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y weixin
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单位,是人们因血缘或姻亲而形成的生活共同体,因此,婚姻是家庭形成的重要机制。在我国传统社会中,家庭承担了生产、消费、养育子女、赡养老人等重要的社会功能,人们通过普婚和早婚的模式,促使家庭的功能得以良好运转,而婚姻关系一经缔结便十分牢靠。近年来,我国社会经历了经济、文化等众多方面的转型,这对家庭的功能与结构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婚姻的传统地位受到了挑战,婚姻的形成与解体随之也发生了变迁。因此,为了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当前发生的家庭变迁,本文对我国居民的婚姻形成与解体进行了国际比较,并对最年轻的“80后”“90后”群体进行了深入分析。
表1 各国男性与女性在不同年份的平均初婚年龄
随着婚姻功能的逐渐削弱,人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在传统社会中,婚姻的主要功能是繁衍与养育后代,并满足人们的性需求。但随着婚前性行为的增加,婚姻的功能与意义也逐渐发生了变化,夫妻陪伴成为了婚姻主要的目的之一,这一变化在西方社会被称为“婚姻的去制度化”,即婚姻作为一个社会制度对个人行为的约束变小了(Cherlin,2004)。由此一来,婚姻不再是人生的必需品,而成为了一种选择。那么在当前中国,人们如何看待婚姻呢?
图2显示的是不同年龄段未婚男性与女性中不想结婚的比例。在25岁以下的未婚者中,女性不想结婚的比例高于男性。在10~14岁和15~19岁的青少年女性中,分别有2.8%和3.6%不想结婚,在10~14岁和15~19岁的青少年男性中,不想结婚的比例则分别为1.9%和1.1%。25岁以上,随着年龄的增加,未婚者中不想结婚的比例在男性中明显升高,较之0.7%的25~29岁和1%的30岁以上未婚女性表示不想结婚,同年龄段男性不想结婚的比例分别为2.7%和5.2%。对于30岁以上的未婚人群,不想结婚的选择既可能是主动的,也可能是受到经济条件限制的被动选择。整体来看,我国青少年绝大部分仍然渴望进入婚姻,这也意味着未来一段时间,婚姻的主要变动仍然会体现在婚姻年龄的持续推迟上,主动不婚带来终身不婚率的上升幅度并不会很大。
图3显示的是不同年龄未婚男性与女性理想结婚年龄的均值与lowess拟合曲线。整体来看,男性和女性的理想结婚年龄差距不大,女性在早期略高于男性,在25岁之后略低于男性。对于尚未进入婚姻活跃期的10~20岁青少年,其理想结婚年龄相对较早,约在25~27岁之间。对于进入婚姻活跃期20~30岁未婚的男性和女性,其理想结婚年龄随着年龄的增加也有所提高,但这一效应主要是年龄带来的,即人们随着年龄的增加,如果还未进入婚姻,往往会调整其预期的结婚年龄,而非不同世代对理想结婚年龄的看法不同。类似地,30岁以上未进入婚姻的男性和女性,其理想结婚年龄的增加也源于人们根据自己年龄调整的预期。总体上,我国青少年的理想结婚年龄相对较早,基本与当前“80后”、“90后”的初婚年龄中位数保持一致。从上述结果看来,我国居民的初婚年龄在10年内可能并不会推迟至日本与韩国的水平。
造成全球初婚年龄推迟与不婚率增加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同居变得更加普遍。在一些欧洲国家,同居已经具有了与婚姻同样的地位,并具有了一些婚姻的传统功能,包括养育子女等。表2显示了中国与其他国家分出生队列的婚前同居比例。相较于美国与欧洲国家,我国婚前同居率仍然较低。日本的同居率与我国更为接近,主要在“60后”与“70后”群体中有着明显的增加。
表2 各国男性与女性分出生队列婚前同居率
图4分出生年份统计了男性与女性有过初婚前同居经历的比例。可以看出,同居经历在年轻的群体中变得的越来越普遍。对于1970年以前出生的群体,婚前同居的比例不超过10%,且随着出生队列的年轻化变化较小。对于1970年以后出生的群体,婚前同居的比例有了大幅增加,在1980~1989年出生的群体中,婚前同居的比例已达到三分之一。在1990~1999年出生的群体中,由于相当一部分还未完成学业进入到婚恋高峰期,因此同居比例略低于1980~1989年出生的群体。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2018年的数据显示,我国居民每段婚前同居时长的均值为11.3个月,中位数为6个月,且不同出生队列之间的差异并不大。这一定程度表明,虽然同居在我国已经成为较为普遍的家庭行为,但相比于婚姻,仍不是一种长期稳定的家庭形式,其更多作为婚姻前奏或起到试婚作用。
对于婚姻的解体(限于篇幅并未展示相关的数据图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2018年的数据显示,虽然在年轻的初婚队列中离婚率和婚姻解体速度有明显增加,但是从进入婚姻前10年和前20年,以离婚解体的比例来看,我国当前的婚姻稳定性较之其他东亚社会和西方国家仍然维持在较高水平上。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进入婚姻的男性和女性中,婚姻的稳定性很高,结婚10年内发生离婚的比例不超过2%,20年内的发生离婚的比例不超过5%,远低于其他东亚国家与西方国家。在2000~2009年之间进入婚姻的群体中,10年内婚姻以离婚解体的比例还不到5%。
总结而言,我国婚姻的形成与解体都在发生转变,但是与西方国家的变化方式有着一定的差异。在婚姻形成方面,同居虽然在我国也已经成为了非常普遍的家庭行为,但仍然只是一种过渡的家庭形式,人们仍然普遍渴望进入婚姻,这使得婚姻形成上的变化主要体现为初婚年龄的推迟和少量不婚群体的出现。可以推测,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主动不婚率(voluntary singlehood)的上升幅度不会很大,同居也无法兼备婚姻的很多功能,例如生育与养育子女。离婚率虽然在近期进入婚姻的群体中有大幅度上升,但我国婚姻整体上还维持在相对稳定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