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查尔斯·蒂利抗争政治研究的主要特点是将机制引入政治过程,重视政体,将国家带入抗争研究中,长期跟踪抗争者斗争剧目的嬗变,将抗争政治研究与民主化研究相衔接。他将抗争政治研究系统化、谱系化,推动了抗争研究的范式更新。然而,蒂利抗争政治理论的解释限度也是显而易见的,目前抗争政治研究还属于理论框架建构阶段。蒂利的抗争政治理论对我们的启示意义确实不可低估,它可以帮助我们拓宽抗争研究的视野和路径,更新抗争政治的研究范式,提醒我们在研究中要更多地采用解释方法而非解读方法,应更加关注国家自主性研究。
关键词:查尔斯·蒂利; 抗争; 机制; 政体; 斗争剧目
抗争政治是由社会抗争、集体行动和政治的交集构成。近年来抗争政治研究已蔚然成风,而其集大成者则是查尔斯·蒂利。本文拟梳理蒂利开创的抗争政治理论,厘清其论证逻辑,并就其理论限度及理论框架中国情适应性等问题展开探讨,希望有助于我们共享抗争政治的研究范式以及开展我国的抗争政治研究。
一、查尔斯·蒂利抗争政治研究的主要特点
蒂利首先将机制引入政治过程,并使其成为核心解释概念。在社会科学中存在五种解释观点: 怀疑主义、覆盖律、意向说明、系统论和机制。机制和过程解释挑选片段的显著特点或它们之间的显著不同,辨别存在于其中的机制并对其加以解释,寻找循环出现的机制并将其组合成更复杂的过程。蒂利否认存在像定律一样的一般化理论,认为机制和过程解释目标适当:通过部分因果类比的方式对显著特征进行选择性解释。由于初始条件及其与机制结合的不同,机制的聚合、累积和长期影响会相当不同。因果解释只是对具体事件进行解释,但也可以对类似的事件提供合理性解释,预测将来在相似情景下类似事件的可能结果。正如蒂利所说:“社会机制的解释对历史持有热烈欢迎的态度,因为它的解释理路将对总体性机制的探求和对历史过程的认知有机结合起来。换句话说,社会机制认识到初始状况、发生序列和不同机制的组合结合在一起,就构成了不规律但可以解释的结果的过程。”蒂利的研究就是选择历史事件的显著特征,或者事件之间存在的显著差异,并探求确认这些事件中具有因果联系的稳定机制并对其加以解释,而非简单地解读历史事件。蒂利认为社会研究应放弃意向说明与覆盖律解释而转向机制与过程的路径。
蒂利把机制和过程作为解释的重要工具,而把事件当作描述的重要工具。他把政治行动者、政府、抗争表演、政治认同、制度/结构和社会运动等当作抗争政治研究中的描述性概念,将抗争场所、条件、抗争之流、片段、后果、政体和政治机遇结构、机制和过程等当作解释性概念,运用这些概念提供了一个解释抗争政治的机制—过程方法,并将其细分为四类: 普通过程解释法、特定过程解释法、过程概括解释法和场所比较解释法。蒂利等深入研究了几个世纪以来欧洲各国的抗争政治以及美国的废奴运动、南北斗争和世界范围内的革命和民主化等,采用事件、过程和机制分析,广泛探寻了发生在这些抗争斗争中的机制和互动情形。例如他以肯尼亚的茅茅起义和菲律宾 “黄色革命”作比对,探讨了动员阶段三个重要的因果机制——威胁、机遇和归因,社会利用和居间联络以及合法性确认。在 19 世纪的美国与20世纪的西班牙的比对研究中,他发现了认同改变、会聚和激进化等机制。
蒂利重视政体和国家,将国家带入抗争研究中。抗争行动要开展必须分析政治行动者的外部环境,蒂利把政体和政治机会结构作为抗争行动主要的外部环境。他在政体模型中区分了两类不同的政治行动者,即政体内成员和政体外成员。政府代理人以及享有合法地位与合适渠道、拥有资源可以与政府代理人开展互动者组成了政体内成员,他们可以通过政党、利益集团和选举等低成本、常规的方式与政府互动,构成了核心的政治体。在这个核心的政治体外围有缺乏合法地位和渠道与政府互动的挑战者以及在政府控制范围之外的外部行动者两类政体外成员。由于挑战者缺乏与政府沟通和互动的渠道,为了自身利益考虑,就需要进入政体内,或者打破这个政体重新建立新的政体把自己包含进去。在这个互动过程中,挑战者有时需要与政体内成员建立联盟,有时又需要外部行动者的合法性确认等支持;政体内成员之间由于利益冲突,一些处于劣势的政体内成员也有与挑战者合作的需要。他们之间复杂的互动就构成了抗争政治。
