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决策框架,使得复杂的、涉及情感、伦理等多种因素的生育决策,坍缩成了一个仅仅局限于金钱考量的生育决策。
作者|贾拥民均衡研究所学术顾问,浙江大学跨学科中心特约研究员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3年,中国全国出生人口仅为902万人,人口出生率低至6.39‰,这两个数字都创下了1949年以来的最低纪录。
2016年中国新出生人口达到了一个阶段性高点,之后7年连续快速下降,到2023年腰斩。如果看总和生育率,2023年中国也只有1.0左右,比著名的老龄化国家日本还要低,在全球范围内也可能仅高于韩国。
如此低的生育率倘若一直持续,必然会快速导致中国人口结构的老龄化和少子化,进而在许多方面带来不良影响。
通过降低生育成本“催生”,可行吗?
育娲人口研究智库(简称育娲人口)在其发布的《中国人口预测报告2023版》中,给出了有些耸人听闻的观点:如果不出台实质有效的鼓励生育政策,中国人口到2050年将减少到11.7亿,到2100年更将进一步下降到4.79亿,占世界比例将从现在的17%降至4.8%,同时中国新出生人口将只占世界新出生人口的0.9%。
按此趋势,华夏民族几千年积累的人口优势,将在100年内丧失殆尽。
这种基于线性外推的预测是否合理可以暂且不论,但是中国今天确实似乎已经形成了全社会“催生”的社会氛围。
有专家建议说,应该把生育和社保挂钩,惩罚那些不生孩子的人,以此来刺激生育。这显然是一个非常糟糕的思路,相当于另一个版本的计划生育,会严重限制甚至剥夺个人的选择自由和应得权利。
但是另一个角度,对生孩子的人进行奖励,即通过补贴来降低生育成本进行“催生”,是不是可行?
似乎有许多人认同这个思路。
作为业内颇有名气的“致力于人口和相关公共政策研究的公益性机构”,育娲人口在其发布的《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4版》中一口气提出了9个建议:
(1)现金和税收补贴
(2)购房补贴
(3)增建托儿所
(4)提供男女平等的育产假
(5)引进包括外国保姆在内的外国劳工
(6)推广灵活办公模式
(7)保障单身女性的生育权
(8)允许辅助生育技术
(9)教育改革(减少高考内卷,缩短学制)。
根据该报告的乐观估计,这9个建议倘若全部落实到位,每年可以多“催生”将近1千万人。
看上去很美,但遗憾的是,可能隐藏着不止一个陷阱。
盲目补贴,可能导致更畸形的后果
在中国,公共政策领域的一个相当普遍的现象是,许多提出公共政策建议的专家,由于既不是直接的成本承担者,也不是政策一旦真的执行后可能会造成的损失的承受者,所以很少或根本不考虑钱从哪里来、会不会带来其他非意图后果等问题。
先来看一下《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4版》的前两项建议,即现金和税收补贴和购房补贴。
最能吸引人眼球的是对生孩子的人予以购房补贴的建议。
报告称,制约育龄夫妇生育孩子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高房价,这是大城市的生育率要低于小城市和农村地区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当然是对的。
然后报告提出了一个非常激进的建议,通过按揭利息返还或房价打折进行购房补贴。比如说返还二孩家庭的房贷利息的50%,对于三孩家庭的房贷利息可全部补贴返还。或者在高房价的地区,可实施一孩房价九折,二孩房价七折,三孩房价五折的政策。
三孩家庭补贴房价五折是个什么概念?在一线城市,一套房可能要补贴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在二线城市也得补贴1百万以上,哪怕是在三四线城市,也得补贴几十万。
钱从哪里来?
《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4版》的作者之一梁建章先生,他是一位亿万富翁,如果他肯出这笔钱,那么他无疑是一个非常高尚的人,可惜的是,即便梁先生愿意捐出全部身家,也许也最多只能补贴1万来个家庭。
当然,《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4版》预先打好了一个补丁,“……不超过一个封顶补贴的上限”,而且对钱的来源也提了一嘴,“这部分补贴的成本可以通过增加人口流入地区和大城市的住房土地供应来覆盖”。
不知道这份报告的作者们心目中的“补贴上限”究竟是多少。如果补贴上限定得比较低,那么不能起到什么实质性影响;如果补贴上限定得比较高,那么钱从哪里来始终是个大问题。
从《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4版》来看,作者们似乎还是瞄准了土地财政。土地财政真得还行吗?这值得怀疑。
再来看现金补贴的建议,“对于二孩家庭的每个孩子,给予每月1000元的现金补贴。给予多孩家庭的每个孩子,每月2000元的现金补贴,直至孩子到18岁或20岁。对于二孩家庭,实行所得税和社保减半,三孩家庭所得税和社保全免除。”
现金补贴所需的钱的来源问题先不考虑,所得税和社保减免对财政和社保基金的冲击也先不考虑。这里要问的是,会不会导致出现前些年有的中国媒体大加讽刺的“国外有人通过生育一大堆孩子赚钱”的现象。
这种担心不是没有理由的。近两三年来,坊间有一个流传得非常广泛的说法,“中国有9.64亿人的月收入低于2000元,5.47亿人月收入低于1000元”。对于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那些人来说,3孩以上,再生一个孩子就可以带来超过中国大多数人的收入,不能不说是有相当大的吸引力的,这就有可能会导致收入越低的人生得越多。
另一方面,所得税和社保减免则可能会导致收入越高的人生得越多。(当然,《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4版》在这里也预先打好了一个补丁,“对于特别富裕的家庭,可以设定一个封顶补贴的上限”。)
事实上众所周知,现在中国最“不敢”生育的人,其实是夹在中间的那批人;最需要鼓励生育的,应该也是这个群体。但是上面这两种可能出现的逆向选择效应意味着,现金补贴和税收减免恰恰可能对这个群体无法起到鼓励生育的作用。
如果政策鼓励收入分布两端的群体生下了更多的孩子,会不会可能在人口结构等方面带来意图之外的后果?也许也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胡乱计算生育成本,反而助推年轻人做出“不生育”的决策
