·奥斯丁出生的第二年,也就1776年,刚好是瓦特改良蒸汽机的时代,这意味着英国进入了工业革命的黄金期。机械解放了人力,同时带来了规模化生产,以及后来“到海外”去的殖民扩张。同时呢,在《傲慢与偏见》诞生和出版的时间区间里,法国大革命、英法战争、拿破仑战争等也在持续不断地进行。
简·奥斯丁的两个兄弟,哥哥弗兰克和弟弟查尔斯都加入了英国海军,实际参与了相关战争。前者后来在军队中位阶极高,官至海军元帅。从这个方面看,再对比简小说中那种稳定平宁的乡村气氛,真是有些意外。
其实也不必意外,外部所有变化,极大地刺激着男性的生命力和想象力,反过来,对女性来说就没那么“热闹”了,或者说外界留给女性施展的舞台少之又少。而像简·奥斯丁这样的女性又无法做女工、女仆,那么唯有家庭能成为她的空间。简在后来的岁月里,经常往返于东肯特郡和乔顿,她生活的一大部分都用在了照顾哥哥们的孩子、嫂子们的分娩及产后康复上。反过来,生活把女性禁锢在了家庭的四堵墙里,但同时也为她们打开了一扇想象的窗子——写作。
还有阅读。在你谈到的这些重大的历史变化、经济变化之下,有很多旧的劳动,都被专业化、机械化的新方式所取代,其中最直接的就是女性的纺织。女性在家庭中拥有了前所未有的时间,用伊恩·瓦特的话说则是“被迫的闲暇”,这时,阅读便成为她们打发时间的好办法。伊恩·瓦特在《小说的兴起》里说,与男性世界相比,学习更适合女性世界的首要原因,是她们手里有着充裕的时间,她们过着一种更需要久坐的生活……另一个原因是,那些有社会地位的女人,尤其热衷于写信,因为她们的丈夫对她们来说,常常形同陌路。凡此种种,有意无意地培养起了女性在阅读与写作上的才情。女性也成为小说兴起的重要推手。
因为丈夫关心的都是家庭之外的事。
另外,也因为你刚刚提到摄政时代审美和生活态度上的贵族化,如奥斯丁家这般的父母,一定是不主张女儿外出工作的,但又不希望她们目不识丁。简和姐姐从小在家里接受的教育,严格上说其实是人文主义教育而非技能培训。到《傲慢与偏见》发表,英国女性的识字率在百分之四十左右。伊丽莎白·班内特、爱玛·达什伍德、凯瑟琳·莫兰,这些奥斯丁笔下的女主人公,尽皆如是。这一方面丰富了她们的精神世界,但另一方面,也让她们在成年后,面对男性化的现实社会十分苦闷,她们唯一的出路只能到婚姻市场上去找。反过来,禁锢在家却使女性获得了更敏锐、更丰富的感受力来发现、想象私人关系中的微妙之处,而这些对男性来说属于碎屑、世俗的东西,恰恰成为女性在小说领域的优势。
你刚刚提到伊恩·瓦特的话,除了阅读、写作,他也提到写信是一项女性的重要消遣,而且相对于阅读,写信是更为重要的社交方式,写信的欲望也往往比写作来得强烈和持久。因为它是按诉心曲、分享八卦的最佳途径。阅读当时人们遗留下来的信件,你会惊讶于那些双方坦诚到让人含羞的露骨言辞,提到这个,十九世纪的作家福楼拜应该是最出名的一位。简·奥斯丁一生很大一部分时间都是用在写信上的。
可惜在她去世后,她的姐姐卡桑德拉把她的大部分信件都付之一炬。
这样一来,女性在阅读和写信的双重作用下,充实了自己的想象力,锻炼了笔头实践,在此基础上的写作,似乎就变成了水到渠成的事。
还值得补充的是,当时的人们热衷于把书或者信大声地朗读出来,作为一个家庭娱乐项目。在《傲慢与偏见》中你就能读到班内特一家曾这样读书与听书。当然,在当时说来,这也是出于经济考虑,因为一本书的成本仍然很高,家里的藏书总是有限,另一方面,战争期间的蜡烛照明也是一笔高昂的费用,一个人朗读一本书,让一群人听,是消耗照明性价比最高的方式,同时也是把一本书消遣得最到位的方式。
记得英国一度还征收过窗户税,窗子越多要交的税也越多。反过来窗子少了,税也省下来了,但采光和照明就弱了。朗读也许和这个窗户税也有些关系。
让我们再回到1796年。现存简·奥斯丁最早的一封信是她在1796年1月9日写给卡桑德拉的。这封信主要叙述了写信的前一晚简参加的一个舞会,同时也暗示在舞会上出现了一位来自爱尔兰,一头金发,颇有魅力的汤姆·勒夫罗伊先生令她倾心,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她在舞会中听到和看到的种种男女交往。那种欢快的倾诉少女心事的言语充满了青春的气息。要是我们还想到,这一年简正在写她的《傲慢与偏见》,伊丽莎白的年纪恰恰就是简的年纪。那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爱情,又何尝不是现实中简·奥斯丁爱情的欲望的投射呢?虽然简·奥斯丁终生未婚,但对于后世读者,从这封信中我们要明白,那绝非因为她有着我们现代女性所抱有的独身主义。
02. 令人惊喜的尤物,或曰,爱情万岁!