在实际的政体分类中,蒂利延续了亚里士多德关于政体的分类方法,结合了达尔偏向“原则”和芬纳偏向 “历史”的政体研究路径,以政府能力和民主程度两个维度区分了四类不同的政体: 高能力不民主政体、高能力民主政体、低能力不民主政体和低能力民主政体。蒂利认为,政体的调整和变化往往会为政治行动者提供政治机会结构,比如政体的民主程度提高了或者政府能力变弱了,对挑战者的诉求只能采用吸纳而不能采用镇压的方式等,都会为挑战者进入政体提供合适的政治机会结构。但这两个变量必须结合起来考虑,具体来说,高能力不民主的政体其政体外成员进入政体内渠道受阻,政府对抗争行动往往采取不妥协甚至镇压的办法; 高能力民主政体中政府有很强的包容和吸纳能力,政体外成员逐步扩大进入政体内的渠道,最终发展为制度化的参与途径,政府与挑战者的互动进入良性状态; 低能力民主政体中政府的能力弱,社会抗议具有较大的空间,政府镇压的动机和能力都不够; 低能力不民主的政体中,挑战者既没有渠道进入政体内,政府又不能控制住局势,在这种情况下,挑战者甚至以革命方式挑战政府,而政府也欠缺镇压能力,社会陷入内乱局面。因此不同政体分类下社会抗争空间大小不一。此外,蒂利特别重视深化机遇与威胁的互动研究,提出必须计算动员的成本和收益、充分考虑政府的态度和评估动员被镇压的危险等。2001 年蒂利和戈德斯通更是构造了一个理性计算机遇与威胁的互动模型,G = (V ×O)-C,其中G为抗议行动的预期净收益,V指成功,就是行动收益的价值,O指实现收益价值的可能性即机遇,C是抗议的代价。当预期净收益G大于零,抗议行动才会发生。也就是说抗议行动并不是随着政治机遇的出现而必然发生,还要考虑政府的镇压风险,只有在利用政治机遇实现行动收益的价值大于抗议遭到镇压的代价时,抗议行动才会发生。这是信息透明假定和理性人假定前提下的预期结果。另外有些行动者根本不计较个人利益得失地参与破坏或者利他主义的集体行动,蒂利认为此类行动者不适用政治机遇与威胁解释,社会学研究中的社会关系及其相关机制决定了行动者的行动。
蒂利长期跟踪研究抗争者的斗争剧目。按照蒂利的解释,抗争手法 (剧目) 是指人们为了相同的利益而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方法,或者是指一批抗争表演。所谓抗争表演,即“一群政治行动者 向另一群政治行动者提出集体诉求时采用的相对为人们所熟知的、标准化的方式”。在研究法国600年的集体抗争剧目中,蒂利概括了三种不同的集体行动形式: 第一阶段采取的是竞争型集体行动,集体行动者争夺有限的资源,如抢粮活动等; 第二阶段是反应型集体行动,随着资本主义和民族国家的兴起,集体行动表现为对这一过程的反抗,比如砸机器、抗税等; 第三阶段是主动型集体行动,启蒙运动唤醒了大众的权利意识,集体行动者越来越主动地采取罢工、游行、集会等集体行动方式争取自己的利益。蒂利还系统考察了西欧和北美历史上的抗争手法,按照“行动范围”和“对权力拥有者的趋向”两个维度区分了新旧抗争手法。旧的抗争手法包括“节日、武力启示、粗俗音乐、抢夺谷物、侵占田地和聚集人群”,新的抗争手法包括“选举集会、群众集结、公众会议、罢工、游戏和社会运动”。旧的抗争手法是具体的、地方性的,以合法身份利用象征符号和宗教仪式等追求特殊利益; 新的抗争手法则是自主的、全国性的,具有模式化的特征,可以在不同情景下被抗议者重复使用。
政府如何对待斗争行动者的抗争诉求呢? 一般政府会运用它掌控的资源来综合加以运用。政府既可以运用警察等暴力机器推行强力措施,也可以运用资本手段和平收买行动者,也可以运用信义手段激发行动者或其他人对政府的忠诚。政府综合运用这些资源和手段时,要么是在压制诉求要么就是在促进诉求。对诉求采取压制或者促进手段的不同组合,可将抗争政治行动分为三种类型: 指令型、容忍型和禁止型。指令型活动要求行动者表达效忠,奉指令行事; 容忍型活动,往往是经过批准的对政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和平行为,比如集会、游行和示威等; 禁止型活动,往往是对政府构成重大影响的行动,比如行动者发生打、砸、抢行为或抗税。在一起诉求活动中,政府可以采取不同的压制或促进手段,比如在指令型活动中,政府对打、砸、抢等禁止型活动往往严厉禁止。结合四类不同的政体,我们可以看到不同政体下的国家治理抗争的方式和抗争者斗争形式的变化。
蒂利将抗争政治研究与民主化研究相衔接,认为民主不是统治阶级的恩赐,不是宪政改革的产物,不是民众性格倾向导致,更不是常规政治的产物,而是大众在不断的政治抗争中不经意间结出的硕果。但蒂利认为抗争政治与民主化之间没有必然的正相关关系,抗争有可能招致威权政体更大的镇压,带来专制而走向民主的反面。他的观点可归结为: 抗争政治并不必然带来民主,但民主的得来必须要经过社会大众的抗争,没有大众的抗争就不能产生民主。他从欧洲的历史经验断言“所有欧洲的民主道路都经过了热血沸腾的政治抗争”。就是说抗争是民主的必要不充分条件。在人类历史上抗争是常态,具有必然性,而民主制度的出现则是偶然性的产物。只有当抗争激活了民主化的机制和过程,民主化才会到来,并且随时面临去民主化的风险。
