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場女孩的靈肉買賣:近代法國性產業如何打造交際花?

▌本文為《歡場女孩:慾望、歡愉與性苦悶,近代法國性產業的形式與管制》(臺灣商務,2022)書摘

我們將快速討論屬於帝國慶典傳統的高級妓女。相關的生動文獻汗牛充棟,性好此種細節的讀者可逕自參閱。在此只討論將賣淫行為置於社會性交易光譜中的問題。為此,我們將首先試著辨識交際花有哪些共同點。她們幾乎全部都是「不順從的妓女」,儘管如前文所見,某些登記為公娼的妓女有時能成功發展事業,但交際花無論出身和背景如何,都很少被警方追究;如果她被員警找麻煩,她所周旋的男性將會保護她,迅速解決她的麻煩。

不管是住在公寓裡(這是最常見的情況),還是住在私人豪宅裡(她們之中最高貴的),這些女人全都是在自己的家裡,按照適合自己的時間表,獨自從事賣淫。

她們的客戶全都是大有來頭的權貴、外國貴族、經濟或工業界的大資產階級、巴黎「上流資產階級」(bonne bourgeoisie)的成員,或是有錢的外省人、對頹廢墮落女性散發的氣質情有獨鍾的人(spécialistes des filles sur le déclin)。

作為高級妓女的交際花有權選擇恩客,因此產生自願獻身的錯覺,她們有時也會獨寵一位情人,但這種情況愈來愈少。最常見的是她們像某些獨自賣淫的公娼一樣,將眾多情人組成有限合夥關係,並將自己的白天與夜晚時光妥善安排給他們每一個人。

交際花從不採取拉客的行為(racolage,當時社交界流行的說法是raccrochage),她們在擬似求愛之後才會賣身給她看上的人,或像夜間咖啡館或歌舞酒館的妓女對客人進行挑逗式「勾搭」(levage),甚至是俗稱「臥女」(grandes horizontales,典故來自她們大多數時間都是玉體橫陳,不是躺著接客就是躺著休息)的最高級妓女,在文森森林(Bois)散步時也會這麼賣弄風騷。

當然,只能在大城市裡遇到這些交際花,更確切地說,是在巴黎、里昂和一些溫泉與海濱度假勝地,因為她們只在首都繁榮區域出沒,並時常在此布置奢侈住所以維持其地位,當然由其情人負擔費用。

二十世紀攝影師魯特林格(Léopold Reutlinger)攝影集中的照片《美女奧特羅》(La Belle Otéro),奧特羅是巴黎知名交際花。 圖/法國國家圖書館

大多數情況下,高級妓女都是被「發行」(lancée)的,她們是知名老鴇的創造物,這些俗稱吃人魔(ogresse)的老鴇有時候不是別人,正是妓女自己的母親。事實上,這種性行業操控的形式結構在十九世紀中不斷演變,正如《煙花女榮辱記》(Splendeurs et misères des courtisanes)中的亞細(Asie)與左拉筆下的老鴇拉提康(la Tricon),只要比較這兩者的活動即能看出端倪。

一開始,這種「發行活動」基本上是女裝用品業者(marchandes à la toilette)的工作,甚至是附近的洗燙衣業者(blanchisseuses)。她們在人行道上發掘美貌、能力出眾,或單純只是放蕩不羈的女孩,然後將有時屬於客人的華美服飾租借給這些女孩,並要求支付可觀的租金作為回報。此外,這些女裝用品業者還有當鋪、高利貸和淫媒的功能,專為她們「發行」的妓女服務。

雖然沒有完全消失,而且實際情況也跟消失相差甚遠,但在十九世紀最後幾十年裡,這些商人似乎已經失去了重要性,很可能是因為她們已經無法提供布置或「發行」交際花所需的大量資金。另一方面,供應商的角色,尤其是織毯商的重要性也同時大幅提升了。他們將挑選好的交際花安置在他們擁有或只是租用的公寓裡,並為這些公寓布置華麗裝潢與家具。

他們除了向交際花索取高昂租金之外,還要求她們要分期購買家具和裝飾布置。交際花在付清債務前就已經落得無能力支付是司空見慣的事,所以她們也會偷偷地失蹤,若如此,織毯商就能再找一位新交際花,安置在家具已經部分付清的公寓中。一些供應商也會如法炮製,當交際花負債累累時,再將她們完全置於自己的掌控之下。