现在我们再回到文本来看简·奥斯丁的欲望具体是如何投射在《傲慢与偏见》里的。在简·奥斯丁看来,《傲慢与偏见》是她六部出版的小说中最为“轻松、欢快、夺目”的,而这里最大的功劳当然是在塑造了伊丽莎白这一角色上。
我们不妨把她其他几部作品的女主角纷纷请出场,就会发现《爱玛》中的爱玛·达什伍德的聪明有些过了头,简直接近势利的感觉;《诺桑觉寺》里的凯瑟琳·莫兰又太现实;而《曼斯菲尔德庄园》里的范妮·普莱斯以及《劝导》里的安妮·艾略特均是文静沉稳有余,活泼不足。唯有这个伊丽莎白·班内特,她的伶俐热烈,多思果敢,与我们现实生活中对现代女性的设想若合符节。
说到伊丽莎白的不同凡响,你记得书中是如何形容她的吗?和姐姐简比,她没有那么漂亮,性格也不温柔;和妹妹玛丽比,她读书多却没有讨厌的掉书袋(这是优点);和莉迪亚以及吉蒂比呢,她不俗气。注意这最后一点——不俗。我觉得这才是伊丽莎白最大的特点,而也正因为她的不俗,才有了她对达西最初的偏见,才产生了这本小说的对话性。要想说明伊丽莎白的不俗,就先看看简·奥斯丁是如何写“俗”的。你记得小说那有名的开头吧?
“大凡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成为举世公认的真理。”
这个话,是站在男性角度说的,实际上正如咱们上面谈到的,在当时婚姻市场紧张、女性如此“滞销”的情形下,大凡年轻貌美的女青年,谁不想嫁个有钱的绅士呢?这应该成为与它同义反复的另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而这条真理恰恰就是小说中所有人物的行动动力,也是小说的叙事动力。
《傲慢与偏见》一开场就把当时社会现实的俗调摆了上来,班内特一家吵吵嚷嚷,整个梅里顿因为两个有钱绅士的到来而炸开了锅,小说之后的其他人物便是在这“婚姻市场”的俗世中被一一刻画的。
这让我想起了两组人物,一个是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和威洛比私奔;另一个就是教区牧师柯林斯追求伊丽莎白不成,反手去追她的闺蜜卢卡斯。前者是俗世中的一个意外,但和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爱情神话相比,显然简·奥斯丁对这两人单纯为了情欲消耗彼此青春的做法持否定态度。
而她对这第二对,就几近于鄙视了(主要对柯林斯先生,对卢卡斯则是同情)。柯林斯有点像我们现在流行说的一种男人——普信男(明明很普通但又很自信)。你看他向伊丽莎白求婚一再遭到拒绝后所说的话:
亲爱的表妹,请允许我说句自信的话:你拒绝我的求婚,不过照例说说罢了。我之所以会这样想,主要有这样几条理由:我的求婚总不至于不值得你接受,我的家产总不至于让你无动于衷。我的社会地位,都是我极为优越的条件。你还得进一步考虑一下:尽管你有许多吸引人的地方,可不见得会有人再向你求婚。你不幸财产太少,这就很可能把你活泼可爱的地方全抵消掉。因此,我不得不断定:你并不是真心拒绝我,我看你是在仿效优雅女性的惯技,欲擒故纵,想要更加博得我的喜爱。
柯林斯说的话,是被中产阶级门当户对观念所辖制的。从当时传统的意义上说,女性的地位是由父亲、丈夫的地位所定义的。柯林斯的想要结婚,是在把伊丽莎白往当时对女性的,主要是中产阶级妇女的理想典范里装(比如持家有道、相夫教子)。他的自信不单纯是性别自信,还有阶级自信,很难想象一个工人和农民男性会这样对他心仪的女性说话。
乔治·艾略特的《亚当·贝德》就是写农民青年男女的爱情。
而且柯林斯的婚姻是高度理性、精于算计的。如果读者能够宽容一点,小说中其他很多女性,包括班内特家的女儿们,何尝又不是女版柯林斯呢?