二、查尔斯·蒂利的抗争政治研究的理论价值及其限度
蒂利的开创性研究不但推动了抗争研究的范式革命,而且对抗争研究具有多重价值。麦卡锡和左尔德强调了精英组织和资源在美国社会运动中的重要性,但蒂利和麦克亚当等人认为社会运动的兴起更多的不是由社会精英组织的,而往往是由社会中下层发起的,但它们的理性前提假设都是一样的:在参加一个社会运动时人是理性的而不是早期心理研究所说的群体心智非理性的。蒂利的学术观点来源于其对欧洲近现代社会运动的产生所作出的开创性阐述和精准把握; 麦克亚当则以研究美国黑人抗争而著称,创立了具有普适性的能解释社会运动发生了发展和衰亡的政治过程模型; 塔罗则研究了政治机遇结构和抗争周期等,他们共同发起成立了抗争政治研究工作坊,并陆续推出了系列研究成果, 开创了一门跨学科的抗争政治学研究。为了利于学科整合,蒂利等人后来发展形成了广义的抗争政治理论框架,主张打破常规政治和“另途政治”(politics by other means) 之间的隔阂。20世纪70年代末,在摒弃集体行为非理性的假设后,学者提出了“另途政治”这个概念,本意是为了强调“另途政治”是与常规政治一样理性,强调二者的相似性。但结果却使得“另途政治”与常规政治分立。政治科学往往只研究常规政治,属于传统的政治学领域,而“另途政治”则有社会学家去关注,更多地属于社会学领域。而广义的抗争政治理论框架将抗争分为两种:有节制的抗争以及逾越界限的抗争。逾越界限的抗争就将革命、社会运动等统合起来了,而有节制的抗争有利于与常规政治打通来研究了。如此,广义的抗争政治理论框架就引起了范式革命,抗争政治范式也就具有了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蒂利将抗争政治研究系统化、谱系化。他的研究既包含“原则”的规范性,有对概念的限定和阐述,又有利于对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政体和民主程度的变化阐述,具有历史感。我们在蒂利民主化和去民主化的国别研究中经常能够看到他极富历史感的分析和图表展示; 他把国家能力作为政体研究中的重要变量,成为 20 世纪 80 年代国家回归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须知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政治学研究强调正义的原则和秩序的探讨,一直忽视国家能力研究,一定的国家能力对于国家治理和社会民主化都是必不可少的,低能力的国家往往无力实现有效的国家治理,不能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同时民主化的推进也需要一定的国家能力,现有研究表明,民主化与国家重建 (重塑国家能力)发生次序之争时,往往国家重建具有优先性即是例证;蒂利的理论有利于对不同政体下的社会抗争展开分类研究。“一般来说,形式非常不同的抗争主要出现在该政权类型图的四个角上。强能力而不民主的政权体制以秘密反对派和短暂的对抗(通常遭到镇压而告终)为其特色;弱能力而不民主的政权则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内战的承受者。弱能力的民主政权集中了超乎其应承受的军事政变以及各种发生在诸语言、宗教或种族群体之间的斗争。强能力的民主政权则造就了世界上的大部分社会运动。”同时也有利于对抗争剧目展开分类研究。
