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紫燕
货车司机金德强服药前所面临的是这样的一个处境:一边是任意处罚再通过扣车逼缴罚款的衙门,另一边是打不起官司也不能不交罚款的自己——而这种权力对比的失衡,恰恰是现行制度的必然结果。
根据澎湃新闻报道并经 @丰润发布 确认,4月5日,河北沧州泊头市货车司机金德强途经唐山市丰润区治超检查站时,因北斗定位掉线,被扣车并罚款2000元后服药自杀。4月10日,唐山官方公布调查结果,认定司机金德强“在接受核查前”就购买了农药,向工作人员“咨询”处罚标准并在“尚未实施处罚行为”、“无过激言行“、”没有征兆”的情况下,“快速喝下”农药;工作人员“及时报警”、“立即将其送往医院”。
正如许多网友已经指出的一样:这个调查结果“完美回避”了治超检查站所有潜在的问题。金德强服药后曾自述“10分钟没人管没人问”,通告里变成“及时报警”和“立即送往医院”。2000元的处罚被美化为了“咨询意见”而非正式处罚。
更重要的是,调查结果着重强调金德强在“咨询”前就已经买药,好像他别有用心蓄意碰瓷,却闭口不谈一个重要的背景:丰润区治超检查站因乱收费屡遭司机控诉。借口北斗系统扣车罚钱在各地交通检查站更是并不罕见,当金德强的车被扣下的那一刻,他不可能意识不到前方的“凶途”。
北斗系统的“好初衷”,是司机的现实噩梦
能否用违规驾驶的巨大危害,来辩护针对货车司机的各种处罚和监控呢?这一点在目前的讨论中只被极少数为官方辩护的声音所提及,但它可以引出近年来关于货车司机的层出不穷的讨论的更深层侧面。
4月4日凌晨,G15沈海高速由南向北898公里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辆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失控冲破道路中央隔离带,撞上对向行驶的一辆大型普通客车,还致使客车后方两辆货车追尾,造成11人死亡,19人受伤。事故调查中并无发现超载超员或疲劳驾驶等现象,恐怕和“处罚货车司机”一事不能直接建立联系。但是,近几年来,因货车司机违规而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绝不罕见。
2019年10月10日,累计超载300多吨的两辆大货车将无锡一国道跨桥路段桥面压翻垮塌,酿成3死2伤的惨剧。2021年2月20日,一辆超载货车在云南省华宁县境内一下坡路段刹车失控,追尾同向前方一小客车,导致小客车被两侧卡车夹击撕裂,酿成5死1伤。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曾表示,据统计,载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中,有80%以上是由于超限超载运输引起。在路上尽可能远离卡车,成为许多小客车驾驶员的第一直觉。
不可否认,酿成司机金德强之死的北斗定位系统,其初衷是监督货车司机的安全合规驾驶。包括北斗定位系统在内的一系列“车辆动态监督系统”,能够方便交通管理机构对司机的驾驶状态和连续驾驶时间进行有效管控。据公众号“卡车玩家”相关推文披露,这一系统可以记录货车司机连续驾驶时间、驾驶时额外动作(如抽烟)和驾驶时速等。
然而,我们在讨论一个社会问题的时候,必须区分“制度设计者是怎么想的”和“制度执行者是怎么做的”——只有后者才足以呈现一个制度的真实样貌。我们必须警惕这样一种声音:用政策初衷来替代政策执行。决不能觉得观念世界的政策值得99%的讨论,而留给现实世界的篇幅连1%都嫌多——因为后者才是受压迫者的现实日常。
在这一事件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与“好初衷”截然不同的北斗系统——正是它现实中的存在,让无数货车司机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咽,并最终逼死了忍无可忍的金德强。
惩罚“恶意屏蔽北斗定位系统以逃避监管”是好的,但是信号下线时设备没有提醒,部分执法人员一刀切罚款2000元,让罚款成为了货车司机噩梦般的抽卡游戏。允许具有资质的私人企业竞争提供服务,或有其道理,但一方面,资质认定过程中的高昂费用最终层层转嫁到了司机身上,另一方面,合规设备稳定性竟还不如不合规的廉价定位模块,让“市场竞争”沦为部分地区政府转移成本压榨司机的借口。
没有话语权,“好经”必念歪
在“初衷”与“执行”的辨析之外,我们想引出一个更根本的问题:为什么看似提升道路安全、降低交通风险的政策,最终成为让司机苦不堪言的任意罚则,造就行业内的层层盘剥?
