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浩纪:海德格尔拿什么超越维特根斯坦?

原书:『存在論的、郵便的―ジャック・デリダについて』(1998)
作者:東浩纪
翻译:养鸡场客卿

本文是原书中第四章「存在論的、郵便的」(<存在论的,邮政的>)第一节「論理的」(<逻辑的>)摘译,题目为译者戏拟,【】中是译者根据文意补足的部分

东浩纪(あずま ひろき):1971年生,日本著名的文化批评家和哲学家,继承了柄谷行人和浅田彰的双重批评家道统,1999年获东京大学博士学位,其博士论文《存在论的,邮政的》(『存在論的、郵便的―ジャック・デリダについて』)提出了阅读德里达的全新方法,广受好评。著作《动物化的后现代》(『動物化するポストモダン』)(2001)更是堪称二次元研究的圣经。本文是其博论的摘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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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纳普(Rudolf Carnap)在1932年的著名论文中,从逻辑实证主义的角度批判了海德格尔[1]。这批判堪称简洁。在卡尔纳普看来,海德格尔这种形而上学式的言说实际上没有逻辑学上的意义。为何如此?卡尔纳普主张,(海德格尔的哲学)不是内容的对错问题,海氏的哲学首先在形式上就不正确【ill-formed】。这种形式错误,也就是混淆了命题形式和命题变元的错误,亦即混淆了语法和名词的错误。我们在反思海德格尔的时候,不妨将卡尔纳普的这一批判作为先导。

譬如说,海德格尔追问“无是怎么无化的”[2]。但是这种疑问在卡尔纳普看来,在逻辑上就不成立。为了澄清这一点,卡尔纳普尝试着把海德格尔的自然语言转换成形式语言。比如说,句子“x在外边”、“x在哪里”可以用“Ou(x)”、“?(x)”这样的函数式表达。在这种规定里,我们可以进行如下的改写:

自然语言:

——外边有什么?(what is outside?)
——外边有雨。(Rain is outside.)
——这雨怎么样?(what about this rain?)

形式语言:

——Ou(?)
——Ou(rain)
——?(rain)

在这个例子里,句子都是有意义的,完全说得通。但是,我们假如进行类比(analogy),把“雨”替换成“无”的话,就会产生下面的情况:

自然语言:

——外边有什么?(what is outside?)
——外边没有东西。【外面有一个‘无’】(nothing is outside.)
——这“没有东西”(无)怎么样?(what about this nothing?)

形式语言:

——Ou(?)
——Ou(nothing)
——?(nothing)

乍一看也像回事。卡尔纳普的意思是,海德格尔哲学的基础正是这种类比法。但是仔细考察,对nothing的形式化转写是毫无意义的。卡尔纳普如是说:自然语言“外边没有东西。”(nothing is outside.)是不能转写为Ou(nothing)这样的函数式的。也就是说,“外面没有东西”不等于“外面有一个‘无’”。正确的形式化转写是“~x∃Ou(x)”,也就是“满足在外面存在这一条件的x不存在”。(∃是表示存在的逻辑记号,~是表示否定的逻辑记号)。尽管nothing在自然语言英语中是名词,但是在逻辑学中,它只不过指示了逻辑形式“~∃x”。单词nothing绝对不能充当命题变元。因此?(nothing)这样的命题根本不成立。和?(nothing)对应的自然语言“这无怎么样?”也就没有任何意义。因此,海德格尔之问“无是怎么无化的”,在逻辑学上不成立。

卡尔纳普的批判指出,海德格尔把语法当成了名词,把命题形式当成了命题变元,这是一种物化的错误思维。并且卡尔纳普穷追猛打,认为海德格尔思想的核心实际上就是这种对象化/物化。众所周知,海德格尔的哲学核心是存在(Sein)。按照卡尔纳普的思路,这就是把【作为逻辑量词(Quantifier)的∃】当成名词来把握了[3]。正因为这样把握,海德格尔才能说出“存在是P”这种话出来,转写成形式语言是P(Sein)。而P(Sein)根本不是一个有意义的命题。

……

但是,假如遵照卡尔纳普的哲学运思之路,我们就不可能把“存在”定义为思考的对象。在自然语言中的“存在”(某物存在),一旦被逻辑学的形式化程序转写,就只能变成逻辑的语法/存在量词∃。简言之,“存在”位于句子的语法层次,不是句子的词语内容。如果我们硬要把“存在”当成对象来思考的话,譬如给出“存在是P”这样的句子,就只能转写为P(∃)这样的【谬误的】函数式。这种函数式和“2++=5”这种乱七八糟的数学式子(把加号“+”当成阿拉伯数字填入了“2+x=5”这个式子x的位置)是一样的。总而言之,海德格尔和卡尔纳普的冲突,存在论和逻辑实证主义的冲突,都浓缩在对“存在”的不同理解之上——作为名词的Sein和作为语法形式的Sein。