正如蒂利一直坚持的有限真理说和历史偶然说一样,他的研究的解释限度也是显而易见的。目前抗争政治研究还属于理论框架建构阶段,学术界还远没有形成如将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看作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机制的普遍共识。蒂利等学者努力探寻不同抗争片段中的机制,期望为抗争政治建立若干组相似的机制。但学界对蒂利机制分析法也有诸多批评,如认为他解释性概念提出过多且语意不够明晰,比如抗争场所、条件、抗争之流等解释性概念的界定甚至前后冲突。2011 年麦克亚当和塔罗反思《斗争的动力》出版十年来的成就和得失,认为《斗争的动力》提出的机制太多,随意性大,同时未对机制测量和检验提供具体可行的办法。笔者在此指出他的理论及其应用的两个限度: 第一,对非西方的抗争政治研究其理论效度有待验证。其实早在1996年《图绘抗争政治》一文中,蒂利等人就对这种力图打通抗争政治研究涉及的各学科藩篱的努力前景表达了谨慎的看法。他的理论对于我们理解第三世界各国存在的问题是一种参照,但是我们不可过于依赖西方抗争政治理论的学理资源,否则会抹杀第三世界各国经验在学理上的价值。比如说,蒂利的抗争政治理论主要是分析组织化的、规模较大的社会抗争运动,包括革命与社会运动等。这样的抗争一般蕴含着“政治性”,往往涉及与国家的抗争,抗争者有着强烈的权利意识。如此,在西方国家与社会二元结构下产生的抗争政治理论对于分析一些后发展国家(往往是政府主导型社会)其效度自然大打折扣,特别是有些国家其社会尚未有效组织化,社会与国家的抗争往往呈现无组织、无序和小规模的特点。第二,对短时期的抗争政治研究有效性存疑。蒂利首先是一名历史学家、社会学家,而后才是政治学者。所以他的研究以及研究方法适合长时期的历史规律探讨,他的研究动辄上下跨越几百年,甚至上千年。这就提醒我们他的分析范式和分析概念不太适合短期历史和政治研究,因为他关注的是抗争政治机制和民主化的历史进程,没有一定的时间跨度研究者得不出规律性的结论。所以,研究者不可轻易套用蒂利的抗争政治理论来分析短时期的单一抗争事件,即便是选取抗争的片段来进行比较研究,其结论也是存疑的。
三、蒂利抗争政治理论对中国研究的启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蒂利的抗争政治理论可以拓宽我国抗争研究的视野和路径,对我们的启示主要有:
首先,我国的抗争研究需要新的研究范式。我国历史上统治者往往采取权力私有化和专制统治控制民众,他们信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而民众多采取隐忍策略,传统中国理想的政治图案就是“明君、贤臣、顺民”。诸如起义和革命的研究虽然汗牛充栋,但从抗争政治的角度开展研究的依然很少。蒂利开创的抗争政治可以为研究中国历史上的起义、革命、集体行动以及当下群体性事件等提供新范式。
其次,学术研究上要更多采用解释方法而非解读方法。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研究视角可分为 “资源/条件视角,关系/结构视角,角色/性别视角和情感/意识视角。”国内抗争研究大多停留在抗争个案的具体解读上,学者们在个案叙事的过程中提出了诸如依法抗争、以法抗争以及以“气”抗争等众多的概念。但依据这些个案经验得出的解释性概念和相关结论呈现碎片化,无法形成知识累积,更解释不了当下中国“有抗争、无运动”的现状。“解读的目的不在于寻找事物的内在逻辑关系,而在于理解和厘清特定人类活动在特定文化条件下内在的含义和意义;解释则在于寻找具体事物和事件的内在机制以及与之相应的因果、辩证、对话型或历史型关系”。目前还形成不了中国本土的具解释力的抗争政治框架,这与我们过多采取解读方法研究有关,不利于学术积累和对话,而蒂利倡导的机制过程解释方法,对我们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再次,应更关注国家自主性研究。蒂利理解的国家是具有“自主性”的。国家自主性的结构要素就是国家的行动和能力的具体体现,即国家能力。国家能力过强就容易出现霍布斯式的巨无霸国家,国家彻底淹没社会,而国家能力过弱则无法制约社会中各个利益群体之间的纷争,因此保持一个合理的国家自主性成为学术研究的重要领域。马克思主义较早地提出了国家具有相对自主性,并认为国家自主性最终从属于其阶级性,国家归根到底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在当下中国,政府主导型社会中的政府容易成为抗议行动的目标,当下须加强对抗争中政府对应策略和国家能力的研究,以便把握抗争的规律,从而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加强与抗争者的协商以避免事态恶化乃至大规模社会抗争的到来。
来源:《社会科学战线》2016年4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