简·奥斯丁正是通过环绕在男女主人公周边这些或成功或失败的爱情、婚姻,营造出这个你说的英国乡村的俗世世界。反过来,这一切也让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爱情更具浪漫主义的不俗。
其实我们还能再举一个例子,你记得玛丽·班内特这个伊丽莎白的妹妹吧。她在书中被塑造成一个非常墨守成规,极为注重自己的礼仪规范的“呆小姐”。而与这个妹妹相比,伊丽莎白在姐姐简突然生病,耽搁在内瑟菲尔德庄园回不了家时,不顾“体面”,独自一人跑三英里去探望的行为就显得颇为特立独行了。
这也是书中达西对伊丽莎白刮目相看的转折点。
在当时,前者的克己与利己是被推崇的,后者的人情味与大胆是要被说闲话的。事实上,宾利的妹妹卡罗琳就颇为嫉妒地说伊丽莎白满腿泥泞地跑来,非常乡巴佬气。
又是一个“不俗”的对比。
没错。但这不俗是有代价的。
因为偏见。
03. 双向奔赴,或曰,我们不一样!
伊丽莎白在朗伯恩第一次舞会结束后,对达西的印象是这个人“令人震惊的粗暴”。
他是一个最讨厌、最可恶的人,压根儿不值得巴结。那么高傲,那么自大,叫人无法忍受!……我厌恶透了这个人。
其实我还挺理解伊丽莎白的感受的,因为自己的尊严不能受到侮辱。毕竟换了任何人,听到被人这样说都不会毫无波澜地默默接受。
她还过得去,但是还没漂亮到能够打动我的心。眼下,我可没有兴致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落的小姐。
没错,伊丽莎白的偏见与达西的傲慢是相反相成的。他们都是聪明人,正因为他们的聪明,柯林斯先生之流算的那笔账——门当户对,或者攀高枝——在伊丽莎白和达西心里更是明镜似的。而这种“人间清醒”恰恰是他们剑拔弩张地相遇的原因。当然也是他们惺惺相惜的原因。
小说后来,当这对爱人互诉衷肠,伊丽莎白直言不讳地点破:
事实上,你讨厌恭恭谨谨,虔虔敬敬和殷勤多礼那一套。有些女人从说话,到神态,到思想,总想博得你的欢心,你厌恶这种女人。我引起了你的注意,打动了你的心,因为我跟她们截然不同。
这真是聪明人的爱情。全靠智商谈恋爱,彼此心知肚明。
我记得我看过一个分析,说小说中的达西以“每年一万镑”的收入可以跻身当时全英国四百个最富有的家族之列。而再想想班内特一家的女儿们,她们出嫁的所有嫁妆顶多也就一人一千英镑。由此我们也可以说说当时的社会等级和财富的对应关系:
第一等级还是贵族,他们拥有绝对的土地的财富;第二等级是拥有财产但有的可能没有贵族头衔的老牌家族;第三等级是通过个人的职业、专业获得了财富的群体;第四等级是身份低微的乡绅阶层;最后一等就是具有绅士风度的专业阶层,比如医生、律师、神职人员等。小说中达西的身份当属第一等级,而伊丽莎白(包括奥斯丁家)都是典型的最后一等。
差距不可谓不大啊!
