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麻了,真的赢麻了

—— by 我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最近看了乔治奥威尔的一篇文章,关于他对民族主义者的分析,收录于《政治与文学》。

奥威尔对“民族主义”的定义比较宽泛:一个人对一个国家或一个团体产生了认同感,并将其凌驾于善恶之上,认为除了维护它的利益之外再无其它责任,就是民族主义。

重点不在于产生认同感的对象是什么,而在于是否会因为产生了认同,就丧失了善恶是非的基本判断。在奥威尔的定义下,疯狂追星且无论艺人做什么都支持的粉丝,某种程度上就是“民族主义者”。

奥威尔认为,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是有本质区别的,爱国主义指的是一个人对某一个地方和某一种生活方式充满了解和热爱,认为它们就是世界上最好的,但并不希望强迫他人接受。

充满“了解和热爱”,而不只是“热爱”,充分体现了他措辞的精确,如果没有充分的了解,又谈何热爱呢?没有了解的热爱,某种意义上是盲目的,是容易被欺骗被操纵的。

在奥威尔的定义下,爱国主义无论在军事上还是文化上都是防御性的——自己觉得好,但不强迫别人加入或认同。

民族主义却充满了侵略性,不断追求更大的权力和更高的权威——不是为了个体自身,而是为了他所选择的,吞没了个体身份的国家或团体。

比如纳粹德国,人们一边高喊“希特勒万岁”,一边进行军事扩张,屠杀“非我族类”。

一个民族主义者一心只想着胜利、失败、荣誉和羞辱。

奥威尔写道:“对民族主义者而言,每一个事件都象征着己方的阵营蒸蒸日上,而被痛恨的敌方阵营江河日下。”

己方不是已经赢取胜利,就是在赢取胜利的路上,而敌方则永远摇摇欲坠。

比如二战时期的日本,即便在后期已经处于明显劣势,但那些被洗脑的底层日本兵依然相信战争即将胜利。

因此,奥威尔特别强调,民族主义和对强者膜拜不能混为一谈,民族主义者并不会永远站在实际实力最强的一方。他们一旦选择了自己所忠诚的对象,就会说服自己——我所选择的阵营就是最强大的。

即使所有不利的情况都摆在民族主义者面前,也难以撼动他们对自己阵营的自信,“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对权力的饥渴症。”

奥威尔总结了民族主义思想的几个主要特征:

第一,偏执。偏执的目的,是为了每时每刻都强调自己所忠诚对象的优越性。

如果有人对其稍有批评,或对其对手稍有称赞,无论批评或称赞有多么符合实际,他们都会回以尖刻恶毒的反驳。

并且,一旦他认定了这种优越性,就会把这种认同延伸到这个团体的方方面面——军事、制度、艺术、文学、运动、语言、风景、风俗、人民的体格美态、人民的思维方式……这一点在纳粹身上也有充分体现。

因此,民族主义者的内心一定充满了比较,这种比较,会让他们变得敏感,也会滋生歧视。

他会对所有涉及自己所忠诚对象的东西异常敏感,无论是排名的前后,旗帜的位置,徽章的正反,字母的大小写。他也会歧视所有和自己不同的人——同时强调自己心胸宽阔。

他们并不是真的心胸宽阔,而是认为,自己所忠诚的对象如此强大,即便是装,也要装出与之匹配的宽阔心胸,但实际上,如前文所述,他们是不会容忍任何批评的。

第二,不稳定性。民族主义者的忠诚感很强烈,但它是可以转移的。民族主义的一种精神状态,有时候他们忠诚的对象甚至一开始都不属于他们所在的团体,比如希特勒出生于奥地利,但后来却被德国人膜拜。

第三,对现实麻木不仁。所有的民族主义者都能做到对性质相同的事实之间的相似性视而不见。

民族主义者判断一项行为的好坏,并不取决于某个恒定不变的道德标尺,而是看施行这项行为的人是谁。

奥威尔写道:“几乎所有的暴行——虐待、刺杀、轰炸——如果是自己人做的,其道德色彩就会改变。”

如果“暴行”是由敌对阵营实施,那就必须谴责,必须制裁,如果是由己方实施,那就一定会被美化为出于正义,出于正当防卫。

比如英国自由党的《新闻纪实报》刊登了德国人吊死俄国人的照片,作为骇人听闻的暴行的例子,一两年后它以热情赞赏的态度刊登了俄国人吊死德国人的类似照片……

Share this page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