在三十年代初的这场哲学争论,实际上是四十年代到七十年代“道术将为天下裂”的象征。这就是欧陆存在论哲学和英美分析哲学的分裂。实际上,卡尔纳普如上的批判,亦即“对语言的物化思维”,代表了一种典型的对欧陆哲学(包括法国哲学)批判的思路,并且一直延续到20世纪后期。并且卡尔纳普的思路还被许多其他路数的思想家挪用,如哈贝马斯,罗蒂和柄谷行人,他们三者都不是典型的分析哲学家,并且相互之间的立场也不尽相同,但是他们批判德里达的思路实际上大同小异,都属于卡尔纳普思路的变奏罢了。“欧陆哲学在玩弄辞藻”。卡尔纳普在三十年代提出的这种批判思路,现在依旧存在。因此,积极地发掘中期德里达【1972-1985年的德里达】思想资源的我们,其实恰恰正面对抗着卡尔纳普式的批判——德里达正是那个将语言“物化”到极致的法兰西哲学家,中期德里达更是这种范式的巅峰。如果说我们相信中期德里达的文本中能够提取出富有教诲意义的理论,那么我们应该充分理解卡尔纳普式的批判,并且将反驳这种质疑作为我们的义务。本书缘起的问题乃是“为什么德里达【在中期】写下了如此奇妙的文本”,这句话我已经多次重复了。这种素朴的不协调感实际上不仅仅限于德里达,这是三十年代以后欧陆哲学的共有问题。

……

一般而言,逻辑实证主义从维特根斯坦1921年发表《逻辑哲学论》开始。众所周知,维氏在其中明确区分了“可言说之物”和“不可言说之物”。前者是哲学思辨的范围,后者是不允许哲学僭越的场域。我在此简单地对维氏的思考略作梳理。维特根斯坦将事实的总体称为“世界”,所有的事实都有与之对应的命题(逻辑图像)。所谓思考就是处理如是的一组命题,这组命题反映了世界。因此,世界的界限,思考的界限和逻辑的界限是严格一致的。(《逻辑哲学论》,命题5.6与5.6.1)哲学就在这界限内部活动。以上都是维特根斯坦的定义。但是维特根斯坦也规定了“不可言说之物”,亦即命题的限界(Grenze)。他明确规定:“命题能够表述全部实在,但是不能表述它们为了能够表述实在而必须和实在共有的东西——即逻辑形式(logische Form)。为了能够表述逻辑形式,我们必须能够和命题一起置身于逻辑之外,也就是说,置身于世界之外。”(《逻辑哲学论》,命题4.12)我们只能依靠逻辑来认识世界,换言之,逻辑支持了世界与思考。因此,逻辑自身就变成了超越世界和思考的东西。

维特根斯坦把“不可言说之物”,也就是世界-思考的界限指认为逻辑形式。卡尔纳普沿袭了这种思维方式(卡尔纳普在《通过语言的逻辑分析清除形而上学》中将逻辑形式称为句法形式)。所谓的逻辑形式,具体而言,实际上就是支撑着谓词逻辑的诸种装置,也就是量词和函数算子之类的东西。作为范畴的存在,被归结为存在量词。换言之,他们将存在范畴处理成规定思考的形式,而绝不是思考的对象。亦即,存在范畴是不可能进入世界-思考的内部的。当然,我们能够针对具体的存在者(如飞马)进行思考,“飞马是否存在”这样的句子是有意义的。这也就是问“∃x Pegasus(x)”(函式Pegasus(x)表示x具有飞马的特性)的真假罢了。但是一旦注意到《逻辑哲学论》中的说法(《逻辑哲学论》,命题4.05以下),就能发现,∃x Pegasus(x)本身是无关乎真假而“存在”的。也就是说,如果直接诘问对象飞马的存在本身,即诘问∃x的意义本身,那么实际上就等同于诘问命题∃x Pegasus(x)的存在根据,也等同于诘问“我们为什么要谈论飞马”。这种探究已经超越了维氏对哲学划出的界限。我们可以有意义地谈论某命题的真假,但是却不能回答为什么存在这个命题。命题的真假与命题的存在这两个方面的区别,实际上就是维特根斯坦所言的“世界是怎样的这一点并不神秘,而世界存在着,这一点是神秘的。” (《逻辑哲学论》,命题6.44)对于维氏所言的“神秘”,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呢?毋宁说,“神秘”是维特根斯坦在定义上就事先排除的东西。因此,《逻辑哲学论》以“对于不可说的东西我们必须保持沉默”结尾。逻辑实证主义,和继承前者遗产的分析哲学,都拒绝探究“不可言说之物”[4]。