确实是这样,再加上班内特家那个母亲“鸡娃”式助推五个姑娘,家庭内部的内卷增强了外人看待这个俗气且势利家庭的鄙夷眼光。达西的傲慢正是来自巨大的阶级差异,以及饱和的中产阶级内部阶级跃升欲望的内卷化趋势。
但我们说了,伊丽莎白是不俗的。然而达西对“不俗”的了解——从精神层面的彼此找寻——是需要时间的。
包括伊丽莎白对达西“傲慢”的消解。
说白了,其实就是如何证明“我们不一样”。
从达西的角度看,他的傲慢其实是阶级傲慢,是百分之一的富人(而且还是贵族)对新兴资产阶级的势利小人的固有认识。这从达西第一次出现在梅里顿舞会拒绝跳舞的厌恶情绪里表现得很明显。他的绅士风度是植物性的,高冷而无欲无求,而当他来到梅里顿,看见的人都是那么吵闹,眼里充满了“选我选我选我”的热望。与他的植物性相比,这些人(包括伊丽莎白)都是动物性的。
而内瑟菲尔德庄园的情节给了达西一个机会,让他认识到伊丽莎白的“不一样”。她的“不顾体面”,她的“焦急与冲动”反而令她在达西眼中变得不同。
简·奥斯丁让达西放下傲慢的时间太快。所以电影版《傲慢与偏见》里达西才会对简说,我是从我们已经走过一半的路上等着和你相爱的。但这也反向说明,伊丽莎白爱上达西,是经历了一番纠结的情感教育的。
而这个情感教育基本上是英国文学中一种固有套路的再次成功搬演——女仆嫁给主人。记得许多年前译林出版社出版过理查逊——简·奥斯丁之前的时代的大作家——的代表作《帕梅拉》,这小说诞生在一七四〇年,写的是女仆帕梅拉长久地忍受男主人B先生的人身攻击、诱奸、欺骗,但最终帕梅拉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B且使两人深深相爱的故事。这个故事在英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当时几乎家喻户晓。简·奥斯丁从小嗜读小说,一定也是看过的。而伊丽莎白-达西的关系结构,从某种意义上看,就是帕梅拉-B先生关系的再度复活。在此之后,英国文学史上还有一对这样经典的关系,那就是简·爱-罗切斯特。
而且这三部小说也都是站在女性人物的角度,展现她们的情感教育的过程,并最终实现浪漫爱情小说的圆满结局。虽然形式和程度各有不同。帕梅拉和伊丽莎白一样,最初都拒绝了男主人公的求婚,而且是断然拒绝。
伊丽莎白的回答是:
达西先生,假如你表现得有礼貌一些,我拒绝了你也许会觉得过意不去,除此之外,你要是以为你的表白方式会对我产生别的影响,那你就想错了。
当然,作为读者,我们即使事先不知道结局,看见这句话,也不会大惊小怪,毕竟作为爱情小说,这只是爱情路上的一点点波折。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面对男女人物的情感教育,特别是女性的,是现代小说一个重要的心理描写手段。从帕梅拉的书信体(她倾诉的对象是父母,她给父母写信,但实际上父母根本收不到)到伊丽莎白与简·爱的内心独白,小说人物心理空间的打开,使爱情中的双向奔赴,不仅仅停留在物质层面上,而是先在精神和文化层面上达到体认。
但反过来说,为什么总是女性被教育得更多一些呢?
比如,小说前面写伊丽莎白是那样具有独立的思想和自我意识,可是等到达西渐渐理解了伊丽莎白,伊丽莎白前面的那些特立独行却不得不收敛,或者说妥协。就像在小说中,随着加德纳舅舅舅妈无意间去彭伯里庄园(达西的家)参观之后,简·奥斯丁给了伊丽莎白这样一个内心独白:
达西先生作为兄长、庄园主和家长,掌握着多少人的幸福!能给人带来多少快乐,造成多少痛苦!又能行多少善,作恶不改……不由得想起了他的一片衷情,心里泛起了一股从未有过的感激之情。一想起他那个倾心劲儿,也就不再去计较他求婚时言辞唐突了。
虽然简·奥斯丁是以积极的情感来写这种阶级融合,并给小说以皆大欢喜的结局的。但,想到小说前半部分的那种女性的灵动与独立,我还是觉得伊丽莎白的“不计较”背后,暗含着当时女性面对阶级跃升的某种妥协。
每个作者都会受到他所处的时代的局限。你提到了加德纳夫妇,你会注意到,他们拥有伊丽莎白这个阶层里少有的正面人物形象。(加德纳先生在小说中出场的时候,被描述成“知书达理,颇有绅士风度”。)小说中,如果不是他们这对贤伉俪把伊丽莎白带到德比郡,也许一切都无从谈起了。另外,故事的最后,那对离经叛道的威洛姆与莉迪亚,也是在达西和加德纳先生的合作下被拯救的。这说明什么?我想也许这代表着贵族阶层和新兴商业阶层的某种合作或者联姻。这也是简·奥斯丁站在她那个时代为我们提供的某种意识形态图腾。
而在这“联姻”中,仍然是男性站在主导,女性基于其次。时代的局限让简·奥斯丁为了追求完美结局,不得不牺牲女性,使其妥协。你看那晚她不到半个世纪的勃朗特姐妹,当夏洛蒂写《简·爱》的时候,她就没有那么追求所谓的“完美”,最终简·爱和罗切斯特确实在一起了,但那是很苍凉的——一个年老的瞎眼的爱情。
怪不得夏洛蒂·勃朗特对简·奥斯丁很不以为然,她曾向他人表示,简·奥斯丁是一位贵妇人,但并不是一个女人。因为,她对人的眼睛、嘴、手和脚的关注远大于对人心的关注。
我想她的话指向的是小说更本质的问题——什么才是现实!
*若无特殊说明,本回引文内容均出自简·奥斯丁:《傲慢与偏见》。孙致礼译,译林出版社,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