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y 立場新聞
反送中運動至今已持續超過 100 天,民間爭取的除了「五大訴求」,還有對香港警隊所作所為的調查與譴責。
這星期,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向警務人員發表公告,形容過去 100 日「是他在警察生涯中最難忘的一段日子」,又稱將會於警隊歷史上留下「不能磨滅的印記」。他又安慰同僚,管理層會採取一切可行措施,照顧同事的福利及家庭需要,「力求讓大家能夠在無後顧之憂的環境下履行職務」。
這 100 天,香港警察做過的事,很多人在媒體鏡頭、直播片段中看得一清二楚,然而面對這場運動(或他們理解的「暴動」),香港警察究竟在想什麼?
為了解警員心態,反送中運動爆發至今,《立場新聞》三次訪問現役警員阿峰(化名),訪問分別於 6 月中(6.12 衝突後)、6 月底(示威者兩度包圍警總後)及 8 月底進行。
阿峰在警隊任職多年,亦接受過機動部隊訓練,但這場運動他沒有在衝突前線執勤;他只是三萬人警察隊伍的其中一員,意見亦絕不能代表所有警務人員,但透過他的自白,我們至少可一窺這 100 天於鏡頭以外,香港警察在想的是什麼——即使大家未必同意。
(下文經由《立場新聞》記者整理三次訪問內容,以第一人稱寫成。文中的「我」是受訪者警員阿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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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衝突警隊埋單」
現在警隊的氣氛,其實都好有趣。明明仍是非常時期,但大家好像都慣了這是常態。照理這不應是常態,没理由天天那么少人返工,大多數同事都要出去做暴動。
以前我們每班返 8 小時 45 分鐘,現在每班 12 小時 45 分鐘。返工多的,可以挑选放假或者補錢。一開頭有些同事雄心壯志,说就是不放假,賺多些,但過一阵,大家都累啦。
之前出去做暴動的同事,會很興奮地回来分享外面的所見所聞。現在少了。可能因為講來講去都是,射幾個催淚煙,搞幾輪,逮捕幾個人。開頭好像很特別,現在不是了 — 其實大多數香港人都是这样啦,慢慢會麻木。
《逃犯條例》这件事會搞到这样大,我是好吃惊的。
其實打警察这份工,大多都是支持政府,就算不支持都會装作支持啦,但这次这件事開始的時候,只講條例,真的不是太多人支持。在警署大家聊天,或者食堂電視播開講兩句,我聽不到有人说,「当然要立啦!这帮仆街要逮捕!」没聽過類似的話。
甚至 6 月 9 日前,我聽到好多同事聊天講,唉其實政府是不是真的要那样急推呀,台灣都说不必啦。那样急推,人们反抗會很大。我自己都是这么想,明顯没有迫切性你又要这樣搞,社會就會有衝突,社會有衝突那谁埋單?不就警隊埋單囉。
我覺得这次我們被人摆上台更嚴重過佔中。我不知林鄭月娥是否有预谋坑警隊一次,但你是將警隊放在一個磨心位,喂老大,《逃犯條例》又不是我说立的,是你要立嘛大姐,你自己出来和人解釋啦。
但我們食君之祿擔君之憂,是不是?我收你工钱,無辦法就要被你推上前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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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是这样教」
網上好多人说警察好暴力怎样怎样,喂,我們往往看到,即使在 facebook、甚至主流媒體 重播出的片段,每天都斷章取義,你拿後面那部分 出来講,那就一定是警察錯啦,好像無端狂打人,但你没有放开頭一部分啊。
所以我的同事是非常生气的,整個氣氛都不好,因為这些被剪輯過的片段,不斷在這個世界流傳,以至好多没去過現場的人,或者有去但站得很靠後、不知發生什么事的人,都覺得警察是疯的。
我明白對一些没有受過警察訓練的人來說,會覺得很荒谬。但我們的训练是这样的:一旦警務處處長宣布这场是暴動的時候,在現場出现的所有人都是暴徒,我們不會再推測,某個人是否善意。因為一旦進入暴動的模式,就再不是警察對一個人的場面,而是一個大型的活動,簡單來說,就是 battle 和 war 的分別。
處理暴動的训练 是無差別的,不會針對你扔过东西,所以我打你,你没扔过东西我就請你離開 … 一定無差別的,因為武器的設計就是無差別,催淚彈。當警務處處長宣布暴動,要驅散,根據我們的训练,你站在那,甚至跪在那,都已經不可以容許。因為我們在現場,只有一双眼望着前面,不會知道後面發生什么事,可能你不去打前面無端坐着的人、不射支催泪煙過去,會引發後面很大的問題。