……

但是海德格尔采取了完全不同的思想路径去处理“不可言说之物”/思考的限界。以下是简要整理。首先要了解的一点是,海德格尔也和《逻辑哲学论》一样,严格区分了逻辑的领域和超逻辑的领域,亦即存在者(存在的对象)和存在(存在本身)的区别。与《逻辑哲学论》同处1920年代,海氏在《存在与时间》中已经说的很清楚了。诸种科学或知识(Wissenschaften)是在存在者的领域中活动的。人们带着“对象已经存在着了”这样的预先理解,然后探究每一个存在者的本质(essentia)。换言之,这仅仅是在追问本质罢了。而哲学,恰恰是探究存在本身,探究每个存在者之为存在(existentia)问题的学科。这就是所谓的“对存在的追问”。具体而言,哲学探究的是以存在者为对象的科学的前提问题,亦即“对存在的了解”、“‘存在’一词的本来意涵”这样的被遮蔽的东西。(《存在与时间》第三节)这样的探究已经超出了逻辑的范围。海氏如是说:“科学一般可以被规定为通过诸真命题的相互联系而建立起来的整体”(《存在与时间》第三节),而对存在的追问在定义上就先行于逻辑关联的整体,并且对后者有奠基意义。处理存在者的科学/为前者奠基的对存在的了解,逻辑的领域/超逻辑的邻域,这是海德格尔的二分法。这与维特根斯坦的划分——世界及其命题群/支持前者的逻辑形式的二分法是对应的。虽然海德格尔思想和逻辑实证主义都从这里出发,但是两者的哲学计划却大异其趣。

……

对于逻辑实证主义而言,哲学被封闭在界限的内侧。哲学只不过是让诸种科学变得更清晰罢了(《逻辑哲学论》,命题4.1以下)。但是对于海德格尔,哲学恰恰是思考这个界限,思考“不可言说之物”的思想活动。1935年,海德格尔如是说:“哲学绝不是诸科学之中的一员。哲学在诸科学之前,不单纯地以‘逻辑的’方式位于诸科学的体系中”[5]。对存在的追问超越了诸科学的领域,走向了对支持诸科学总体的,超越论的基础(Grund)的探究。

但是上文的对照,并不意味着海德格尔的范式是更优越的。确实,海德格尔处理的问题(神秘)是逻辑实证主义所避开的,但是实际上逻辑实证主义也不可能完全回避对“神秘”的言说。只不过从后者的立场看,对“神秘”,是不可能有哲学性的,亦即严密而普遍的言说(sagen)方法的。神秘领域中,仍然有伦理学、美学和艺术等等言说的方式,【维特根斯坦】用表示(zeigen)这个动词来代表这些言说。维氏为何肯定海氏的哲学?正是因为后者在文学的方面、直觉的方面和个人的方面对前者有所感发。譬如说,维特根斯坦在海德格尔的《形而上学是什么?》出版之后,虽然指责“【海氏的】全部论说都先天(a priori)地没有意义”,但是同时又对海德格尔的探索表示同情[6]。并且,在上文提及的卡尔纳普的论文中,实际上允许了尼采式的思考,亦即“并未选择使人误入歧途的理论形式,而公开地选择了艺术的形式,诗的形式。”(海德格尔因为使用理论而非诗,从而被指责)总而言之,逻辑实证主义和海德格尔在思考“不可言说之物”的必要性上实际上是基本一致的。而两者的差异就在于,究竟能不能用严密(streng)的方法思考“不可言说之物”。亦即,在思考的方法论上有冲突。在逻辑实证主义者看来,“不可言说之物”只能通过艺术来接触。但是海德格尔这里,“不可言说之物”可以通过某种严密的思辨方法来接近。因此我们在这个地方窥出了两者方法论的差异,我们有必要接着思考两者在根本结构上的差异。其根本就在于,在超越科学思考的“存在之问”的问题上,在逻辑和知性之外[7],海德格尔怎么构造一种新的严密方法来思考。