19世紀巴黎交際花瑪麗·杜普萊西斯(Marie Duplessis),她是小仲馬…19世紀巴黎交際花瑪麗·杜普萊西斯(Marie Duplessis),她是小仲馬作品《茶花女》女主角原型。

至於淫媒(proxénètes),她們也擴大了業務範圍,一如統御著隆尚賽馬場(Longchamp)裡優雅女子的老鴇拉提康,有些淫媒擁有廣泛的客戶群,在掮客(有時是女裝用品業者)幫助下,她們有能力招募和發行一群交際花,而不只是一兩個。淫媒雖然必須在這些交際花的職涯中投資大筆資金,但也從交際花身上獲得非常大收益。

到了十九世紀末,這種大淫媒與幽會館女主人的身分漸漸合而為一。簡而言之,高級的性行業操控者是真正的商業組織,並在十九世紀逐漸結構化,可能也逐漸集中化,這是由於交際花行為在資產階級中普及,也由於封閉式賣淫凋零,使得淫媒從交際花身上獲得的利益與日俱增。

經由這個過程,交際花成了單純的工具,其暫時的財富和毀滅,都為「實業家」(industriels)或商人帶來利潤,而後者就像寬容妓院的所有權人,在變動不斷的交際花世界裡,他們是最大的受益者。

交際花並非真正的「狼吞虎嚥女」,她們養肥了淫媒或織毯商,更不用說那些依賴她們賣淫為生的心上人或女性戀人了。交際花的悲慘結局,不僅僅是一個文學主題,雖然保羅.阿萊克西(Paul Alexis)所寫的《露西.佩萊格林的最後時刻》(The End of Lucie Pellegrin),似乎與這一類別中大多數女人的命運吻合,然而在沒有任何量化研究的情況下,我們仍須謹慎看待此種說法。

事實上,交際花的世界比上述所透露的差異更大,它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大熔爐,在其中可以發現貴族、失去社會地位的資產階級婦女,或是暴發戶平民女孩。皮耶.拉諾(Pierre de Lano)強調了交際花招募的多元性,以及這種社會異常現象對資產階級的吸引力,甚至是眩暈感(le vertige):

「煩心的女堡主、懷才不遇的資產階級女人、被蔑視的演員、失去童貞的農家女,她是一切……是永遠無法破譯的謎題,使男人既好奇又不安。」

位於頂層的是「半上流社會」,在這個詞的新含義中,包含了失去社會地位或單純沒有社會地位的女人、被醜聞摧毀的女人、離婚的女人、分居或被丈夫還是情人拋棄的女人、幸福的寡婦、時間一到就會被政府驅逐出境的有錢外國女人;另外還包含埃米爾.奧日埃(Emile Augier)在劇作中提到的「不幸的名女人」(lionnes pauvres),她們會成為交際花,是為了添置喜歡的服飾;最後還有被「發行」和成為新貴階級的女人。

這些女人中,大多數似乎不是來自平民階級,而是來自「大眾資產階級」(bourgeoisie populaire)的行列,而這一點連左拉也搞錯了。事實上,這些女人都有一定的文化水準,卻未能因此謀得一個體面的職業,往往也有很多失敗的藝術家屬於這個背景,為了生活,她們不得不成為交際花,賺取必要的生活開銷。

這些半上流社會女人,在第二帝國時期依次稱為「洛雷特」(lorette)、「母獅子」(lionne)和「母雞」(cocotte,典故來自交際花做作的高昂笑聲,類似母雞咯咯叫), 在第三共和時期先稱為「漂亮的小東西」(belles petites),最後稱為「臥女」,她們在文學和連載小說中早就占有一席之地。

拉佩瓦(La Païva)、布蘭琪.丹堤妮(Blanche d’Antigny)和安妮.德里昂(Anna Deslions)的趣事和輝煌際遇,都是大家耳熟能詳的。左拉在撰寫《娜娜》這部自詡為交際花圈子的局部寫實小說之前,曾研究過這個環境;而熟悉交際花環境的福樓拜(Flaubert),也在他的書信集中詳細提及,更有許多藝術家努力描繪過不少交際花畫作。