你说这個準則合不合理,我不知怎么答。但我們別無選擇,必須这样做。
作為警務人員,你要信这套訓練會管用。你出工钱就是做這件事。你不會想,他好慘啊,我們可否同情他?如果有同事在現場,見到有市民只不過站在那狂鬧警察,於是覺得「为什么我要向他射催淚煙?不勸他走?」… 如果一個受過完整機動部隊訓練的同事,仍講出這句話,我覺得是非常不成熟的警務人員。這個人也不適合做警察 — 他不是壞人,甚至是好人,但這份工真的不適合他。
你事後覺得我今天很罪惡,要辭職,好;但是大哥,你没领低工资嘛,三四万一個月,真是因為你厉害吗?只是買你忠心而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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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模式」的源頭
聽到不少人說,為何香港警察突然變成這樣的?每次一進入「(處理)暴動模式」,每個警員的行為、動作、反應,以至情緒,都好像變了另一個人。
我想,這個跟我們接受的訓練有關。例如以前在學堂,七成時間都在練步操,教官會要求一講一個口令,就進入另一個模式去操;另一個訓練是,夜晚全部人睡覺,教官會靜悄悄进来,捉走其中一個 — 當然不让他出聲啦 — 然後看看捉走多少個,學警们才發覺。
這些训练很改變到我。我們慢慢會進入一個狀態,無論任何時間都要很有警觉性。
機動部隊訓練就更加是了。它的成立,就是要處理公眾集會,甚至暴動。出學堂之後,我们會去不同地区工作,大多數同事在半年至兩年之內會被召入機動部隊,接受為期三個月的訓練,大部分都是防暴的訓練。
機動部隊訓練是比學堂辛苦 100 倍,好辛苦。因為大部分時間都放在體能同戰術訓練上面,舉啞鈴、掌上壓、跑步就不提了,重中之重就是防暴操,穿着三、四十磅的防暴裝備上身,在烈日當空之下受訓,而且是很密集式的訓練。教官好嚴格,由你进去第一日,骂到你出去那日,每樣事情都會为你計時,例如燒催泪煙前要防毒面具,25 秒要全隊完成 — 聽起来好簡單?但一隊人不可以全部一齊上面具,否則正戴時會被人打。25 秒,是分批完成的。
又例如有種訓練叫 ETO,emergency turnout(紧急出动)。一班人本來在更衣室好優悠自在,吃雞,聽收音機,突然有人走进来喊 ETO,成班人就要跑着穿衣服,下去拿槍,短時間內拿上装备,隨時上車就走,这個訓練是每日做的。
例子还有好多。和平集會,我們的模式如何;暴動的,模式又如何。教官一聲號令,就要轉。有時明明叫你去一個方向跑,叫一聲就全班人 180 度轉 … 全部訓練,都要你在短時間內進入另一個狀態。
還有,PTU(機動部隊)整天講一件事,叫「震懾力」,所以你整日會見到同事黑脸、爆粗,有时可能他不是太愤怒,但會 展现出 一個很有震懾力的狀態,這也是 训练的一部分。當然有好多同事收工都回复不到状态,当然有好多家庭悲劇發生囉。
我年輕時受訓,當時香港社會氣氛没这么複雜,我还很肯定,練完这套东西,一生都不會用啦。我的同事、上級都这么講:你練啦,滿足下那班官员啦,反正一生都不會用啦。當時我也會幻想,某日兵荒馬亂,就會以英雄姿態、正義之師平息暴亂 … 我没想过,这件事对不对。
隨著年紀漸大,我會想,一個社會是否需要一班防暴警察?個人覺得任何社會都需要。好像一把槍,擺在你面前你可以用來打獵,你可以用來殺人,槍是不會決定前面的目標應否被射擊,而是拿枪的人怎么去用。
所以我不覺得暴動訓練有何問題,而是決策的人怎么去使用 — 這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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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垮警隊太天真」
有些事我是想解釋一下的。
外面講到警察形象好像好差,但對我每日工作有没有明顯影響呢?其實好少。
你做前線警察就會知,真的好像平行時空一樣。外面示威暴動講到好恨警察,但你每日走在街上,香港人真的很有趣,他们好似變回馴良的市民。
有一個例子。我的警署雖然不是「大港」(即旺角、尖沙咀等大警署),但之前都被人圍過。圍完,第二日有超多街坊送东西,幾乎每個鐘头都有人,卡呀,花呀,是有李偲嫣之流,但更多是平民百姓,有三十歲出頭的買個禮盒過来,还有個阿婆,大熱天時,帶了煮好的雞蛋,還有一箱水 … 你说他是親中愛國團體策動?我怎么都不信。