让我们再次回到这次悲剧事件本身。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和第38条,丰润区治超站要想对金德强的行为定性,有两种选择——“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且拒不改正”与“破坏卫星定位装置”——而治超站选择了后者,即二者中更严重的那一个。至于这个定性是否合理,只需看看唐山官方调查通报中严谨使用的“咨询”一词(暗示2000元并非正式处罚)即可略见端倪。除此以外,大江网经过调查发现:金德强自杀所在区域的交通执法频频遭到货车司机投诉。
有人说:“金司机,你觉得事情不合理,可以采取合法的途径进行投诉呀,不必采取这么激进的方式吧!”这个问题恐怕前提就不成立,用常识想想也会知道,倘若有畅通无阻的投诉渠道,还会有这么多司机在同一个地方遭到不合理的罚款吗?对于绝大多数维权只能走向“激烈”的境况,我们更应该问的问题是:为什么和平理性的体制内投诉渠道没有发挥作用,以至于要让老百姓做出如此极端之举?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40条指出,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执行本办法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行政诉讼难以成为拯救货车司机的救命稻草。司机金德强自杀事件的最早爆料者、货车维权专家王金伍说:“货车司机被罚款,依法维权的成本往往很高,很难。诉讼受地域限制,只能在事发地进行,往返成本太高。”
存款只有6000元的金德强,为了这2000元罚款,是否承担得起打一场行政官司所需的误工费用、法律费用和败诉风险呢?而倘若当场拒绝缴纳罚款,交通部门就可以把金德强的货车连带货物扣押,由此带来的货物逾期和误工的损失,可能远高于2000元。
金德强服药前所面临的是这样的一个处境:一边是任意处罚再通过扣车逼缴罚款的衙门,另一边是打不起官司也不能不交罚款的自己——而这种权力对比的失衡,恰恰是现行制度的必然结果。这个制度将纠错的责任一边倒的压在了司机身上——尽管后者根本维不起权,也无所选择,除非怒而自戕——不,尽管悲愤的金德强付出生命的代价,尽管著名维权司机王金伍和媒体纷纷介入,唐山相关部门不也还是可以用巧言令色来规避任意罚款的事实吗?大概这就是为什么,在金德强服药10分钟后,“没人管没人问”。毕竟,后者轻如草芥。
有从业人员指出,早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颁布时,就有意见指出我国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管理存在“重安装,轻使用’”的问题。从本次悲剧看,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从制度设计的根源上看,厂商通过设备安装赚钱,而政府通过监控设备故障“抓”司机罚款营收,但货车司机去哪里发声呢?有谁会多花心思考虑始终沉默着的他们以及他们的设备养护问题呢?