左為畫家瓦爾塔(Louis Valtat)1892年的油畫作品《街頭(巴黎女子)》(Sur le Boulevard [La Parisienne]),畫中女子微微掀起裙子露出腳踝,表明她是妓女。右為19世紀畫家熱爾韋(Henri Gervex)筆下,巴黎著名交際花瓦爾黛絲(Valtesse de la Bigne)的畫像。 圖/奧賽美術館
「臥女」住在維利埃大街(avenue de Villiers)、星型廣場(étoile)附近或投卡德侯花園區(Trocadéro)的私人豪宅裡,或只在瑪德蓮教堂或聖喬治廣場(place Saint-Georges)附近的簡單公寓裡;她們被其直系雙親管理的大批家事傭人簇擁,在最浮誇的奢華居室裡過著無所事事的生活,基本上時間都用在梳妝打扮。

她們只在下午四點左右穿著華麗服飾前往文森森林,參觀賽馬或參加展覽開幕酒會,藉此豐富談話內容;晚上則去劇院,特別是大型首演的時候,然後再到餐廳或朋友家打發時間,這些就是她們的主要活動。她們經常在家裡大宴各色高朋熟客。要注意的是,這種描述主要適用於第二帝國的「母雞」和第三共和最初幾十年間的「臥女」,而這些行為在後來相對地更為普遍。

人數更多的夜間餐廳「宵夜妓女」(soupeuses de restaurant de nuit,在宵夜餐廳物色客人的妓女)和咖啡館女郎,更能代表新時代,而她們往往是在幌子商店(magasin-prétexte)裡工作的店員和妓女。

宵夜妓女仍然被稱為「跪女」(agenouillée)。和「臥女」不同,跪女被織毯商安置在舒適的公寓裡,只在晚上出門,可能在接待「老朋友」和用過晚餐之後,穿著華麗而招搖的服飾到雜耍劇院(théâtre de variétés)看戲,並在餐廳經理、服務生、甚至老闆的同謀默契下,在一家夜間餐廳的包廂裡,陪伴一位外國富人或揮霍青春的放蕩青年共度美好時光,為夜晚劃下句點。

「宵夜妓女」和咖啡館女郎往往是在幌子商店裡工作的店員和妓女。圖為19世紀著名印象派畫家馬奈(Edouard Manet)作品《佛利貝爾傑酒店》(Un bar aux Folies Bergère)。

咖啡館女郎則令人想起左拉對筆下人物薩婷(Satin)最初的描述。她們位於交際花界的最底層,遊走於流鶯暗娼的邊緣。這些咖啡館女郎與街頭妓女的不同之處,她們主要是在服務生的幫襯下,尋找「留宿」(coucher)機會,也就是「她可以帶回來一起過夜的人」。

她們經常租用帶家具公寓來過夜,這些公寓大多位於羅什舒阿爾街(rue de Rochechouart)、沙托丹街(rue de Châteaudun)、白色街(rue Blanche)和外部林蔭大道形成的四邊型區域內。這個區域裡的許多公寓,甚至整棟建築,都被分割成多間帶家具的房間,再由租戶轉租給這些咖啡館女郎;此外,對於來幽會的兩人,租戶也會提供他們希望在過夜時享用的飲料或食物。當黎明到來,咖啡館女郎到蒙馬特高地(Montmartre)見她的皮條客,然後在翌日的苦艾酒時間(heure de l’absinthe,苦艾酒是十九世紀的大眾飲料,人們會在下午5點到7點喝一杯)回到市區。

在那些「徵集」金主情人的交際花中,還必須提到所有隱瞞交際花身分的人,例如:那些自稱是水手之妻、出征軍人配偶、旅行推銷員妻子的人,或者像莫泊桑在短篇小說《墓穴》(Les Tombales)中描述的那種在墓地出沒的悲不自勝寡婦。

當黎明到來,咖啡館女郎到蒙馬特高地見她的皮條客,然後在翌日的苦艾酒時間回到市區。…當黎明到來,咖啡館女郎到蒙馬特高地見她的皮條客,然後在翌日的苦艾酒時間回到市區。圖為19世紀法國印象派畫家竇加(Edgar Degas)作品《苦艾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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