所以是否新聞所講,地區街坊都好討厭警察,真未必是一面倒。甚至有些同事會說,這些才是真街坊;平日夜晚那些,是示威者扮的。
另一個誤會是,有些暴徒说想拖垮警隊。我想講,警察累就真的有,但如果他們真的这样想,其志可嘉,但未免太天真。你要知道,我們是拿几万块工钱,有政府公帑支援,出入有冷氣車,还有精良裝備。累的話,警隊會安排冷氣地方給我們睡覺,每日有免費飯吃 … 我們是這樣跟他們打消磨戰的。
六月底有人包圍警總。我认识一些同事,當時在警總里面戒备。他们说好爽,啥都不用做,天天吃雞、上網,糧水又充足 — 警察總部有四萬個杯麵,全部大碗裝、十几块的出前一丁。大家以為他们一定是含辛茹苦般守護警總,但原來如此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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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見過基層如此恨管理層」
發展到今時今日,我們當然很恨示威者 — 就像示威者看警察囉,100% 同事都會叫他们做「蟑螂」。
但好多基層同事,包括我,同樣很恨管理層,即是警務處處長、副處長等。
大家一向都不满意盧偉聰,6 月 12 日之前那几秒,都还覺得他是一個廢柴,看清楚他舉棋不定,但 6.12 之後,其實是有改觀,因為他这次真是果斷,好快就宣布暴動。如果上次旺角騷亂他是 0 分,6.12 令他至少加到 50 分。
但之後又跌回去。轉捩點是第一次圍警總,好多同事都很气,不是气示威者包圍,而是气为何警隊管理層容許这件事發生,这個不單關乎士氣、尊嚴,警隊是緊急服務的機構,總部被包圍,在其他地方已是緊急狀態,为何管理層不做事?不是不能,是不為。於是好多同事大惑不解,氣氛變到非常差,很憎恨管理層。
之後 6 月底,管理層做過好多事,上面幾隻神獸(處長、副處長、高級助理處長)不断發信,说會好好保護每位同事,现在这样做,是因為正在打一場仗云云,又有高層不停走訪不同警署,但講真,没可能可以平息到警察的憤怒。我真的未見過基層如此恨管理層,講粗口就必然啦。
现在每日記者會,眼見到他们拙劣的溝通技巧,真是聞者傷心聽者流淚,我真是覺得不如别講啦。
恨管理層还有好多原因。更重要是他們的決策失誤,不時令到夥計落單,陷入危險的局面。例如機場那單(8.13),还好夥計没拿槍乱開一通,这個你没得怪他,被人打到那樣,分分鐘會死嘛,但之後示威者的情緒會更加激進。
如果開了槍,这個完全是RRC(Regional Response Contingent,總區指揮大隊)的問題,是你把他摆到一個没得選擇的位置,明明應該可以避免的。
不過,雖然對上頭好多不滿,但「骂着做」一向都是警隊文化。你说警隊多不多牢騷?好多,多到如果你单聽他講话,不看他做事,會以為警隊就要滅亡、叛變;但口裡說不,身體卻很誠實,警隊的特質是「骂着做」,你命令来到,就不會再想什么,事後做完又骂,下次又做。你说會不會有一日會爆?真是无法回答你,但警隊近 200 年都未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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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誓詞第一句
以前我好緊張警隊形象,但近年会想,以前香港警察形象好只是bonus ,因為全世界沒一支警隊形象好。
好多人有個美麗誤會,警隊當然有一部分職能是服務市民,塞車就告車,你被人偷东西就幫你捉賊,你不见孩子就幫你找回来。但亦有很大部分職能,其實是擁護政權。为何我們要做防暴演習呢?防暴本身已是維護政權的行動。市民出來暴動,其實是反映對政權的不滿嘛,如果單純是服務市民,不要说幫他,至少不應該阻止。
但警隊为何要做防暴演習?要有防暴隊?基本上就是擁護政權。我們一向都是政治工具,你喜不喜欢都好,這是客觀事實。
這三個月,好多人拿着香港警察誓詞出来,说什么「不畏懼、不徇私、不對他人懷惡意」… 其實大家知不知香港警察誓詞第一句是什么?
是「本人會竭誠依法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效力為警務人員」— 無論如何,我們都是擁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不骗你啦。