……

我们不妨借助图示。逻辑实证主义将思考的界限,亦即支撑具体对象的形式,把握为meta level。Meta level在定义上就不能成为思考对象(object level)。这种构想从康德对知性和理性的二分开始,就变成了某种哲学史上的传统思维。

在这种框架之下,在定义上就不可能有对界限的思考。而海德格尔对抗这种传统(即对抗康德传统,承继德意志浪漫派道统),希望重新构造一种哲学方法,能够冲破康德/维特根斯坦设置的对界限-基础之思考的禁令。这种新的哲学方法,在逻辑学的意义上说,就是尝试将meta level(Grund经过上下翻转,实际上就是über=meta)重新把握为对象(object),亦即构想一种能够打通meta level和object level的严密的方法。这一思想课题,乍一看极为荒谬。实际上,卡尔纳普和四十年代之后的分析哲学主潮,都认为海德格尔的言说缺少哲学的严密性。(例如罗素的《西方哲学史》将海德格尔直接无视了)但是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的序论中,为了回避“存在之问”的循环结构,预先准备了一些操作方法。海德格尔对限界的思考,实际上是极端严密的。但是这些操作方法,具体而言是怎样的呢?

……

海德格尔的思考其实很单纯。他在思考对象的总体(即世界)之中,在存在者的集合之中,发现了一种特别的存在者。在这个存在者的地方,思考对象和思考形式发生了重叠。海德格尔将这种重叠的状态称之为“二重襞”(Zwiefalt)[8]。用这种独特的二重襞结构的存在者作为媒介,我们可以间接地思考“世界”的界限。思考这种存在者的时候,也就是将其作为思考对象的时候,同时可以从中诱发出对思考形式(存在)的追问。具体而言,这种存在者就是人类,用海德格尔的术语来说就是“此在”(Dasein)。(《存在与时间》第四节)逻辑形式是人类产生出来的。同时,人类也作为一个普通事物,遵从逻辑形式。因此,对世界-思考的界限的追问(Frage),实际上可以经由产出世界-思考本身的人类这一存在者得到探究。这就是对人类的“实存论构造”的分析。“对存在的追问,实际就是提炼出此在已有的存在的把握,也就是提炼前存在论的存在了解”。对人类的追问,实际上也有两种形式,海德格尔用“问之所问”(befragen)和“问之何所以问”(fragen)来区别。(《存在与时间》第二节)将人类作为思考对象,就是问之所问,追问界限/基础,就是问之何所以问。这样看,海氏的哲学就能够就存在本身思考存在,就Meta level本身思考meta level,在对象化的(存在者性的)思考之上另造了一种思考的方法。是否承认这样的“思考的另一种境界”[9],是否承认能够用间接的方法思考【界限问题】,这就是海德格尔的范式和“逻辑学”/“形而上学”/“智术师的思考”/“现代科学的思考”之间唯一的区别指标。直到海德格尔晚年亦如此。

我们仍然可以用图示来表达。逻辑形式(存在),现在可以用特殊的存在者,亦即此在来通达。亦即,我们可以用实存论的结构来通达存在。这就是直接打通了meta level和object level的系统,使得两个层面发生短路(short circuit)的系统。我们不妨挪用浅田彰(あさだ あきら)在《结构与力》中的图示“克莱因瓶”来表示。

1、メタレヴェル(存在)——meta level(存在);2、オブジェクトレヴェル(存在者の集合=世界)——object level(存在者的集合=世界);3、現存在——此在(Dasein)
1、実存論的構造(二レヴェルの媒介)——实存论的结构(两个level之间的媒介);2、論理形式の産出——逻辑形式的生产;3、現存在(メタレヴェルへの入口)——此在(通往meta level的入口)

在图中,海德格尔的关于思考对象及其形式的关系,用克莱因瓶的瓶颈来表示了。海氏拒绝逻辑学,原因就在于通常的逻辑学对克莱因瓶瓶颈的扭曲视而不见。虽然海德格尔拒绝了逻辑学,但是他的思考仍然具有逻辑学式的严密性。为何?因为海德格尔的思想,无论是从内容上看还是从时期上看,都和1931年的哥德尔不完全定理对应。哥德尔不完全定理是对公理数学体系(逻辑实证主义的数学对应物)的内在批判。海德格尔和哥德尔一样,发现了Meta level和object level的层次区别的问题,亦即发现了【罗素的】类型论声称的无矛盾性(consistency)实际上也有破绽。海氏发现了实存论的结构,哥德尔发现了“哥德尔数”。

