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加缪有一个众所周知的观点,他认为自杀是唯一严肃的哲学问题。对于个人及其背后的家庭而言,自杀则无疑是一个莫大的悲剧。可自杀却经常是被围观的,是被围观者冷漠对待的。如果说,自杀是区分人与大多数动物的标识,那么围观自杀则是区分人群与所有动物群体的标识。
假如我们走在路上,看见前方有人群向上望着头,有的拿着手机,有的嘀咕着,有的叫喊着,是否也有一丝好奇?即便此前从未见过有人跳楼试图自杀,这一幕也可以让人迅速猜到状况。这是因为,围观自杀的场面实在令人印象深刻,我们可能都在电影电视或新闻见过。只不过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兴起,除了阳台、桥、火车铁轨,直播和药也成为自杀者的选项,而围观也多了评论、留言等渠道。
前不久,博主罗小猫猫子直播自杀的新闻便惊动了许多人。身患抑郁症的罗小猫猫子在直播中喝下了兑了饮料的农药,最终经抢救无效后离开人世。在罗小猫猫子离世后,她的家人表示促成她自杀的直接原因是直播间那些怂恿她喝下农药的评论。他们觉得罗小猫猫子在农药里兑了饮料,又在事后主动拨打110和120,足以说明她有求生意愿,如果没有直播间围观者的起哄,这出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
实际上,这不是第一起发生在网络的自杀直播事件。早在2014年,四川泸州的19岁少年曾某就在微博直播了自杀全过程。在四小时的自杀过程里,曾某断断续续发出38条微博,在最后的微博里,曾某说:“我还不想死,但是没法自救了。”围观的网友却无法接受他冒出的自救念头,有人说“不行”,有人说“你赔我流量”,也有人说“你必须死”。最终,19岁的少年离开了人世。
网络将许多人、许多事拉到了屏幕前,让我们更容易看到。不过无论是线下还是线上,围观并没有多少本质区别。他们围观自杀,在他们看来,自杀必然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一个人一旦选择站在阳台或在直播拿着农药(或其他致命的药物)就必须自杀成功。如果当事人临时改变了主意,是围观者断然不能接受的。他们认为,如果不是真正打算自杀是不会站出来的,否则就是表演。
如果我们从“群体之恶”的角度理解,围观自杀这一行为就无所谓好坏人之分,换言之,它是一种平常的、群体的行为,它是一种场景,大多数(包括批评围观者的人)身处其中可能都会选择围观,甚至嘲讽、怂恿。确实,无论古今中外,在任何一个社会都可以有围观自杀的社会现象。可是,单是这样的理解,却也造成对那些围观者的辩解。因为这使人放弃了对个体道德的反思。
撰文 | 帕孜丽娅
01
在围观的人:道德堕落还是群体之恶?
在电影《老炮儿》开头,冯小刚主演的六爷在路边偶遇一个年轻人正欲跳楼轻生,楼下聚满了围观的群众,却没有一个人阻拦或者去报警求救,相反,他们正在冲着那个年轻人叫嚷:
“一咬牙一闭眼,你跳啊!”
“跳下来就舒坦了!”
所有人都在等待着,等待目睹年轻人一跃而下的瞬间。
六爷看不下去,将围观的人群臭骂了一顿。于是,六爷的性格与对社会的难以适应尽数展现。
但电影不仅是电影,这样的场景在现实中同样上演着,不同之处在于现场没有人痛骂那些围观的人,最终也没有人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2018年6月20日,甘肃庆阳高中女生李某拿着手机坐在丽晶百货大楼窗沿,三小时后,她在楼下围观人群的催促声中,一跃而下,结束了年轻的生命。在这之前,她和父亲曾花了很长时间和精力控诉猥亵她的班主任,但在多方求助无果后,她最终还是选择用极端的方式表达她的控诉与愤怒。
而在她坐在窗沿的三小时里,楼下聚集的人越来越多,用当地人后来的回忆就是“那天就好像整个庆阳的人都出来了”。很多人是在网上知道了有女孩意欲轻生,专门跑来一探究竟,奈何女孩迟迟不跳,耐心耗尽后,围观的群众纷纷叫骂,有的在朋友圈,也有的在楼下。
我们不知道这些言论在多大程度上刺激了女孩,让她最终不顾一切地跳下去。但在被记录下的视频里,我们听到了伴随着女孩的坠落,消防员痛不欲生的恸哭声和人群中刺耳的拍手叫好声。
而这些叫好声像极了在罗小猫猫子喝下农药、掐断直播后,得意洋洋地在评论区留言的声音——身患抑郁症的罗小猫猫子在直播中喝下了兑了饮料的农药,最终经抢救无效后离开人世。相同的性质,一个发生在网络,一个发生在现实而已。
事实上,围观人群的自杀怂恿现象并非只发生在当代中国,美国甚至有一群经历了孩子被自杀怂恿后身亡之痛的母亲成立了专门的团体,呼吁法律能对参与自杀怂恿的人予以严惩。