上一节的分析实质上表明,对生孩子的奖励是会有的,但是力度不可能很大。从2021年5月底三孩政策实施以来部分地区已经出台的政策来看,事实也确实如此。
2021年7月,四川省攀枝花市发布《关于促进人力资源聚集的十六条政策措施》,规定对按政策生育二、三孩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三周岁。
2022年9月,伊春市出台《伊春市育儿补贴金发放制度(试行)》规定,对夫妻双方均为伊春市户籍并在伊春市本地工作生活的城乡居民发放育儿补贴金,二孩家庭每孩每月发放500元,三孩家庭每孩每月发放1000元,直至孩子三周岁。
2023年1月,济南市印发《济南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规定,本市户籍按照生育政策202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三孩家庭,每孩每月发放600元育儿补贴,对其中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妇女每月加发200元育儿生活补贴,直至孩子三周岁。
2023年8月,杭州市发布《杭州市育儿补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杭州市的生育补助分为孕产补助和育儿补助两类,均采用一次性发放现金形式。孕产补助方面,怀孕(生育)二孩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怀孕(生育)三孩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育儿补助方面,生育二孩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生育三孩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0元。
从这几个地区的补贴政策来看,3孩以上家庭,每个孩子可以获得的补贴总额,都没有超过4万元。
《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4版》的几位作者强调,“养育孩子,除了要付出直接的财务成本以外,还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
根据《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4版》,全国家庭0-17岁孩子的养育成本平均为53.8万元;0岁至大学本科毕业的养育成本平均为约68万元。其中,0-17岁城镇孩子的养育成本平均为66.7万元;0-17岁农村孩子的养育成本平均为36.5万元。
另外,《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4版》还引述一项研究称,全国女性平均生育一个孩子的“生育惩罚”(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达到57万元,其中,城镇居民的平均生育惩罚为77万元,农村居民的生育惩罚为31万元。
这也就是说,暂且假设这两个方面的成本(养育孩子的直接财务成本,以及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可以直接相加(在理论上,严格来说是不可以直接相加的),0-17岁城镇孩子的全部养育成本平均至少为66.7+77=143.7万元;0-17岁农村孩子的全部养育成本平均至少为36.5+31=67.5万元(因为这没有考虑男性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男性付出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虽然通常比女性小,但是肯定存在)。
总额不到区区4万元的补贴,相比于如此高的总养育成本,或许不足以对人们的生育决策产生显著的影响。
而且,这里还隐藏着一个陷阱,即将人们的生育决策拉入了损失情境,并且设定一个“生育成本高、收益低”的锚。
在有机会了解类似于《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4版》这样的“生育成本核算”之前,普通人在做出生育决策之前,一般是不会去计算未来的17年或20多年养育一个孩子需要付出多少成本的。
在最根本的层面上,生育决策与任何其他决策一样,在做出选择时会受到机会成本、实际成本和沉没成本的影响。机会成本指所拥有的资源在诸多可用用途上,放弃掉的那些替代性用途里所带来的价值最高的那个。
实际成本也就是对于做出选择后需要承担的时间、精力、金钱等的成本;沉没成本是指由于过去决策已经发生了,而不能由现在或将来任何决策改变的成本,代指已经付出且不可收回的成本。(顺便指出,《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4版》中的成本概念是相当混乱的,但是限于篇幅无法详细讨论。)
关键是机会成本。但是机会成本是主观的,它从未实际发生过,仅仅存在于决策者脑海里做出选择的那一刻,而且机会成本不能以对不同个人所放弃的效用进行加总的集体福利函数方式来进行测度,因为主观体验是无法观察的。
但是机会成本也不神秘,它也有现实针对性,即便不完全明确,也有一个隐约的“锚”。而类似于《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4版》这样的“生育成本核算”的最大的一个作用恰恰可能是,为人们评估机会成本提供了一个相当明确的锚。
因此,这种生育成本“核算”,再加上实际可以获得的数额有限的补贴,共同设定了一个不利于促使人们决定生育的决策框架。这种决策框架,使得复杂的、涉及情感、伦理等多种因素的生育决策,坍缩成了一个仅仅局限于金钱考量的生育决策。
本来,生育决策是非常个人化的主观决策,生育的机会成本和可能收益,都有一定的模糊性或不确定性,每个人在某种自己特有的决策情境下,可能会比较迅速地、事后想来可能不那么理性的情况下决定“要个孩子”。
但是生育成本核算和补贴的出现,却将他们拉入了一个以具体的、有明确的、可以客观度量的“社会平均”生育成本和收益水平作为锚的决策环境。而且在这个决策环境中,生育收益看起来是不怎么可能超过生育成本的(当然,生育的收益远不止收到的补贴,但是收到的补贴会成为一个估计收益的参照点)。因此,如果说这是一种“助推”,那可能是一种南辕北辙的“助推”。
这种负激励作用,也许是许多人始料不及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