有人会说,现实中难道没有反例吗?当然有,有货车司机录制视频控诉北斗系统的同时,也承认部分地区做得比较好——会安排技术人员为设备故障的司机提供免费检修服务,在保障监管的同时,不对司机增加额外的负担。即便在失衡的制度设计下,我们当然仍然相信有“善”的政策执行者不主动压榨弱势司机,甚至提供一些额外的福利。但这种行为,仅仅是掌握权力的执行者的一种卑微的施舍,更大范围的制度性困境从未被正视过。如果司机的权益仅仅系于执行者的个人道德与当地财政收入水平,那么这种权益,仍然处于危险的一线之间。
权力压迫下的货运司机
让我们回到文章开始的问题:为什么货车司机群体存在普遍的危险违规行为,难道他们就不在意自己的生命安全吗?倘若我们关注到司机在整个行业权力结构中的位置,恐怕就不难理解这件事的根结所在。
那么,货车司机在权力结构中位于什么样的位置呢?2019年新华网报道指出,成为货车司机首先需要种类繁杂的运营资质,自行申请的难度迫使他们挂靠运输公司,不得不缴纳种种费用;其次,货车司机需要寻找货源,在行业普遍超载的情况下,不超载的司机无法提供有竞争力的价格,就没有生意可做。货车司机互助论坛“卡友地带”曾在知乎帖文《货车超载到底有多严重?》中指出,环保整顿和经济下行导致单量减小,排放政策迭代迫使司机贷款以更换新车(这也带来了相应的还款压力),“车-货匹配平台”软件的涌入削弱了司机议价权——由于以上种种原因,司机被迫只能靠超载来维持基本利润。
对于货运行业违规行驶和扣罚执行,事实上官媒和行业早有共识,呼吁将“只处罚司机”修改为对于全链条的“一超四罚”(若一车超限运输,车辆的承运人、装载企业、货运企业、驾驶员一起受罚)。然而,“卡友地带”也坦承,尽管呼吁多年,由于政府执行“一超四罚”有难度,仍然是以处罚驾驶员为主。
可是,政府执行“一超四罚”有难度,货车司机维持生计就没有难度了吗?货车司机的收入本就微薄,还要承担银行利息、公司费用、高速费和交通罚款层层盘剥,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铤而走险,通过超载、疲劳驾驶、危险驾驶来养家糊口。能够以难度为由不做某事,恰恰是具有权力霸道的一种表现。
货车司机权益的未来?
“如今,时代在变化,社会在发展,卡车从难得一见的稀罕物渐渐变成了随处可见的寻常物,而货车司机也从见多识广的有趣人变成了灰头土脸的劳工。”货车司机地位在短短三十年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与其说是数量变化造成了货车司机地位的下降,不如说更核心的问题是权力结构的失衡——数量大幅增加而缺乏联合、平台出现进一步加剧竞争、环保政策迭代让司机背负沉重债务……这些因素共同导致货车司机的议价能力越来越低,只能承担结构中不断增加的危险。
相比之下,欧美货车司机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劳动权益令人羡慕。但这背后本质是,欧美19-20世纪的工人运动的历史成果——体力劳动者普遍建立工会,建立收入集体谈判机制,通过长期抗争迫使政府履行劳动保护……是集体行动改变了不平等的权力结构,才让这些光鲜的福利落了地。
200年前,在卡车还没发明的时候,马克思提醒倘若放任资本主义的发展,任何劳动者的终局是领有一份仅足以勉强果腹的收入,而他们创造的绝大多数价值会被银行、房东、公司、政府分食。
想要扭转这一局面,就必须彻底改变劳动者在社会权力结构中的地位。这并不取决于媒体如何渲染他们的勤劳,也不取决于社会如何呼吁对他们的尊重,更不取决于一两个好心的官吏或老板“学习群众路线”后赏赐的一点“人性化”或“管理精细化”。历史教会我们:现状的根本改变开始于劳动者的自身联合。货车司机的希望也在于此。
参考资料:
- 工人日报:载重货车道路交通事故 八成以上由于超限超载引起
- 周冲的影像声色:货车司机服毒自杀后续,当地“卡友”发声:被罚的,不止是他
-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 大白新闻:服毒自杀货车司机遗体已火化,家属透露“对我们照顾得不错”
- 每日经济新闻:“为了赚钱不得不超载”——货车司机眼中的无锡上跨桥侧翻事故
- 新华网:不能承受之重——货车超载何以成为行业潜规则?
- 货车超载到底有多严重?- 卡友地带的回答 – 知乎
- 卡车之家:超限冲卡最高罚三万!运输路上途径各种检测站,都得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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