社会心理学家曼恩(Leon Mann)曾在1981年对此前15年里发生在美国社会的当众自杀以及自杀未遂现象做了汇总比较研究,最后发现,当中有一半跳楼事件中发生了围观人群怂恿自杀的现象,而且当围观人群在300人以上时,自杀怂恿发生的概率是300人以下的两倍。
这样的研究似乎证明有了大量围观,就会发生自杀怂恿,因此,自杀怂恿与围观者的具体身份无关,与社会的道德水平也没有必然联系,而只是一种去个性化的社会情境下,社会人群自然而然的社会心理现象。根据群体心理学研究,普通人在置身于去个性化的社会情境中,就会被所知觉的他人的言行吸引,自我意识也会随之淡化。
对此,社会心理学家普遍认同凯斯·R.桑斯坦在《极端的人群》中指出的,一群人最终考虑和做的事情往往是群体成员在单独的情况下本来绝不会考虑和做的。将这个结论放在自杀围观人群也分外合适,这些人独自面对自杀者未必会起哄怂恿,但身处群体时,人性中暴戾、侵犯性的一面会激发出来,做出自杀怂恿之举。
但如果仅以此为由,放纵人性之恶,可能会加剧社会的冷漠。事实上,桑斯坦在书中也提及,群体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思想倾向的最初结合,而未必总是会走向恶的一面。
一群临界点很低的看守的行为与临界点很高的看守的行为会截然不同,部分是由于他们之间的社会互动。由于群体极化,一群具有低临界点的看守很可能会真的变得很残酷,而一群具有高临界点的看守大概则会很善良。就混合群体而言,我们很容易想象出一系列的结果,从极端残酷到比较慷慨都有。如果具有低临界点的看守首先采取行动,影响到具有高临界点的人,很可能发生的就是残暴行为;假如具有高临界点的看守首先采取行动,影响具有低临界点的一类人,结果就会大大改善。如果英雄们在场,而且立场鲜明,胸有成竹,他们可能就能够确保一种良好的结果。
实际上,心理学家的研究也证明,不是所有置身在去个性化的围观情境中的人都会出现自杀怂恿的言行,个体差异的因素与社会化规训和教化的长期影响因素同等重要。因此,群体下的非理性并不能成为合理化自杀怂恿时那些不正当言行的理由,更不该成为对个体冷漠的托辞。而围观者中那些缺乏悲悯之心的人不是因为进入了群体才变得残忍,而是本就没有对生命、对弱者基本的敬畏与同情。
02
围观下的自杀:作秀还是求救?
在抛向自杀者的众多言语石子中,最常见的就是“真正想死的人肯定是会躲起来自杀,在这么多人面前自杀的肯定是作秀!”仿佛每一个选择结束生命的人,都必须按照他们想象中的方式进行,而那些不符合期待的都是假的。
在自杀者当中,的确有许多人是用悄无声息的方式离开了人间,直到他们离开后,我们才会知晓关于他们的故事。但这些人也并没能躲开舆论攻击,在出租屋自杀的,会被指责不为房东着想、不负责;在自己的房子自杀,会被指责拉低小区房价、自私;去人迹罕至的地方自杀,会被指责浪费公共资源……总之,无论哪一种方式,总有人不满意,总有人挑刺。因此对于那些指责公开自杀者的人来说,也许在意的不是自杀方式本身,而是纯粹想要指责某个人、某件事而已。
我们也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每一个公开自杀者都抱着要被围观的心态,也许他们会成为被围观者,不是出于主动选择,而是自杀行为本就容易引起围观。
对很多站在楼顶打算一跃而下的人而言,他们并不在意楼下有没有人围观、有多少人聚集,他们可能只是在思考,是否应该迈出这一步。但是对楼下的人来说,看到一个人站在楼顶想要跳下去,就会本能地停住脚步一探究竟,甚至可能会有人在社交媒体上发送相关照片视频,让更多人参与到这场围观里。但无论最后吸引了多少人的注意,这可能都不是那个自杀者的本意,若仅凭有人注意就判定这是一场作秀,对自杀者而言显然是极不公平的。
而对那些真的希望引起人们注意的自杀者而言,也许目的不是很多人想的“流量密码”,而只是一种求救,这在心理学被称为是一种“表演式求救”。在长期消极低沉之后,当事人可能想用预告自杀这种方式“刷存在感”,或者说引起人们的注意,这是在向社会发出求救信号,祈求世界最后的一点善意。
有许多选择在公开场合自杀的人,可能原本的目的并不是死,而只是希望用这种方式让自己被看见,让大家关注到他的处境,让大家能帮帮他。前文所说的庆阳女孩李某在百货公司大楼前后坐了四个多小时,这可能既是因为她的绝望无助,又是因为想让大家问问她,“为什么要用这么极端的方式?到底发生了什么?”她期待着能有人问问她的诉求,能帮帮她,结果等来的却只是围观者的“怎么还不跳?”而在求救无果后,她最终还是选择了结束这一切。令人难过的是,直到她死后,她的故事才被人们广泛知道,而伤害她的老师也才最终受到谴责。
03
自杀也是“开弓没有回头箭”?
