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y Telegram 守夜的黑貓(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

大同订婚诬告强奸一案最终的结果就是,彩礼新规2月1日起施行,名义上禁止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实际上反而从法律上对彩礼制度进行了保护,把长期的灰色状态给合法化了。依照新规,即便未领取结婚证,都可以分割部分彩礼不予返还,进一步从法律上保护了利用彩礼牟利的行为。

男女网民都要求大同案中的男性「强奸犯」「请先生赴死」,好像这种判决从未有过,是法制滑坡或者父权制迫害女性的最新案例。但事实上,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还在时,在网站上能找到很多因彩礼、结婚费用纠纷而告未婚夫强奸的案件,判决一般都是有期徒刑三年再缓刑三到五年。这种案件如果男方未在起诉前付重金和解,一般都会被判刑。为什么一律判有期徒刑三年再缓刑,因为这是强奸罪的最低量刑,公检法机关也很清楚这种案件的性质。

在大同一案中,所谓的证据只有事后的拉拽导致手臂淤青,几乎完全依靠口供定罪,甚至是仅凭「女方作为被害人的陈述」就轻易定罪。近年来中国各地基层法制败坏,仅凭口供定罪越来越常见,在把女性摆在「被害人」位置上时更是如此,这也给了公检法机关更大的腐败和权力寻租空间。虽然这违反了不能仅凭口供定罪、疑罪从无的法规(非常讽刺的是「疑罪从无」最早是孙维家族参与推动,为朱令谋杀案量身打造的),但从实际判例来看,这类案件就是这么判的,只不过以往没被摆在舆论的风口上,没多少人知道。大同案把这种定罪逻辑摆在台面上,是在明确指导一些女性仅凭本人口供就可以进行诬告实施敲诈。原本值得注意的司法不公,在性别矛盾背景下被刻意忽视了。

长年以来此类案件如此之多,唯独大同一案被舆论集中关注,显然又是当局操纵的结果。同一时间的南昌锜振东冤案更冤,有全程录音和聊天记录证明无强迫、发生性关系时女上位、女方「被强奸」的第二天还和男方十分亲密,结果是一审男方被判有期徒刑六年,二审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但锜振东案在引起舆论注意以后,迅速被噤声,当事人姐姐的微博贴文被屏蔽。简单来说,你的愤怒也需要听党指挥。

炒作案件、激化矛盾的操作近年来已司空见惯,炒作的对象也不局限于性别矛盾。在每次被炒作的事件热度过后,甚至会去清理痕迹。例如2021年1月,长春曾发生了一起女大学生持刀刺伤网约车司机,不仅未被处罚,反而被公安奖励1500元人民币的奇闻。事发后吉林《新文化报》和 #澎湃新闻 进行了报道,但没有多少关注。直到两个月后的3月,此事突然被拎出来在网上传播,到了9月又被翻出来,和湖南女子在高速上持刀捅刺司机脖子一案一并被放在聚光灯下。但如果现在再去找2021年对此案的讨论,自媒体发的内容几乎都被删了,官方通告也没了,能找到的多数是21年以后零星发的。一切仿佛是《一九八四》里的「两分钟仇恨」,人们在当局的安排下有组织有纪律地发泄愤怒,而仇恨对象则不断变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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