在本书的前两章中已经阐释清楚,【海德格尔】之后的拉康派精神分析将海德格尔和哥德尔的思想结合起来,构筑了更为简练的理论图式。在上文所述的《存在与时间》中,特异点(此在)所持有的二重性质(既是meta level又是object level)是从作为实体的人类之中导出的。但是拉康派完全破除了海德格尔这种实体论的残留。【在拉康这里,】思考的界限(实在界)是思考对象的集合(象征界)中心空虚的“匮乏”。这种匮乏是由哥德尔定理保证的[10]。存在者的总体决不能在一个level(平面)下被封闭。存在着一个龟裂【的点位】,海德格尔将之称为“此在”,【拉康将之称为】“菲勒斯”,都是在尝试规定一个关于数学不可能性的结构性现象。只不过菲勒斯单纯地表现出一种二重襞的属性,并没有实体,和此在略有差别。

……

逻辑实证主义(罗素)的思考,将世界的界限-基础视为静力学的,持续的meta level。但是海德格尔的(哥德尔的)思考,则将界限-基础视为通过世界内的特异点(此在)的运动而生产(在现象学意义上)出来的东西。尽管人们还是不能直接地思考界限-基础,但是多少总还是能够思考界限-基础的生产过程本身。这种思考实际上就是所谓的实存论分析。在逻辑学看来,海德格尔的尝试是不可能的;但是经过这样的思路转轨之后,他的尝试又是可能的。我们对于这种杂技式的逻辑方法的发现,应该给予更高的评价——海氏给了思考界限/基础的崭新方法,亦即给出了思考“超越”(meta, trans, über, hyper, plus)之运动的整体方案。

【参考文献】

[1] 即《通过语言的逻辑分析清除形而上学》

[2] 【引文来自海德格尔的《什么是形而上学》】

[3] 【实际上海德格尔的思考没有这么简单】,这里卡尔纳普说的“名词”就是思考对象的意思,或者说是命题计算的对象。这里没有严格参考语言学的词法分类,因为谓词逻辑里面不讲词法的问题。下文讨论海德格尔晚期的“名词化”问题的时候,“名词”也不是语言学的“noun”,而是哲学命名问题中“name”的意思。众所周知,晚期海德格尔详细地考察了“存在”一词的名词性和动词性,鉴于此,我们不能简单地说海德格尔把存在当成了名词。(海氏的主张是,on具有双重的分词属性,既是名词也是动词)。但是为了便于讨论,我们暂且遵照卡尔纳普笔下的二元对立:名词(命题变量)和动词(命题形式)。

[4] Allan Janik和Stephen Edelston Toulmin从《逻辑哲学论》与二十世纪初维也纳文化的共时性出发,发掘出了维特根斯坦这种“沉默”的积极意义。根据他们的研究,1910-1920年代的维特根斯坦(和其他维也纳知识分子)思考的课题乃是“防止思辨的领域入侵日常生活”。因此《逻辑哲学论》中关于伦理领域的沉默,应该读为保证“伦理主体性”的积极手段。参见Janik A, Toulmin S. Wittgenstein’s Vienna[M]. New York: Simon and Schuster, 1973.四十年代之后的逻辑实证主义和分析哲学没有继承的东西,恰恰就是维特根斯坦这种沉默的积极意义。他们仅仅是抹除了存在论的问题,无视了存在论问题。例如蒯因在1948年的论文《论何物存在》中提出,“存在的仅仅是变元的值罢了”(亦即再次重复了卡尔纳普-罗素的理论姿态),又提议将维特根斯坦的“神秘”领域用奥卡姆剃刀削除掉。参见Quine W V. From a logical point of view: Nine logico-philosophical essays[M].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80.这就将存在论的问题完全还原成了逻辑学的问题,完全抹除了两者在解释形如“∃x Pegasus(x)”这样的命题的时候的差异。

[5] 《形而上学导论》,川原荣峰译,平凡社ライブラリー,1994年,50-51页。根据德语原文的Wissenschaft,将”学问”修改为“科学”。

[6] 《维特根斯坦全集》第五卷,大修馆书店,97-98页。

[7] Wegmarken, Vittorio Klostermann, 3 Aufl., 1996, S.107.

[8] 参见Was heißt Denken?, S.134ff.

[9] Was ist das — die Philosophie?, Verlag Günther Neske, 10 Aufl., 1992, S.15.

[10] 用哥德尔思想整理拉康派精神分析是60年代确立的范式。参见巴迪欧的著名论文Alain Badiou, “Marque et Manque: à propos du zéro”, in Les cahiers pour l’analyse, no.10, Seuil, 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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