许多人对“自杀”这个概念或许有一些误解,认为自杀的人都是一心求死,既然这是他的选择就没必要干涉。但实际上并非如此,那些选择自杀的人,只是在生与死的天平之间,暂时选择了死亡而已,实际上他们的内心可能也有犹疑、恐惧,他们也在拉扯,这种时候可能很微小的动作、语言,就能够将他们从死亡边缘拉回来。
金门大桥是全世界自杀人数最多的地方之一,自1937年大桥落成以来,已有超过1700人在这里结束了生命。但精神病学家瑟登(Richard Seiden)在追踪了1937年至1971年之间跳桥的人的生活后发现,在515名被劝阻自杀的人中,只有25个人会第二次自杀。也就是说,超过95%的自杀者都后悔了。
事实上,抑郁症、情感障碍等疾病往往很容易将患者推向自杀。根据美国精神卫生研究所统计,有超过90%的自杀死亡者都曾患有抑郁症或其他精神疾病。但对这些患者而言,并不意味着死亡就是解脱。自杀与其说是个人的主动选择,不如说是在疾病影响下尝试的一种逃离方式,在疾病好转之后,患者可以重新恢复生活的勇气和信心。
躁郁症研究者杰米森(Kay Redfield Jamison)曾在她的个人传记《躁郁之心:我与躁郁症共处的30年》里详细记录了在疾病发作期她的几次自杀,并以患者和研究者的双重身份,对自己当时的选择做了分析:
在清教徒的理念中,有这样一种假设,即认为所谓的“成功”与“不成功”完全取决于自杀这一可怕的终极行为能否实施。那些没能“成功”杀死自己的人不仅软弱,而且无能,因为他们甚至无法让自己死掉。然而,自杀从来都是一种非理性的行为,很少能够展现出个体在较好状态下的缜密智力。因此,它通常是带有冲动性的,并不一定按照人们最初的计划行事。
在许多围观自杀的人的意识里,也有着类似的假设,即选择自杀了的人就一定会死,如果没死,那说明这个人不是真的要自杀,只是作秀。因此,他们无法接受求生者流露出求生意愿和对死亡的恐惧,也不能接受自杀者的“临终脱逃”,而他们的这种不接受就会转为咄咄逼人的语言和强大的压力,使得自杀者不得不继续自杀行为。
但人类在生死问题上很难做到真正的义无反顾,尤其是自杀这样的非理性行为,势必会掺杂着冲动又犹疑的复杂情绪,我们应当接纳人的复杂,接纳人面对死亡时的徘徊不定和恐惧——即便那可能是一个已经决定死亡的人。
马特·海格在其代表作《活下去的理由》中同样描写过抑郁症之后面对死亡的挣扎:
(抑郁的人)他们只想正常。如果正常是不可能的,那就清空自己。而我清空自己的唯一方式是停止活着。一减一等于零。
但实际上,走出那最后一步并不容易。抑郁这事很离奇,即使你有很多自杀的念头,对死亡的恐惧却与常人无异。唯一的区别是活着的痛苦大大增加了。所以当你听说某个人自杀了,你要了解,死对他来说并不是不可怕了。死不是一种道德意义上的“选择”。追究其道德意义,就是误解。
对一个自杀行为被围观的人来说,也许会在围观的压力之下有种“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感觉,也许本人的自杀意愿已经没有那么强烈,但被围观后就天然地被围观者置于了道德评判的十字架上,要么死,要么成为“作秀者”“说谎者”,进退之间,真正留给他们的选择空间其实非常小。为了不成为“道德上有污点的人”,大部分人都会选择走上死亡这条路,这可能也是为什么大多数被围观的自杀,最终都以悲剧收场的原因吧。
也许依然会有人怀疑那些在公众面前自杀的人只是博眼球,也许还会有人认为这样的怀疑是为了避免发生“狼来了”的故事。这样的说法看似理性,却忽略了怀疑背后是以一个鲜活的生命为代价的。
事实上,在生命面前,耗费再多的同情心也不为过分,因为,每一个普通的生命都同样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